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參謀長(chief of staff),是各級部隊軍事指揮部門的首長,協助該部隊的軍事主官進行指揮。如軍區參謀長是協助軍區司令工作的,師參謀長是協助師長工作的。
我軍團以上包括旅、師、集團軍、軍區等各級部隊都有參謀長。在團以下單位,只有作戰參謀等職,而沒有參謀長一職。只有在旅團級以上單位,才設參謀長。他的主要職責是整理戰鬥信息,為軍事首長提供資料並提出一定的建議;經軍事首長授意,向下面單位布置具體的戰鬥任務。在歐洲,參謀長出現於拿破崙戰爭時代。它伴隨近代大規模戰爭的出現而產生,適應大兵團作戰的需要。級別
參謀長相當於單位軍事主官副職,也就是說團參謀長是副團級、師(旅)參謀長是副師(旅)級,軍參謀長是副軍級、軍區參謀長相當于軍區副司令員。
軍銜
參謀長的軍銜應在中校以上。解放軍總參謀長是軍委委員,上將;總後、總裝、海軍、空軍、2炮、七大軍區等正大區級單位的參謀長是副大區職,中將或少將;各軍區空軍、海軍各艦隊等副大區級單位參謀長是正軍職,少將或中將;
各集團軍、省軍區等軍級單位參謀長是副軍職,少將或大校;
副軍級單位參謀長是正師職,大校或少將;
正師級單位參謀長是副師職,大校或上校;
副師級單位參謀長是正團職,上校或中校;
旅(團)級單位參謀長是副團職,中校。
職責
根據<內務條令>,參謀長和副參謀長的職責為:
第三十一條旅(團)參謀長職責
旅(團)參謀長隸屬於旅(團)長和旅(團)政治委員,是部隊的首長之一,是司令部的直接首長,其職責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司令部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旅(團)副參謀長職責
旅(團)副參謀長隸屬於旅(團)參謀長,協助參謀長工作;在參謀長臨時離開工作崗位時,根據上級或者參謀長的指定代行參謀長職責。
相關人物
葉劍英、徐向前、左權、羅瑞卿、粟裕、肖勁光、楊勇、周士第、郭化若、李達等曾是我軍十位著名的參謀長。
發展歷史
參謀之職萌芽於春秋
中國古代軍隊中,參謀一職及相應機構早以有之,只是各歷史時期稱謂各異而已。我國古代春秋時代及春秋以前雖戰事頻繁,但由於當時參戰國家的國力基礎、軍隊數量、裝備水平、戰略戰術、衝突規模等綜合作戰能力與戰爭烈度,對比後來的戰國時代相對較弱,戰場上武裝對抗持續時間也相對較短,故而,春秋時代參戰各國中,往往由該國國君或集謀士與將軍功能於一身的將領,親自指揮作戰,鳴金擊鼓,發號施令。因此,春秋時代是我國參謀長一職的萌芽孕育期,但當時只是軍中將帥行使兼職功能,並未出現專職的參謀機構和相應的參謀長官職務。在這一歷史時期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人物,是公元前512年,被吳王任命為將軍的著名軍事家孫武,這位對兵法深有研究的謀士,是具有“準參謀長”特徵的早期雛形代表,但嚴格意義上來說,他還不能被稱之為軍隊專職參謀人員。
參謀之職誕生於戰國
而到了戰國時代及戰國以後,隨著當時軍事科技的不斷進步,軍隊裝備水平獲得了大幅提高,參戰國綜合國力與後勤保障能力也得到長足發展,交戰雙方不僅有了鋒利的鐵制兵器,同時,還裝備了當時非常先進的弓弩,其箭矢射程超過600步,攻城雲梯和舟戰鉤拒等水陸攻防兵器,開始在軍中普及列裝,陸上作戰時,具有快速反應與遠程打擊能力的騎兵,於野戰中投入使用,實戰頻率逐步趕超傳統步兵,並且在攻城奪塞的包圍戰中,開使運用地道戰法等坑道戰術,戰爭烈度與戰役複雜性,相對於春秋時代明顯加強,有時一次交戰的兵力投入,竟高達十萬餘人,戰爭相持數月甚至經年。正因戰國時代,國與國之間政治形勢與軍事戰略不斷葉劍英、徐向前、左權、羅瑞卿、粟裕、肖勁光、楊勇、周士第、郭化若、李達等曾是我軍十位著名的參謀長變化,戰爭規模進一步加劇擴大,使得自春秋以來的舊有指揮作戰體系,難以適應新時代的新軍事變革要求,故而,專門替國君和主帥運籌帷幄的專職參謀人員,便應運而生。在這一歷史時期中,比較早期的古代軍隊參謀長,是戰國中期的齊國軍師孫臏,據《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記載:公元前353年,齊威王“···以田忌為將,而孫子為師,居輜車中,坐為計謀···”因此,時任軍師的孫臏,是我國軍事史上,有史可考的最早的專職軍隊總參謀長。
參謀之名出現於唐朝
雖然我國古代軍隊作戰序列中,軍隊參謀人員和軍事參謀機構,在戰國時期便以出現並開始發展,但對行使專職參謀職能的軍事人員,職務稱謂上卻並非“參謀”,而是常以“軍師”等各種特定稱謂來指稱該職。
我國軍事史上,最早出現“參謀”稱謂的歷史時期是唐代,據《舊唐書·職官志》記載:當時各節度使屬員有“···行軍參謀,關豫軍事機密···”,故而,從唐朝以後,“參謀”稱謂便沿用至今,這便是我國現代軍隊職務“總參謀長”中,“參謀”二字的歷史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