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條約-管控兵爭的協和約定

軍事條約-管控兵爭的協和約定

《軍事條約-管控兵爭的協和約定》是2011年藍天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元龍、梁雪美。

圖書信息

第1版 (2011年4月1日)

叢書名: 未來軍事家學識叢書:13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7509405335, 9787509405338

條形碼: 9787509405338

尺寸: 23.9 x 16.8 x 2.8 cm

重量: 499 g

內容簡介

《軍事條約:管控兵爭的協和約定》簡介:俗話說,“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理,不想成為軍事家的軍人或軍事愛好者,也不是真正好的軍人和愛好者。而要成為一名軍事家,也許(僅僅是也許)存在著某種天賦,但絕對離不開後天的軍事理論的學習和軍事實踐的錘鍊。《未來軍事家學識叢書》針對當代職業軍人和廣大軍事愛好者的特點和興趣,特別是針對這個群體中廣大基層官兵、莘莘學子和社會青年的特點和興趣,從中外軍事歷史、軍事理論、軍事科技、軍事文化和戰爭實踐或軍事實踐等等所匯聚的軍事知識海洋中,萃取其精要和“管用”的知識,精心打造了一套軍事知識與軍事精神的文化大餐,傾力鉅獻,是以饗之。《軍事條約:管控兵爭的協和約定》是其中分冊《軍事條約:管控兵爭的協和約定》。由李元龍、梁雪美擔任主編。

目錄

第一章 軍事協定(中國部分)

《中俄尼布楚條約》:中俄平等基礎上的第一個邊界條約(1689年9月7日)

《中英南京條約》:中國遭受西方資本主義大規模侵略的起點(1842年8月29日)

《中美望廈條約》:美國侵華活動的第一罪證(1844年7月3日)

《中法黃埔條約》:法國趁火打劫的產物(1844年8月)

《中俄璦琿條約》:北部邊疆危機加深的誘因(1858年5月28日)

《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清政府對侵略者徹底妥協的肇始(1860年10月)

《中俄北京條約》:俄國坐收漁利的結果(1860年11月14日)

《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沙俄外交訛詐和軍事威脅的表演(1864年9月)

《蒲安臣條約》:互惠表象下的欺凌(1868年6月28日)

《中日北京專約》:琉球被吞的源頭(1874年lO月1日)

《中英煙臺條約》:英國侵略西藏的伏筆(1876年9月13日)

《中俄伊犁條約》:使新疆完全被控制在了沙俄手中(1881年2月24日)

《中法簡明條約》、《中法會訂越南條約》:助長帝國主義侵略的見證(1884年5月1日,1885年6月9日)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澳門被占的開端(1887年12月)

《馬關條約》:自《南京條約》以來最為嚴重的賣國條約(1895年4月17日)

《中俄禦敵互相援助條約》:俄國遠東政策在19世紀末所獲得的最初成功(1896年6月3日)

《中法廣州灣租界條約》:法國特權進一步擴大的標誌(1899年11月16日)

《辛丑條約》:中國完全變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1901年9月7日)

《交收東三省條約》:俄國強占我東北地區企圖的破產(1902年4月8日)

《拉薩條約》:英國完成對西藏事實上的侵吞(1904年9月6日)

《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條約》:列強問中國主權的轉移(1905年12月22日)

《俄蒙協約》:蔑視中國主權的歷史記錄(1915年6月7日)

《西姆拉條約》:英國卑劣目的的破產(1913年10月)

《中日民四條約》:中國近代史上最可恥的賣國條約(1915年5月25日)

《中俄會訂呼倫貝爾條約》:沙俄侵略魔爪向中國東北的深入(1915年11月)

《中日軍事協定》:東北地區完全淪陷為日本獨占殖民地(1918年)

《中日解決山東懸案條約》:並不完整的主權收回(1922年2月4日)

《九國公約》:中國從被獨占到被共同支配(1922年2月6日)

《中蘇解決懸案大綱協定》:鴉片戰爭後中國締結的第一個平等條約(1924年5月21日)

