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儲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三)制定貫徹國家、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信息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繫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相關國家、省專項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負責安排市級財政用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專項資金;參與審核並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
(五)研究擬訂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認定、評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上報國家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負責歸口的科技專項經費和項目管理,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示範工程,推進產學研結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攻關和培訓,貫徹制定技術標準,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協調電力、煤炭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制定電力、煤炭有關標準。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範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低碳經濟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以及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指導全市節能監察、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節約能源方面的具體工作。
(八)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技術規範及標準、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準入等事項,負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鹽業、菸草行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繫協調工作。
(九)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擬訂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行銷體系。
(十)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經濟合作和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範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承擔推動企業上市和多渠道融資有關工作。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信息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信息產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省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
(十四)擬訂全市無線電頻率規劃。負責全市無線電頻率的分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設定審批、無線電檢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五)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六)負責中小企業(含民營經濟,下同)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擬訂發展中小企業的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與融資擔保體系建設。促進金融機構建立與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承擔或參與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擔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
(十七)負責組織推進“誠信連雲港”發展戰略的實施。統籌協調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
(十八)組織擬訂全市國防科技工業規劃;負責軍品科研、生產、固定資產投資和契約管理;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和軍品科研生產承擔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負責軍工動員和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工作;負責對本地區軍工關鍵設備設施、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的監管;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質量、計量、標準、情報、統計、成果及推廣工作;負責軍工電子行業管理;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生產許可。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保密、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等工作;管理機關經費;管理機關資產並監督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負責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外事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綜合科(掛行政服務科牌子)
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綜合性經濟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國家、省的產業政策,擬定全市工業、信息產業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擬訂全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經濟發展戰略研究和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制定工業規劃,提出工業產業發展的方向和布局建議;綜合分析全市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起草工業工作意見和綜合性材料;負責收集、分析、發布經濟信息和對外宣傳工作。
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諮詢、受理、辦理、證照發放以及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聽證、檢驗、鑑定等特殊許可程式的辦理工作;負責本部門辦理行政審批、行政服務事項所涉及的有關規費的收繳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部門管理的單位承擔的審批項目辦理工作。
(三)經濟運行辦公室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運行態勢,預測發展趨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企業的生產調度,匯總統計工業經濟信息,制定總量控制目標,跟蹤監測巨觀調控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等政策性問題;制定落後產能淘汰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煤炭經營許可的組織上報和煤炭經營監管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指導企業的扭虧增盈工作。
(四)技術改造科
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審核上報國家、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和相關行業準入工作;組織實施臨港工業發展規劃,提出重點行業和產品結構調整方案;研究提出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總量和資金籌措建議,監測分析投資運行狀況及趨勢;負責由市登記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管理;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相關抵免稅的管理工作;篩選和管理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使用技術改造專項資金;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指導企業招商引資工作。
(五)科技科
組織指導全市工業企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落實加快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制定企業技術創新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和推進重點技術創新、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等項目的實施;指導和推進技術創新機制、產學研聯合平台、技術推廣及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使用技術創新專項資金;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管理質量工作;按規定上報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按規定上報電動腳踏車、燃油助力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安全技術認證;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
(六)企業科
對多種所有制企業進行巨觀管理和指導,推進企業改革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研究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工作,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擬定發展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企業規模劃型工作;指導企業的設備管理;指導本單位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負責經信系統普法工作。指導多種所有制企業的法制工作,負責企業法律顧問的管理工作;組織推動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政策、規劃;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
(七)交通與物流科
擬訂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全市運輸、郵政、電信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監測分析運行情況,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協調鐵路、公路、水運等綜合運輸;組織協調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緊急調運及貨櫃運輸工作。
(八)電力科(掛煤電油運氣保障科牌子)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制定的電力行業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負責電力行業行政執法;負責全市年度發用電量計畫並監督執行;組織制定電力保障預案,協調解決電力供求中的重大問題;平衡電力資源;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協調熱電聯產企業建設和生產運行的重大問題;參與工業用熱價格調整政策的制定;負責全市石油和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擔煤、電、油、運、氣等重要生產要素保障工作;承擔全市成品油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九)電子信息和軟體科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的電子信息產業政策,組織實施重點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和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和生產,組織協調重點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協調解決電子信息和通訊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按規定負責有關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企業認定和產品認定。擬定全市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並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政策;依法對全市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管,按照規定許可權申報、執行國家規定的經營許可制度;監督服務質量,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國家和用戶利益;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組織協調重要軟體開發,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負責軟體企業的和軟體產品的管理工作。
(十)信息化推進科
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全市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負責推進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指導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推進企業、農村、服務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推進非金融性積體電路卡的推廣套用;承辦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電子政務與網路管理科
承擔全市電子政務網路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協調工作,指導全市電子政務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政務外網的管理;研究擬定全市信息網路發展政策措施,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資料庫災難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統籌規劃全市廣播電視網路及其他專用通信網路的建設,並實施行業管理;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組織執行國家、省信息資源標準體系;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黃金醫藥科(掛市繭絲綢協調辦公室牌子)
負責黃金、醫藥工業行業管理工作,擬定全市黃金、醫藥工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黃金、醫藥行業規章和技術標準;指導黃金、醫藥行業結構調整;負責藥品應急儲備管理和國家中藥材生產項目扶持管理;負責黃金、醫藥行業統計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工作。
(十三)海洋裝備製造業管理科
組織實施國家、省關於國防科技工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規劃;負責海洋裝備製造業發展方針、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民爆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加強對船舶建造企業的監督檢查,依法規範船舶建造市場;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承辦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人事科(掛黨委辦公室牌子)
負責貫徹落實黨委的決議、決定;負責黨委管理幹部的考察、配備及調整工作;負責機關、所屬企事業單位黨的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企業的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經信系統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管理經信系統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等工作;負責全市經信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工會。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工會、紀檢、監察工作。
市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組織全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節能減排和發展循環經濟工作;落實節能、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資源利用統計公報制度;組織對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能源等資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綜合利用等有關規劃和政策;參與制定環境保護規劃、政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工業企業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負責節能減排宣傳;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環保產業;組織協調節能重要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使用節能專項資金;承擔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內設資源節約科、循環經濟與清潔生產科,分別承擔相關工作。
市食品工業辦公室。受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委託,負責食品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全市食品工業發展趨勢,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收集食品工業信息情報,組織技術交流;負責全市包裝行業管理工作,參與包裝標準的制定;對全市包裝行業的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推廣套用新技術、新產品,改進重點商品包裝等職責。
市節能監察支隊(掛市能源監測中心牌子)。受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委託,具體承擔對用能單位執行有關節能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重點用能單位的用能狀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對全市建築、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進行節能監督檢察;對全市節能服務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對全市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節能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依法進行能源審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清潔生產審核驗收、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審查;組織企業開展能效對標活動;負責節能教育和培訓;組織開展企業節能管理崗位和用能操作崗位技能培訓;監督指導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設,負責重點用能單位用能狀況動態監控;依法進行能源利用監測。
市鐵路道口安全辦公室。受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委託,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鐵路道口安全的法律、法規,指導協調全市地方鐵路道口監護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