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花雲傳

明史花雲傳

《明史·花雲傳》出自清代張廷玉等所著的一部紀傳體的史書《明史》。書中記述了明太祖朱元璋的一員勇猛的將軍花雲戰死沙場的一身。後被太祖追封為東丘郡侯,並為他修建忠臣祠堂來祭祀。

作品原文

明史·花雲傳

花雲,懷遠人。貌偉而黑,驍勇絕倫。至正十三年杖劍謁太祖於臨濠。奇其才,俾將兵略地,所至輒克。太祖將取滁州,率數騎前行,雲從。猝遇賊數千,雲翼太祖,拔劍躍馬沖陣而進。賊驚曰:“此黑將軍勇甚,不可當其鋒。”兵至,遂克滁州。太祖渡江,雲先濟。既克太平,以忠勇宿衛左右。擢總管,徇鎮江、丹陽、丹徒、金壇,皆克之。過馬馱沙,劇盜數百遮道索戰。雲且行且斗三日夜,皆擒殺之。太祖立行樞密院於太平,擢雲院判。命趨寧國,兵陷山澤中八日,群盜相結梗道。雲操矛鼓譟出入,斬首千百計,身不中一矢。還駐太平,陳友諒以舟師來寇。雲與元帥朱文遜結陣迎戰,文遜戰死。賊攻三日不得入,以巨舟乘漲,緣舟尾攀堞而上。城陷,賊縛雲,雲奮身大呼,縛盡裂,起奪守者刀,殺五六人,罵曰:“賊非吾主敵,盍趣降!”賊怒,碎其首,縛諸檣叢射之,罵賊不少變,至死聲猶壯,年三十有九。太祖即吳王位,追封雲東丘郡侯,立忠臣祠祀之。方戰急,雲妻郜祭家廟,挈三歲兒,泣語家人曰:“城破,吾夫必死,吾義不獨存,然不可使花氏無後,若等善撫之。”雲被執,郜赴水死。侍兒孫瘞畢,抱兒行,被掠至九江。孫夜投漁家,脫簪珥屬養之。及漢兵敗,孫復竊兒走渡江,遇僨軍①奪舟棄江中,浮斷木入葦洲,採蓮實哺兒,七日不死。逾年達太祖所。孫抱兒拜泣,太祖亦泣,置兒膝上,曰:“將種也。”賜兒名煒。其五世孫請於世宗,贈郜貞烈夫人,孫安人,立祠致祭。(節選自《明史·花雲傳》)

注釋譯文

詞語注釋

①僨軍:潰敗的軍隊。

作品譯文

花 雲,是懷遠人。面貌奇偉粗黑,驍勇善戰,無人能敵。至正十三年他提著寶劍在臨濠拜見太祖。(太祖)認為他的才能不尋常,讓他率軍攻占土地,所到之處總能攻克。太祖打算攻取滁州,率領數名騎兵前行,花雲也隨從前往。突然遇上了幾千賊兵,花雲保護著太祖,拔出寶劍,策馬奔騰,衝破敵人的陣地前進。賊兵大驚叫道:“這個黑將軍太勇猛了,不能抵擋住他的銳氣。”(後來太祖的)大軍來到,就攻下了滁州。太祖渡長江,花雲最先渡過去。攻克了太平以後,花雲憑藉著忠誠和勇猛在太祖身邊護衛。升任總管,攻打鎮江、丹陽、丹徒、金壇等地,都攻占了。經過馬馱沙,幾百大盜攔路挑戰。花雲一邊前行一邊迎戰,連著戰鬥了三天三夜,把大盜們全部殺死。