《中日濟案協定》:國民黨反動政府討帝國主義歡心的醜惡演出(1929年3月28日)

《上海停戰及日方撤軍協定》:進一步助長了日本侵吞整箇中國大陸的野心(1932年5月5日)

《塘沽停戰協定》:蔣介石“攘外必先安內”反動政策的惡果(1933年5月31日)

《秦土協定》:標誌著察哈爾省的陷落(1935年6月27日)

《中日何梅協定》:華北成為日軍自由出入的“真空地帶”(1935年7月)

《中美抵抗侵略互助協定》:中美共同對抗日本法西斯的法律保障(1942年3月21日)

中美、中英新約:“空中樓閣”般的平等地位(1943年1月11日)

《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發展中蘇兩國的合作與友誼(1950年1月20日)

《美台共同防禦條約》:艾森豪政府在台美關係中最大的遺產(1954年12月2日)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中朝傳統友誼的見證(1961年7月11日)

《中印關於在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保持和平與安寧的協定》:中印為加強相互信任而締結的軍事協定(1993年9月7日)

《中俄預防危險軍事活動協定》:中俄加強信任的一個新步驟(1994年7月12日)

《中俄哈吉塔關於在邊境地區加強軍事領域信任的協定》:為五國雙邊和多邊關係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1996年4月26日)

《中國政府關於簽署的聲明》:全面反映中國核問題上的原則立場(1996年9月24日)

《中印關於在中印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軍事領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協定》:邊境地區軍事領域相互信任的具體步驟(1996年11月29日)

《中國國防部和美國國防部關於建立加強海上軍事安全磋商機制的協定》:顯示了正在成熟的中美兩軍關係(1998年1月19日)

《中美戰略核武器互不瞄準協定》:建立中美建設性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環節(1998年6月27日)

《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新世紀指導中俄關係健康穩定發展的綱領性檔案(2001年7月16日)

《上海合作組織憲章》:上海合作組織從國際法意義上得以真正建立(2002年6月7日)

第二章 軍事協定(外國部分)

《古埃及一西臺和約》:歷史上第一個軍事條約(公元前1284年)

“提洛同盟”與“伯羅奔尼撒同盟”:雅典與斯巴達相互對峙的工具(公元前6世紀至公元前5世紀)

《尼西亞斯和約》:緩解雅典和斯巴達矛盾願望的流產(公元前421年)

“前三頭同盟”:加快了羅馬共和國解體和走向帝制的步伐(公元前60年)

“後三頭同盟”:加快羅馬帝制的建立(公元前43年)

《凡爾登條約》:確定近代意、德、法三國領土的雛形(公元843年)

英法百年戰爭中簽訂的一系列條約:未惠及任何一方的協定(1337~1453年)

“漢薩同盟”:德意志政治分裂的必然產物(14世紀)

《卡托-康布雷齊和約》:義大利分裂局面的繼續(1559年)

伊土戰爭中簽訂的一系列條約:伊朗和奧斯曼帝國崩潰過程的加快(1514~1639年)

《荷西條約》:荷蘭資本主義發展道路的清障機(1648年)

《威斯特發里亞和約》:17世紀中葉歐洲力量對比的重大調整(1648年10月)

《威斯敏斯特和約》、《布雷達和約》和《多佛爾和約》:荷蘭“海上馬車夫”作用的削弱(17世紀下半葉)

《庇里牛斯條約》:勝者與敗者共同付出的代價(1659年)

《沃什堡和約》:戰敗國獲利更多的條約(1664年8月10日)

《安德魯索沃協定》:俄波力量對比變化的反映(1667年1月31日)

《奈梅根和約》:法國在歐洲最強盛時期的標誌(1678年)

《里維斯克和約》:法國由盛至衰的轉折點(1697年)

《卡洛維茨和約》:土耳其全面的衰落(1699年1月26日)

《君士坦丁堡和約》:俄國向黑海擴張的起跑線(1700年7月)

《普魯特條約》:對彼得一世狂妄野心的沉重打擊(1711年7月)

《烏特列支和約》和《拉什塔特和約》:18世紀法國在西歐霸權地位的削弱(1713年、1714年)

