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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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安全保障條約》
《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是由美國與日本於1960年1月19日在華盛頓簽訂的條約,此條約宣示兩國將會共同維持與發展武力以抵抗武裝攻擊,同時也將日本領土內一國受...
簡介 條約信息 歷史沿革 詳細 發展階段 -
日美安全條約
“日美安全條約”全稱是《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保障條約》,最早簽訂於1951年。 1952年,日本政府不顧日本民眾的意願,又與美國簽署了規定“日美安全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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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新安保條約
《日美新安保條約》全稱《日本國和美利堅合眾國共同合作及安全保障條約》。1960年1月在華盛頓簽署,6月生效。用以取代1951年的舊安保條約。
背景 條約內容 簽約代表 透視虛實 -
新《日美安全條約》
新《日美安全條約》:即1960年1月,日美簽訂的《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條約》。 該條約刪去了1951年簽訂的《日美安全保障條約》中美軍可以鎮壓日本“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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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條約-管控兵爭的協和約定
《軍事條約-管控兵爭的協和約定》是2011年藍天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元龍、梁雪美。
圖書信息 內容簡介 目錄 -
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
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英文: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日語: 日本國との平和條約),通稱“舊金山和約”,由第二次世界大戰的48...
簡單介紹 主要內容 全文 各國態度 評價 -
《日美行政協定》
《日美行政協定》是1952年2月28日,日美兩國根據《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第3條規定,在東京簽訂了《日美行政協定》。協定正文有29條。詳細規定了駐日美軍的...
條約簡介 條約內容 -
日美行政協定
《日美行政協定》。952年2月28日簽署。詳細規定了駐日美軍的地位及特權,如日本向美軍提供基地和設施,承認美國使用、管理和保衛這些基地及設施的權利;美國...
條約簡介 條約內容 -
日美地位協定
“日美地位協定”是確定駐日美軍及軍屬在日法律地位的外交協定,於1960年日美修改安保條約時成立。它在確定駐日美軍、軍屬有尊重日本法律義務的同時,又規定他...
發展歷程 增加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