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人物簡歷
1947年8月到靈岩山寺。
1948年農曆二月,依普陀山三聖堂真達老和尚出家,同年在南京寶華山受戒。
1949年4月到11月去福州舍利院拜慈舟老法師學戒律。
1956年9月至1959年9月在北京中國佛學院就讀,畢業後仍回靈岩山寺任監院。
1970年至1979年,文革期間,被迫下放到蘇州天平果園勞動,前後整整十年,初心不改。
1980年冬季,明學大和尚正式任蘇州靈岩山寺方丈,並在當年成立了“中國佛學院靈岩山分院”,擔任副院長。
1994年當選為中國佛教協會咨議委員會副主席。
1988年當選為江蘇省佛教協會副會長。
1998年7月當選為蘇州市佛教協會會長。
1983年當選為蘇州市人民代表。
1998年當選為江蘇省政協委員。
1992年任中國佛學院副院長至今。
2001年當選為江蘇省佛教協會會長至今。
2006年接受本寺邀請,為本寺領導師。
創辦中國佛學院靈岩山分院
1980年,由明學大和尚提請,在趙補老的建議下,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於靈岩山創辦中國佛學院靈岩山分院,學制兩年。首屆共招收43名新生,於12月10日正式開學。當時的辦學條件和設施十分簡陋,學生睡廣單,生活非常艱苦。經過數年的勵精圖治,艱難開拓,才擁有了現在的規模。本院院長是中國佛協副會長明煬法師,實際處理日常行政事務的常務副院長為中國佛協咨議委員會副主席、江蘇省佛協副會長、靈岩山寺方丈明學大和尚。明學大和尚在分院開辦時,即明確提出本院辦學的方針“立足本國,面向世界”、“教遵天台,行歸淨土”。“教遵天台,行歸淨土”八字方針是印光大師及前代諸上人共立的規約,現在完整地保存於教學體制中。在這個大前提下,靈岩山辦學的目標非常明確,設定的課程有天台宗、淨土宗、律宗、佛教史、佛學概論、梵唄及語文、歷史、時政、書法等,佛學課占70%,文化課占30%。力爭做到三學並重。五明兼攻的教學格局。任執教工作的八位教師含辛茹苦、誨人不倦地陶鑄這些年青有為的莘莘學子、法門龍象。他們崇高無私的奉獻品格,受到了大眾的敬仰和尊重。院的師資,近二十年來相對比較穩定,任課老師皆是本院培養的優秀僧才,修學德行足為大眾楷模。他們的生活待遇與寺內執事一樣,不搞特殊化。每年正月期頭,法師和寺內的執事同時掛牌請職,參予寺內執事會議,執教法師授予主講、助講職稱。學院行政管理由監學、副教務長負責。曾在學院任教的法師,如常德、聖權、常定、宗淨、道元、瑞法、萬空、智藏、通藝、覺華、道泉等法師,現在大多於海內外弘法。如今留院繼續執教的法師有道安、海宴、明言、常悅、道參諸法師,以嚴謹的修學作風、豐富的學識水平,身體力行,言傳身教,用心地的智慧甘露澆灌著立志向道的釋子,使他們成長為法門棟樑之才。事實證明,從歷屆畢業生中選拔那些學修有專長的僧才作為執教人員,是一條行之有效的辦學思路。院在第三屆時曾試辦專科和本科兩個班,從專科應屆畢業生中選取學修成績優異的學生升入本科繼續學業。本屆本科畢業後,我們感到條件不具備,從實際出發,決定不再辦本科。這樣做也符合1986年夏在北京召開的佛教院校工作座談會的精神。1993年,我院根據當時的情況,試辦了一個研究班,1995年正式開辦研究班,學制定為四年。從應屆專科畢業生中擇優錄取有志於修學的學生繼續深造。