《尼什塔特和約》:俄國由內陸國家向瀕海強國的擴張(1721年8月30日)

《維也納和約》:歐洲矚目的焦點(1738年11月)

《巴黎和約》和《胡貝爾茨堡和約》:英國整個海上霸權的保證(1763年)

《美英巴黎和約》:美國完全獨立的標誌(1783年9月3日)

《雅西和約》:沙皇俄國侵略魔爪向地中海沿岸的延伸(1792年)

《康波福米奧和約》:第一次反法同盟的徹底瓦解(1797年lO月17日)

《聖伊爾特豐索條約》:美國對外擴張新時期的開始(1800年10月1日)

《亞眠和約》:第二次反法同盟的徹底瓦解(1802年)

《提爾西特和約》:拿破崙和亞歷山大聯手瓜分世界的協定(1807年7月7日)

《根特和約》:美國第二次獨立戰爭結束的象徵(1814年12月24日)

《維也納會議最後議定書》:重新穩定歐洲秩序方面的基石(1815年6月9日)

《神聖同盟條約》:反動的王朝聯盟條約(1815年11月20日)

《土庫曼徹條約》:伊朗附屬俄國的開端(1828年1月)

《第二次倫敦協定》:更大東方危機的釀製(1841年7月)

《瓜達盧佩一伊達爾戈條約》:戰史上罕見的大規模掠地行為的終結(1848年2月2日)

《克萊頓一布爾沃條約》:美國無力排擠英國在西半球影響的證據(1850年4月19日)

《日俄友好條約》:俄國實現經日本海進入太平洋的目標(1855年2月7日)

《巴黎和約》:法國歐洲大陸霸主地位的恢復(1856年2月25日)

《安政條約》:日本淪為西方帝國主義國家的殖民地(1858年7月)

《蘇黎世和約》:義大利初衷的流產(1859年11月10日)

《都靈條約》:法國走向衰敗的開端(1860年3月24日)

《阿爾文斯勒本協定》:外交意義高于軍事意義的文本(1863年2月8日)

“日內瓦四公約”:國際人道主義法的源頭(1864年、1906年、1929年和1949年)

《九月協定》:法國愚弄義大利政府的產物(1864年9月15日)

《加施泰因公約》:俾斯麥精心設計的一個詭計(1865年8月14日)

《布拉格和約》:對戰敗國寬容的協定(1866年8月20日)

《法蘭克福和約》:德國的興起和法國的削弱(1871年5月10日)

《三皇同盟條約》:孤立法國的第一步(1873年)

《庫頁島?千島交換條約》:日俄在東北亞進入短暫的“穩定和友好時期”(1875年5月7日)

《桑洪條約》:古巴人民和西班牙殖民者之間的休戰協定(1878年2月10日)

《聖斯蒂法諾條約》:近東危機的加劇(1878年3月3日)

《英奧協定》:標誌著英奧聯合反對俄國(1878年6月6日)

《岡達馬克條約》:阿富汗淪為英國的保護國(1879年5月26日)

《巴爾杜條約》和《馬爾舍專約》:法國完成對突尼西亞的完全控制(1881年、1883年)

第二次《順化條約》:越南完全淪為法國的殖民地(1884年6月6日)

《柏林會議議定書》:剛果遭到列強的瓜分(1885年2月)

《法英條約》:英、法相互承認各自在非洲的勢力範圍(19世紀80年代)

《再保險條約》:德國的雙保險(1887年6月18日)

《法俄軍事協定》:歐洲大陸軍事強國分裂成兩大陣營(1892年8月18日)

《日俄關於朝鮮問題的議定書》:日本在朝鮮的優勢地位被剝奪(1896年6月9日)

《亞的斯亞貝巴和約》:帝國主義國家以戰敗國身份簽訂的和約(1896年10月26日)

《美西巴黎和約》:西班牙帝國在美洲土地上的徹底敗北(1898年12月10日)

《共管蘇丹協定》:蘇丹徹底淪為英屬殖民地(1899年1月)

