明希豪森三重困境

明希豪森三重困境

18世紀德國漢諾瓦有一鄉紳名叫明希豪森(BaronMünchhausen,1720-1797),早年曾在俄羅斯、土耳其參加過戰爭,退役之後為家鄉父老講述其當兵、狩獵和運動時的一些逸聞趣事,從此名噪一時。後出版一部故事集《明希豪森男爵的奇遇》,其中有一則故事講到他有一次行游時不幸掉進一個泥潭,四周旁無所依,於是其用力抓住自己的頭髮把自己從泥潭中拉了出來。

意義

明希豪森三重困境的具體意義主要是指其在哲學領域的意義,“明希豪森三重困境”的提出說明了一件事情,即我們傳統認為知識的“確定性”上出現了斷裂。我們不再有完全確定的知識。從法律的視角來看,這就是自然法或者說價值的客觀性的失敗。我們不可能找到一個外在的、確定的價值判斷標準成為普世性的。

解釋

三難困境,即論證可能陷入以下3種困境:

第一,無限倒退(無窮地遞歸)。即A命題需要B命題支持和證明,B命題又需要C命題支持,C命題需要D命題支持,無限後退。由於理論上任何運動的東西都需要被另一個東西推動,這種論證方式的確定性需要建立在一個能夠證明其他命題而本身又是不證自明的公理之上,而在人文社會領域這種不證自明的命題又不存在,所以,必然陷入一種無限倒退的境地,以至無法確立任何論證的根基;

第二,循環論證。即用B證明A,用C證明B,用A證明C,命題之間互相證明;

第三,武斷地終止論證。在論證過程中,將某個特殊的理由和依據(例如某個教條、道德或宗教信條等)作為不證自明的東西,斷然地終止論證。例如通過宗教信條、政治意識形態或其他方式的“教義”來結束論證的鏈條。如果不能走出這個困境,論證的說服力就會大打折扣。

故事

古希臘無神論哲學家伊壁鳩魯曾用一個三難推理來證明神的不存在。他說:

我們應該承認,神是願意但沒有能力除掉世間的醜惡;或有能力而不願除掉世間的醜惡;或是既有能力而又願意除掉世間的醜惡。如果神願意、而沒能力除掉的世間的醜惡,那末,它就不算是萬能的,而這種無能為力,是和神的本性相矛盾的。如果神有能力而不願意除掉的世間的醜惡,那么,這就證明了它的惡意,而這種惡意也同樣是和神的本性相矛盾的。如果神願意而且有能力除掉的世間的醜惡(這是唯一能適合神的本性的一種假定),那末,為什麼在這種情況下世間還有醜惡呢?

由於在這個三難推理中概括盡了一切關於神的解釋的可能性,因此結論只能是:神根本不存在。對於這個三難推理,有神論者是很難反駁的。

當然,第二個推理也明顯是有重大缺陷的:“神……有能力而不願除掉世間的醜惡,那么,這就證明了它的惡意,而這種惡意也同樣是和神的本性相矛盾的。”伊壁鳩魯論證的前提是:世間醜惡是客觀存在的,論證的方式是:神有能力除惡而沒有除惡(至少截至伊壁鳩魯論證之時沒有這樣做),因此是惡意的、與神的本性矛盾。這一論證至少有兩個缺陷:第一,由於世事的繁雜,以及時間的無限性(從目前來看),按照因果論,誰也無法確定地講:人類每時每刻所親歷的一件件具體的“醜惡”,放到一個更廣闊的空間和時間中,仍然是一種“醜惡”、而非“正直”。第二,仍然是由於時間的無限性、人類歷史尚未終結的客觀現實,神在現在沒有除盡醜惡,不代表神就是惡意的,有句俗語,時間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很多所謂的“醜惡”,隨著時間和空間的發展變換,要么消除,要么不再被認為是“醜惡”。因此,只要沒到蓋棺定論那一天,當下的醜惡未除,不能證成神的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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