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日本最高法院,日文稱作最高裁判所,是日本的最高審判機關,為日本的國家最高法院。其根據《日本國憲法》設立,其組織和運行依照日本《裁判所法》。一般在日本被簡稱為“最高裁”(さいこうさい)。在日本法學界內,有時也只直接稱為“最高”。最高裁判所位於東京都千代田區隼町4番2號,其辦公大樓由日本建築家岡田新一設計,並獲得日本建築學會獎表揚。
法官任命
日本最高法院共有15名法官,現任裁判長是竹崎博允。裁判長由內閣提名,天皇任命。其他大法官由內閣任命,天皇確認。其中10人必須是法律界人士,其他5人可以是各界的傑出人士。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產生還有一個特別之處,每位法官在獲得任命後在初次舉行的眾議院議員選舉中,同時接受國民審查,此後每隔10年需接受一次國民審查,即普通國民可以投票罷免不稱職的法官。不過到目前為止,這種情況還未發生過。目前的15位大法官中有兩位是女性。
主要職責
日本最高法院主要負責對憲法及法律的釋義的審議以及對高等法院抗訴案件的審理,基本上都是法律審。除了大法庭以外,還有三個小法庭,每個小法庭有5名法官。大部分案件一般均由小法庭進行審理,但在涉及憲法及其他法令的解釋、是否違憲、與此前的最高法院的判例有無相悖或者在小法庭的法官支持與反對意見相等的情況下,這類案件需要交大法庭審理。大法庭開審時15名法官全部出席,據介紹,每年大法庭的開庭頻率大概是2至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