《英法協定》:讓可能導致非洲戰火的危機消弭於無形(1899年3月)

兩次海牙會議所訂條約:列強擴軍備戰的掩護物(1899年、1907年)

《英日同盟協定》:標誌著英國“光輝孤立”政策的結束(1902年1月30日)

《韋雷尼京條約》:英國破天荒第一次未向戰敗者勒取賠款(1902年5月31日)

《日英軍事協定》:日本進一步具備了對俄發動戰爭的條件(1902年)

《亞齊簡約》:荷蘭殖民者訴諸武力與玩弄陰謀詭計的產物(1903年)

《美巴條約》:美國“強盜行徑”的見證(1903年11月18日)

《英法協約》:兩國聯合反德的開始(1904年4月8日)

《俄德畢由克條約》:不久便宣布無效的條約(1905年7月24日)

《日俄朴次茅斯和約》:日、俄任意處理中國和朝鮮領土的強盜協定(1905年9月5日)

《阿爾赫西拉斯會議總議定書》:將德國推向國際孤立(1906年4月7日)

兩次《俄日協定》:日俄關係從敵對轉化為同盟(1907年7月30日、1910年7月4日)

《英俄協定》:兩個強盜針對另一個強盜而分贓結夥的協定(1907年8月31日)

《布何勞協定》:波士尼亞危機的製造者(1908年9月)

《高平一羅脫協定》:暗藏美國圖謀獨霸東亞的真實動機(1908年11月30日)

《日韓合併條約》:朝鮮向日本殖民地的陷落(1910年8月22日)

《第三次英日同盟條約》:近乎一紙空文的條約(1911年7月13日)

《俄德波茨坦協定》:德拉攏俄國目的的落空(1911年8月9日)

《英法海軍專約》:英法同盟關係染上軍事色彩(1913年2月)

《倫敦和約》:加劇了巴爾幹半島的矛盾(1913年5月30日)

《布加勒斯特和約》:催生了兩個巴爾幹國家集團(1913年8月10日)

《布賴恩一查摩羅條約》:美國“金元外交”的產物(1914年8月5日)

《凡爾賽和約》:帝國主義世界弱肉強食的結果(1918年6月28日)

結束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貢比涅停戰協定》:德國內外交困的產物(1918年11月11日)

《英伊協定》:伊朗軍事與財政權利的喪失(1919年8月9日)

《蘇伊友好條約》:平等的表面下暗含著不平等的因素(1921年2月26日)

《五國條約》:英國海上霸主地位的終結(1922年2月6日)

《拉巴洛協定》:“熱那亞的暴風雨”(1922年4月16日)

《貢德拉條約》:美洲國家和平解決爭端願望的反映(1923年)

《洛迦諾公約》:德國軍國主義復活的標誌(1925年10月)

“非戰公約”: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煙幕(1928年8月27日)

《倫敦海軍條約》:列強在限制和裁減海軍軍備的幌子下謀求好處的產物(1930年4月22日)

《南美反戰公約》:美國“睦鄰政策”的表現(1933年10月)

《布宜諾斯艾利斯停戰協定》:充分暴露了國際聯盟的軟弱無力(1932~1935年間)

《德國和波蘭互不侵犯和諒解宣言》:改善德國處境的協定(1934年1月26日)

《羅馬議定書》:納粹眼中的廢紙(1934年3月17日)

《賴伐爾一墨索里尼協定》:法國向侵略者的妥協(1935年1月7日)

斯特萊沙陣線:一條裹著厚重和平外衣的虛線(1935年4月)

《捷蘇互助條約》:勞而無功的協定(1935年5月16日)

《法蘇互助條約》:與和平與安全的初衷相背離(1935年5月)

《英德海軍協定》:英國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1935年6月18日)

《蒙德勒公約》:幫助土耳其在危難之際討回了公道(1936年7月20日)

《英埃同盟條約》:埃及被緊緊地綁在了英國的戰車上(1936年8月26日)

《德意軸心協定》:德意結成法西斯侵略集團的重要步驟(1936年10月25日)

《反共產國際協定》:德意日結成法西斯侵略集團的標誌(1936年11月25日)