太祖在太平建立行樞密院,提拔花雲做了樞密院的院判。命令他去寧國,軍隊陷入山中長達八天,盜賊們互相勾結阻擋道路。花雲拿起長矛喊叫著刺殺,殺了成百上千的賊人,身上卻沒有中一箭。返回後駐守太平,陳友諒率領水軍前來進攻。花雲與元帥朱文遜結好陣勢迎戰,朱文遜戰死了。賊寇進攻三天不得入城,利用大船趁著漲水,沿著船尾攀爬城牆的垛口上去。城池陷落,賊兵綁縛了花雲,花雲用盡力氣大喊,綁他的繩子全斷裂了,花雲乘機奪下看守者的刀,砍殺了五六個人,罵道:“你們不是我主公的對手,為什麼不趕快投降!”賊兵大怒,打破了他的頭,又把他綁在桅桿上,用箭射他,(但花雲)大罵賊兵沒有一點變化,到死他的罵聲還十分雄壯,當時年齡只有三十九歲。太祖做了吳王后,追封花云為東丘郡侯,並修建了忠臣祠堂來祭祀他。

在戰鬥緊急的時候,花雲的妻子郜氏祭祀家廟,拉著三歲的孩子,哭著對家裡人說:“城被攻破,我丈夫必定會死,我為了道義決不一個人活下去,但不能使花氏家族沒有了後人,你們一定要好好撫養他啊。”花雲被俘虜之後,郜氏投水而死。

僕人孫安葬郜氏完畢,抱著花雲的孩子出走,被劫掠到了九江。孫在晚上投奔到一個漁家,脫下她的簪子珥環等囑託漁家撫養這個孩子。到漢兵敗了,孫又偷上孩子去渡江,遇上敗軍搶走船隻把他們丟棄在江中,靠著斷木漂浮進入蘆葦洲中,採摘蓮子餵養小兒,七天都未死去。過了一年到了太祖所在的地方,孫抱著孩子哭泣著拜見太祖,太祖也跟著哭泣,把孩子放在他的膝上,說:“(這是)將軍的後代啊。”賜孩子名字叫煒。他的五世孫向明世宗請求,追贈郜氏為貞烈夫人,孫為安人,修建祠堂祭祀。

作者生平

張廷玉畫像 張廷玉畫像

張廷玉(1672年-1755年) 清代大臣。字衡臣,號研齋。安徽桐城人。1700年(康熙三十九年)進士。康熙時歷官內閣學士、吏部侍郎。世宗繼位,擢禮部尚書,入直南書房,任《聖祖實錄》副總裁,纂修繕寫實錄及起居注,深合世宗之意,又任《明史》總裁。辦事聰明練達,慎密周詳,文思敏捷,才幹出眾,故為世宗所倚任。軍國大事,多與參決,鴻典巨文,也多出其手。1726年(雍正四年),晉大學士。七年,參贊軍務。時為西北用兵,特設軍機處,經制規劃,多為其手定。世宗死,與鄂爾泰同受顧命,遺詔命其日後配享太廟。乾隆初為總理大臣輔政,任《世宗實錄》總裁官。三年(1738年),罷總理事務之名而以大學士掌機要如故。旋進封三等勒宣伯,與鄂爾泰同為三朝老臣,屢主順天鄉試及會試。姻親子侄,門生故吏,布列中外,以此受高宗之忌,對其時加裁抑。朝中在事諸臣及言官也屢加參劾,高宗遂對其日漸疏遠,兼之年老,乃於乾隆十三年自請致仕,並求按世宗遺詔,死後配享太廟。高宗許之。旋即以其未親至宮門謝恩,嚴辭詰責,並削伯爵,罷配享之命。復以其姻親犯法,追繳歷來賞賜諸物。1755年(二十年三月)卒,諡文和,仍命配享太廟。在清代,漢大臣配享太廟,只張廷玉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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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簡介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明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但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卻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修成之後,得到後代史家的好評,認為它超越了宋、遼、金、元諸史。清史學家趙翼在《廿二史札記》卷31中說:“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敘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張廷玉上明史表

經筵日講官太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兼管吏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事世襲三等伯臣張廷玉等上言:

