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早期的爵士樂(1900—1917)曲目有32小節、4樂句的AABA流行歌曲式的曲調;有4樂節、兩個調的拉格泰姆曲調;還有12小結的器樂布魯斯曲調。拉格泰姆樂曲的和聲節奏傾向於比另兩種更快的速度。布魯斯樂曲的和聲節奏最慢,但它的獨奏鏇律線的變音轉調較多,起音不一,音高變化也不少。早期歌曲曲目中也有很多以“布魯斯”作名稱,而實際上是流行歌曲或別的什麼同源形式。
早期爵士樂隊的設定平均為8位樂師。在紐奧良風格爵士樂隊的固定形式上增加了兩件樂器。有時添一支短號和一件節奏樂器,有時加一把小提琴為領奏。在演奏過程中,樂隊的每個成員,不僅僅是獨奏者,都要做即興演奏。彼此之間自發的互相謙讓與合作,只受和弦進行結構的限制,這種新的聲音在20世紀初期任何聽眾以下就能辨認的出,它就是“爵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