《美洲國家維護、保持和重建和平的公約》:美洲大陸“從未有過的最強有力的和平保證”(1936年12月23日)

《薩德巴德公約》:大大改善了土耳其在“二戰”前夕和戰爭期問的國際環境(1937年7月8日).——-

《德意同盟條約》:德國義大利眼中的“鋼鐵般的條約”(1938年5月22日)

《慕尼黑協定》:現代國家關係中害人害己的“傑作”(1938年9月30日)

《利馬宣言》:拉美國家堅決反對法西斯的明證(1938年12月)

《蘇德互不侵犯條約》:特殊條件下產生的不正常產物(1939年5月)

《有田一克萊琪協定》:日本侵華的道路上增添了新的幫凶(1939年7月22日)

《關於美洲各共和國中立的總宣言》和《巴拿馬宣言》:脫離現實的中立立場(1939年9月)

《天津協定》:英國遠東政策的又一次退卻(1940年6月12日)

《美洲國家防禦合作互助宣言》:為美洲國家建立對德集體防範體系打下了基礎(1940年7月)

《松岡一亨利協定》:損害中國利益的同時也使法國名譽掃地(1940年8月30日)

《德意日同盟條約》:一次貌合神離的強盜結盟(1940年9月27日)

遠東慕尼黑新陰謀:美日最終自嘗苦果(1940年11月底)

《蘇日中立條約》:對中國喜憂參半的協約(1941年4月13日)

《美巴聯合參謀協定》:巴西從中立向聯美抗德的轉變(1941年7月24日)

《日泰同盟條約》、《日菲同盟條約》:日本推行“大東亞共榮圈”計畫的騙局之一(1941年12月)

《蘇英同盟互助合作條約》:蘇英反法西斯力量戰時和戰後合作的加強(1942年5月26日)

《蘇美英三國德黑蘭總協定》:功過均攤的協定(1943年11月、12月)

《開羅宣言》:政治收穫重於軍事建樹(1943年12月1日)

《雅爾達協定》:成效顯著也害人不淺(1945年2月)

《阿拉伯國家聯盟憲章》:有力促進了阿拉伯民族解放運動(1945年3月22日)

《波茨坦公告》:二戰前蘇美英矛盾開始惡化的標誌(1945年7月26日)

《美洲國家間互助條約》:美國建立世界霸權計畫的重要組成部分(1947年9月2日)

《北大西洋公約》和《華沙條約》:兩大對立軍事集團的出現(1949年4月、1955年5月)

《美英共同防禦援助協定》:加強北約軍備計畫的軍援協定(1950年1月27日)

《阿拉伯聯盟聯合防禦條約》:未產生作用的集體安全協定(1950年4月13日)

《英法美三國宣言》:不被阿以買賬的聲明(1950年5月25日)

《菲美共同防禦條約》:美菲兩國軍事關係的黏合劑(1951年8月30日)

《澳新美安全條約》:“二戰”後美在太平洋地區一系列軍事聯盟中的一個重要環節(1951年9月1日)

《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提供了日本從屬美國的法律依據(1951年9月8日)

《波恩專約》:聯邦德國加入北約的源頭(1952年5月26日)

《朝鮮停戰協定》:打亂美國稱霸世界的計畫(1953年7月27日)

《美韓共同防禦條約》:加劇朝鮮半島的緊張局勢(1953年8月8日)

《東南亞集體防務條約》:美國操控下直指社會主義國家的軍事協定(1954年9月8日)

《巴格達條約》:美國抵禦“共產主義擴張”的成果(1955年2月24日)

《吉達條約》:阿拉伯人民爭取民族獨立鬥爭取得的重大勝利(1957年5月20日)

《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條約》:日美繼《日美安全條約》之後的又一軍事同盟條約(1960年1月19日)

《五國聯防協定》:英國為維護其在東南亞的利益而簽訂的多邊軍事協定(1971年4月)

《東南亞中立化宣言》:東協國家聯合自強和獨立自主的聲明(1971年11月27日)

《西姆拉協定》:小調整卻未解決大問題(1972年7月2日)

