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嬰兒應在出生後一個月內,持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親的結婚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或公證機關公證確認的父子關係證明材料辦理。
新生嬰兒應在出生後一個月內,持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親的結婚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或公證機關公證確認的父子關係證明材料辦理。
新生嬰兒應在出生後一個月內,持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親的結婚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或公證機關公證確認的父子關係證明材料辦理。
內容介紹《中國兒童出生登記:探索與實踐》內容簡介:出生登記是兒童獲得公民身份的基礎,也是兒童實現獲得社會福利和國家保護的基礎,且兒童出生登記對家庭、社區...
內容介紹新生兒出生登記需到東陽市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由辦證中心派件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許可依據 申請條件 申請材料 辦理流程 辦理期限第一節 附錄/ 後記/
圖書信息 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目錄《出生醫學證明》由國家衛生與計畫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畫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各級衛...
基本介紹 填寫內容 領取流程 防偽標誌 補辦方法的繼承人,而非胎兒的繼承人)共同代為申請登記。出生後,則應當由嬰兒的監護人代為辦理變更登記。如果胎兒出生後死亡的,由其繼承人依法辦理轉移登記;胎兒出生時就是死體的,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依法共同申請更正登記。第二十一條...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章國有土地範圍內房屋登記 第四章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登記戶口登記就是擬在暫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下及未滿16周歲的人員由暫住地居(村)民委員會負責辦理暫住登記,報公安派出所備案。不收取費用。
戶口登記 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為了維持社會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相關條目《山東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試行)》由山東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山東省公安廳於2017年8月10日聯合制定印發,共八章五十二條 ,自2017年8月1...
辦法發布 辦法全文出生人口性別比,是全國人口普查工作中的一項數據,觀察與比較所定義的每出生百名女嬰相對的出生男嬰數。在1993年,出生性別比的問題就引起了中國政府的高度重...
摘要 概述 歷史背景 理論比值 出生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