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軍銜

日本軍銜

日本軍銜,明治維新以後,天皇根據兵庫縣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議,建立起中央直轄的軍隊,分為陸軍和海軍兩個軍種。大元帥為最高統帥銜,授予天皇。當時的日本憲法規定,天皇為陸海軍之統帥,全權定陸海軍之編制及常備兵額,並宣戰講和及宣告戒嚴。1840年日本從中國鴉片戰爭失利中得到教訓,看到了改良“兵制與兵器”的重要性。1853年6月,美國軍艦炮擊鹿兒島。第二年,英、美、法、荷聯合艦隊又向下關轟擊。日本蒙受恥辱,決心急起直追,效法歐美,改良兵制。當時日本還處於幕府時期。幕府決定仿照西洋軍隊,組織洋式兵隊3個大隊,包括步、騎、炮兵總計13625人,"井模仿西洋兵制,規定陸海軍將校的階級"。這是日本歷史上最早設立的西歐式軍銜制度。

基本信息

概述

日本軍銜日本軍銜
日本軍銜,1840年日本從中國鴉片戰爭失利中得到教訓,看到了改良“兵制與兵器”的重要性。1853年6月,美國軍艦炮擊鹿兒島。第二年,英、美、法、荷聯合艦隊又向下關轟擊。日本蒙受恥辱,決心急起直追,效法歐美,改良兵制。當時日本還處於幕府時期。幕府決定仿照西洋軍隊,組織洋式兵隊3個大隊,包括步、騎、炮兵總計13625人,"井模仿西洋兵制,規定陸海軍將校的階級"。這是日本歷史上最早設立的西歐式軍銜制度。

舊日軍銜

舊日軍軍銜等級,明治維新以後,天皇根據兵庫縣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議,建立起中央直轄的軍隊,分為陸軍和海軍兩個軍種。大元帥為最高統帥銜,授予天皇。當時的日本憲法規定,天皇為陸海軍之統帥,全權定陸海軍之編制及常備兵額,並宣戰講和及宣告戒嚴,凡有重要之軍事,皆親裁之。
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日本決定廢監軍部,改設元帥府為最高的軍事諮詢機關。元帥府配備元帥若干人,由日本天皇就陸海軍大將中選任,頒賜元帥封號,擔任軍事顧問及檢閱陸海軍等任務。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投降時止,日本共授元帥31人,其中,陸軍17人,海軍13人。
舊日本陸軍軍銜分為將宮、佐官、尉官、準士官、下士官和兵,計6等16級。佐官相當於校官,準士官相當於準尉,下士官相當于軍士。
按照日本的稱謂,16級次序為:大將、中將、少將、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準尉、曹長(上士)、軍曹(中士)、伍長(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根據1906年頒布的《海軍軍人之名稱及階級表》,日本海軍的軍銜分為將官、上長官(校官)、士官(尉官)、準士官(準尉)、下士(軍士)和卒,計6等18級。下士官以上的等級與陸軍相同,兵的等級比陸軍多兩級,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水兵。

新日軍銜

空軍軍階空軍軍銜
新日軍軍銜等級,1950年,日本重建軍隊,至1954年建成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重建的日軍軍銜分幹部、曹士兩大類。幹部軍銜包括將、佐、尉官3等。將官分為將一、將二、將補。將一相當於上將,將二相當於中將,將補相當於少將。佐官稱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稱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稱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長(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
新日軍1970年增設了準尉,1980年又增設了曹長(即軍士長)。目前日軍官兵的軍銜共有6等18級。
日軍上將是最高軍銜,授予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和陸、海、空三軍參謀長;陸軍各軍長、海軍艦隊司令、空軍航空方面隊司令為中將;陸軍師長、海軍隊群司令、空軍戰鬥航空團團長為少將;陸軍師參謀長、團長,海軍艦長、空軍戰鬥航空團副團長等為上校;陸軍副團長、海軍副艦長、空軍飛行隊長為中校;陸車宮長為少校;陸軍連長、海軍分隊長、空軍中隊長等為上尉;陸軍排長、海軍分隊長、空軍小隊長為中尉和少校。

軍銜種類

陸軍軍銜

海軍的軍銜海軍的軍銜
大將多為陸軍司令官,中將多為師團長,少將多為旅團長,中將、少將亦可擔任兵種學校校長,大佐多為步兵聯隊長,中佐為騎兵、戰車兵等聯隊長,少佐為大隊長,中佐、少佐也可以是飛行戰隊長,大尉、中尉可擔任中隊長,中尉、少尉擔任小隊長,少尉為聯隊旗手,軍曹、伍長擔任分隊長。

海軍軍銜

根據1906年頒布的《海軍軍人之名稱及階級表》,日本海軍的軍銜分為將官、上長官(校官)、士官(尉官)、準士官(準尉)、下士(軍士)和卒,計6等18級。下士官以上的等級與陸軍相同,兵的等級比陸軍多兩級,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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