《關於在越南結束戰爭、恢復和平的協定》:美國繼韓戰之後又一次敗北(1973年1月27日)

《歐洲安全與合作會議最後檔案》:美、蘇緩和與妥協的產物(1975年8月1日)

《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東協的基礎性政治檔案(1976年2月24日)

巴美新條約:有代價的戰果(1977年9月)

《戴維營協定》:中東和平進程的重要轉機(1978年9月)

《日美防衛合作指針》:日本謀求政治大國的跳板(1978年11月、1997年9月)

《埃以和約》:戰火消除,和平渺茫(1979年3月26日)

《海灣國家反伊朗秘密協定》:導致兩伊戰爭的重要誘因(1980年9月)

《美以戰略合作協定》:加強美以戰略合作關係的重要步驟(1981年11月30日)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國防的概念發生了變化(1982年4月)

《中美洲和平協定》:拉美國家維護共同利益鬥爭中的一個里程碑(1987年8月)

《政治解決阿富汗問題的日內瓦協定》:世界超級大國對弱小國家實行武力征服政策難於得逞(1988年4月14日)

《海灣戰爭正式停火的決議》:國際上多數國家共同努力的結果(1991年4月3日)

《集體安全條約》:有關獨立國協國家集體安全體系的基石(1992年5月15日)

《俄印友好合作條約》:為俄印傳統關係注入了新的內容(1993年1月)

《代頓協定》:宣告二戰後最長內戰的結束(1995年12月14日)

《東南歐穩定公約》:歐洲的“小馬歇爾計畫”(1999年6月)

《日內瓦協定》:一劑對巴以和平有建設意義的“處方”(2003年12月1日)

第三章 國際軍控、裁軍、戰爭法與反恐條約

《拉什一巴格特協定》:裁軍史上最早通過平等協商簽訂的限制軍備條約(1817年)

《海牙公約》:為以後戰爭法的編纂和發展奠定了基礎(1899年、1907年)

《倫敦海戰法規宣言》:首次系統闡明海戰法規則的國際公約(1909年2月26日)

《空戰規則草案》:戰時航空器使用的規則與慣例(1923年2月)

《中美洲國家限制軍備公約》:一戰後國家間第一個限制軍備的國際性協定(1923年2月7日)

《日內瓦議定書》:古老慣例的引申(1925年6月)

《聯合國憲章》:大國間爭奪利益新一輪較量的開始(1945年6月26日)

《南極條約》:旨在使南極國際化的協定(1959年12月)

《部分禁止核試驗條約》:美、蘇主導下的核禁幌子(1963年8月5日)

《外層空間條約》:“外層空間憲章”(1966年12月19日)

《特拉特洛爾科條約》:古巴缺席的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條約(1967年2月14日)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遏制核擴散的有力保證(1968年6月)

《美蘇關於限制反彈道飛彈系統條約》:美蘇限制和削減戰略武器會談的主要成果之一(1972年5月26日)

《聯合國大會裁軍特別會議最後檔案》:國際裁軍的綱領性檔案(1978年6月)

《美蘇中導條約》:歷史上第一個銷毀核武器的國際條約(1987年12月8日)

《美蘇銷毀和不生產化學武器協定》:“協定”實際意義有限(1990年6月1日)

《歐洲常規武裝力量條約》:二戰後東西方間達成的第一個常規裁軍協定(1990年11月)

《美蘇削減和限制進攻性戰略武器條約》:《美蘇中導條約》之後美蘇核裁軍的又一重要步驟(1991年7月31日)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遲遲未能生效的條約(1996年9月)

《渥太華禁雷公約》:人道主義精神的體現(1997年12月3日)

《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行動框架(2001年6月15日)

《預防和打擊恐怖主義憲章》:歐安組織與恐怖主義作鬥爭的行動準則(2002年12月7日)

《打擊恐怖主義宣言》:減少和消除恐怖主義威脅方面的重要法律檔案(2003年1月20日)

《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9?11”恐怖攻擊之後聯合國通過的第一個反恐公約(2005年4月)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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