研究班依照本寺《共住規約》及本院《院規》、《教學大綱》的規定,全面體現,“教遵天台,行歸淨土”的宗旨。學生嚴格遵守清規戒律,從事叢林生活,鼓勵自行禮佛、誦經、念佛等行持,並統一參加每年末的精進佛七。另外,每逢星期一、三、五誦《法華經》,二、四、六誦康本《無量壽經》、《觀經》、《彌陀經》,突出淨土信願行三資糧和天台“止觀明靜,定慧兼美”的原則。課程設定分淨土、天台兩個宗派,根據學生的興趣與天賦,任選一門作為主修,亦可二宗兼攻。教學以法師主講、提示、輔導形式進行,學生採用聽講、提問、討論、獨自進行專題研究、或自選宗派完成學業等方式參予學習。每月師生舉行教學交流座談會一次。學生依據授課內容復講,每月完成一篇相應的學習總結報告,每學期準備一篇論理精詳,內容完整的論文,學生平時可接受口試、筆試等測驗。本班現有學生十三人。
辦好專科,是我院主要的辦學方向。專科從1980年招收首屆學生以來,到今天已招收了九屆366餘名學生,畢業了310名學生。第九屆招收了42名學生,明年夏季畢業。近二十年的僧教育,我院畢業生除留院任教和擔任本寺執事之外,大都遍布海內外從事弘法護教工作。初步統計,于海外弘法的法師有二十多人。另外有三分之一的畢業生現於各地叢林、學院擔任會長、方丈、監院、教務長、執事等各項重要職務。總結辦學經驗,我院制定了<佛學院管理辦法及各項規章制度>,遵照制度,嚴格執行。以此培養學生愛學上進、信念堅固、勇猛精進、尊師重法的道心。在課程設定上,專科體現全面性和基礎性的原則,力爭使學生全面系統的接受掌握佛教基礎知識。在學生學習期間不但要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修學,而且自覺參加叢林上殿、過堂、誦戒、打佛七等叢林日常生活。藉以激發學生重法重道的觀念,使他們畢業後,即會成為較合格的佛教人才。這種全方位的教學方針,一直受到學院的重視,得到繼承和發揚。院辦學經費是由省宗教局拔款(每年三萬元)、信徒捐資、常住負擔三方面籌資,一年支出九萬餘元。除去師生教學、生活等費用外,一切本著從簡的原則,儘量節省,甚至院長、教務長、會計皆做到兼職不兼薪。本院僧源主要有各地佛協、寺院推薦、新生自行報名,通過統一考試錄取,不發《招生簡章》。這也是我院招生形式的一個獨特之處。
繼承傳統樹立蓮風
靈岩山寺辦學的特色是繼承印光大師所定規制,不墮蓮風。每屆新生入學,首先學習《共住規約》,明了印祖護持道場、扶正匡弊的苦心悲願。在靈岩山道場開創之初,大師與真達上人相商後,訂立了五條規約,明確了道場的性質:“一、住持不論台賢濟洞,但以戒行精嚴、深信淨土法門為準。只傳賢,不傳法,以杜法眷私屬之弊。二、住持論次數,不論代數,以免高德居庸德之後之嫌。三、不傳戒,不講經,以免招搖,擾亂正念之嫌,堂中雖日日常講,但不升座,不招外方來聽耳。四、專一念佛,除打佛七外,概不應酬經懺佛事。五、無論任何人,不得在寺內收剃徒弟。以上五條有一違者立即出院”。在這個道場之中,學生從入學開始,即自覺與常住諸師一同維護著淨土叢林的道風。有一些學生畢業後,發心長住念佛堂,日日熏修於印光大師親手訂立的念佛堂日行規則中。堂中的維那、知堂無一不是學院的畢業生。靈岩山常住至今仍保持著不應酬經懺等五條規制,學院學生在此清淨的環境裡磨練,學修氣氛頗濃。有相當一部分的學生先是進堂念佛數年,才報考佛學院,有著很好的修學基礎。
靈岩山樸素的道風吸引著海內外佛教界的重視。日本、美國、新加波、香港、台灣等國家和地區的佛教組織不時派團前來進行佛教文化的交流活動。院也相應派員前往實地考查,或進行相應的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