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
1958年,他不顧壓力,倡導“辦食堂應堅持民眾自願,不能強迫”,“要取得經驗再推廣”,減輕了一哄而起的損失。在“大辦鋼鐵”運動中,他從實際出發,堅持讓民眾只獻暫時不用的鐵器大煉鋼鐵, 得到民眾擁護。
1962年3月病逝。
1984年被批准為革命烈士。
事跡
於雲光(1910~1962)膠南縣於家官莊(原屬諸城縣)人。於雲光生性豪爽,愛國心切。在益都師範學校就讀時,抗日戰爭爆發。於雲光回響中共中央北方局的號召,投筆從戎。1938年回故鄉參加抗日游擊隊。次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游擊隊鋼槍隊隊長,後任中共膠南縣委書記等職。解放後,他曾擔任過中共嶗山工委書記兼嶗山辦事處主任等領導職務。於雲光在嶗山郊區工作期間,注重調查研究,堅持實事求是。凡開展一項重大工作,必先率工作組深入基層試點,獲取經驗後再穩步推廣使得糧食產量漸次上升。郊區農民外出討飯者回鄉生產,安居樂業。於雲光不圖虛名,執著務實,廉潔奉公,嚴以律己,處處與民眾同甘共苦,給廣大幹部和民眾留下了極好的印象。 1958年11月,因堅持原則,抵制“五風”, 於雲光受到錯誤的批判,1960年4月又連續受到定為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撤職、降級、留黨察看2年的處分。1962年2月病危時,上級為他甄別平反。是年4月,由山東省民政廳批准追任其為著名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