臣等奉敕纂修《明史》告竣,恭呈睿鑒,臣等謹奉表恭進者。伏以瑤圖應運,丹綸繙竹素之遺;雒鼎凝庥,玉局理汗青之業。集百年之定論,裒一代之舊聞,歷纂輯於興朝,畢校紬於茲日。垂光冊府,煥采書林。竊惟論道首在尊經,紀事必歸攬史。興衰有自,七十二君之跡何稱;法戒攸關,《二十一史》之編具在。繼鹹五登三之治,心源不隔於邃初;開萬方一統之模,典制必參諸近世。況乎歲時綿歷,載籍叢殘。執簡相先,合眾長而始定;含毫能斷,昭公道以無私。考獻徵文,用備酉山之秘;屬辭比事,上塵乙夜之觀。欽惟皇帝陛下,乘六御天,奉三出治。紹庭建極,綏蕩平正直之猷;典學傅心,綜忠敬質文之統。觀人文以化天下,鑒物惟公;考禮樂以等百王,折衷必當。

惟茲《明史》,職在儒臣。紀統二百餘年,傳世十有六帝。創業守成之略,卓乎可觀;典章文物之規,燦然大備。迨乎繼世,法弗飭於廟堂;降及末流,權或移於閹寺。無治人以行治法,既外釁而內訌;因災氛以啟寇氛,亦文衰而武弊。朝綱不振,天眷既有所歸;賊焰方張,明祚遂終其運。我國家丕承景命,肇建隆基,天戈指而掃欃槍,《王會》圖而陳玉帛。滌中原寇盜之孽,奠我民生;慰前朝諸帝之心,雪其國恥。迄今通侯備恪,俎豆相承;依然守戶衛陵,松楸勿翦。是則擴隆恩於覆載,既極優崇;因之徵故籍於《春秋》,絕無忌諱。

第以長編汗漫,抑且雜記舛訛。靖難從亡,傳聞互異;追尊議禮,聚訟紛拏。降及國本之危疑,釀為《要典》之決裂。兵符四出,功罪難明;黨論相尋,貞邪易貿。稗官野錄,大都荒誕無稽;家傳碑銘,亦復浮誇失實。欲以信今而傳後,允資博考而旁參。仰惟聖祖仁皇帝搜圖書於金石,羅耆俊于山林。創事編摩,寬其歲月。我世宗憲皇帝重申公慎之旨,載詳討論之功。

巨等於時奉敕充總裁官,率同纂修諸臣開館排緝。聚官私之紀載,核新舊之見聞。簽帙雖多,牴牾互見。惟舊臣王鴻緒之《史稿》,經名人三十載之用心。進在彤闈,頒來秘閣。首尾略具,事實頗詳。在昔《漢書》取裁於馬遷,《唐書》起本於劉昫。苟是非之不謬,詎因襲之為嫌。爰即成編,用為初稿。發凡起例,首尚謹嚴;據事直書,要歸忠厚。曰紀,曰志,曰表,曰傳,悉仍前史之體裁;或詳,或略,或合,或分,務核當時之心跡。文期共喻,掃艱深鄙穢之言;事必可稽,黜荒誕奇邪之說。十有五年之內,幾經同事遷流;三百餘卷之書,以次隨時告竣。勝國君臣之靈爽,實式憑之;累朝興替之事端,庶幾備矣。

臣等才謝宏通,學慚淹貫。幸際右文之代,獲尚論於先民;敢雲稽古之勤,遠希風於作者。恭蒙睿鑒,俾授梓人。伏願金鏡高懸,璇樞廣運。參觀往跡,考證得失之源;懋建鴻猷,昭示張弛之度。無怠無荒而熙庶績,化阜虞紘;克寬克仁而信兆民,時存殷鑑。則冠百王而首出,因革可征百世之常;邁千祀以前驅,政教遠追千古而上矣。謹將纂成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傳二百二十卷,目錄四卷,共三百三十六卷,刊刻告成,裝成一十二函,謹奉表隨進以聞。

乾隆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主

經筵日講官太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兼管吏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事世襲三等伯臣張廷玉太子少保食尚書俸臣徐元夢戶部右侍郎加五級臣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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