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日照市政府副秘書長、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
2012年5月~2015年12月,任日照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
2015年12月,日照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免去高月波的日照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職務;
2015年11月~2017年1月,任日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副書記。
2017年1月~2017年2月任日照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7年2月任 山東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任免信息
2017年,提名日照市政府副市長候選人,任日照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7年2月28日,日照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當選為山東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7年1月,免去高月波的日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工作分工
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安全生產、民營經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經信委、市安監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聯繫市總工會,市鹽務局,駐日照成品油銷售、通信、醫藥單位,駐日照電力企業。
人物事件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12月26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山東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2019年4月22日,山東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淘汰落後鋼鐵工作不到位問題。日照市、嵐山區政府對鋼鐵產能壓減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不積極主動,對淘汰壓縮日照鋼鐵集團鋼鐵產能落實不力;濱州市、鄒平縣發展改革部門工作不實不細、失職失察,導致濱州西王特鋼集團違規新增鋼鐵產能。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日照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高月波(時任日照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