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監獄組織

日本監獄組織是指日本的《監獄規則》規定,監獄組織的最高行政管理機構為法務省下屬的矯正局,其職責是負責全國獄政機構的指揮監督、機構設定與廢棄、人員編制、經費分配,指導法務省所屬中央及地方矯正官訓練所的訓練業務,並管全國罪犯指紋的收集、分析和保存。矯正局下設總務課、保全課、作業課(主管生產與職業訓練)、醫療分類課(主管犯人醫療衛生保健、犯人鑑別分類、指紋鑑別等)、教育課、參事室(研究重要獄政設施)、矯正法務室(主管基本獄政法令的草擬)。

日本監獄稱為刑務所,刑務所所長(典獄長)為最高行政官員。大型刑務所下設五部:總務部(包括總務課、會計課、補給課)、管理部(包括保全課、作業課)、教育部(包括教育課、福利課)、醫療部(包括衛生課、醫療課)和分類議事室。小型刑務所機構酌減。除刑務所外,有關的機構還有拘留所、少年刑務所(即少年監獄)少年教養院(簡稱少年院)以及少年鑑別所和婦女輔導院(主管對娼妓的強制治療和保護指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