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銜晉級

軍事術語。

詞語

軍銜晉級

介紹

亦稱軍銜晉升,指提高軍人軍銜的等級。“晉”字在古漢語裡是“進” 的意思,故升到較高層次稱為晉級。
 

內容規定

 

各國對軍銜晉級的內容規範,通常包括 三個方面:一是晉級的期限規定,二是晉級的條件規定,三是晉級批准許可權 的規定。晉級期限,將官一般不作具體要求,校官和尉官晉級各國都有銜齡 的要求,但期限長短很不一致。如少尉晉中尉的期限,短的規定 1年,長的 規定 3年,一年半、兩年的都有;再如上尉晉少校,短的規定 4年,長的規 定 7年,5年、6年的都有。晉升年限的含義也不完全相同,有的只是對銜齡 的“下限”要求,即不滿規定的晉升年限不得晉升,當期滿後因為其他條件 不具備而未能晉升的,仍可在原來的銜位上繼續服役,如日本的少尉有的可 以服役至 53歲退休;而有的國家規定的晉升年限,則既是對銜齡的“下限” 要求,同時也兼有“上限”的作用,如美軍規定,軍官的正式軍銜必須是滿 晉升期限後才能提請“晉升委員會”審議晉升,但經兩次審議仍未能獲得多 數票通過時,即應在 30天內強制退役。

晉級條件

軍銜晉級的條件,各國基本上是兩條,一是本人軍銜沒有達到其所任職務的最高編制軍銜,二是具有良好的鑒 定。軍銜晉升的批准許可權,多數國家與軍銜授予的許可權相同,少數國家略寬 於授銜許可權。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現行條例規定,平時軍銜晉級期限,少尉晉中尉,大 學專科畢業的為兩年,其他 3年;中尉至上校的軍銜晉級,每級都是 4年; 大校至中將的軍銜晉級為選升,無年限要求。戰時軍官軍銜晉級期限可以縮 短。軍官因職務提升,其軍銜低於新任職務等級最低編制軍銜的,在作戰或 工作中建立突出功績的,其軍銜可以提前晉升。軍官軍銜晉級期限屆滿,因 各種原因不夠晉級條件的,得延期晉級或退出現役。軍銜晉級的批准許可權, 一般的按職務任免許可權審批,即正師職以上軍官軍銜晉級,由中央軍事委員 會主席批准;副師、正團職軍官軍銜晉級,由大軍區級首長批准;副團、正 營職軍官軍銜晉級,由軍一級首長批准;副營職以下軍官軍銜晉級,由師級 首長批准。但副師職軍官晉大校,得由中央軍委主席批准 ;副營職軍官晉 少校,得由軍一級首長批准。 軍銜晉級,是軍人的一種權利,也是軍銜制度生命力的所在。因此各國 都通過立法,對軍銜晉級的各項內容作出明確規範,使軍人的這一權利得到 法律的確認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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