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廷實

方廷實(?~一一五○),字公美,莆田(今屬福建)人。有《壽山居士集》(《莆陽比事》卷三),已佚。事見《宋史翼》卷九引《八閩通志》。

簡介

方廷實(?~一一五○),字公美,莆田(今屬福建)人。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進士。高宗南渡,官幹辦行在諸司審計院。紹興四年(一一三四),為御史台檢法官。八年,遷監察御史(《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二二)。九年,遣往三京、淮北宣諭,試秘書少監,尋以家諱改宗正少卿(同上書卷一二六)。出為提點福建路、廣南東路刑獄(同上書卷一三四、一五七)。二十年卒於官。有《壽山居士集》(《莆陽比事》卷三),已佚。事見《宋史翼》卷九引《八閩通志》。
政和五年(1115)進士,累遷御史台檢法官。時秦檜正熱衷於主持“和議”,金朝派使臣張通前來議和,一時名士大夫皆以為不可。方廷實疏言:“臣每論和議之無益,徒沮將士之氣,啟奸雄之謀。今使人以‘江南詔諭’為名,或傳陛下欲屈膝受詔,則臣下不知所謂也。嗚呼!誰為陛下謀此也?天下者,中國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萬姓、三軍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陛下有祖宗累積之基,有長江之險,有甲兵之眾,群臣、萬姓、三軍,皆一心欣載陛下,陛下縱未能克服神州,尚可保守江左,何遽欲屈於虜乎?陛下縱忍為此,其如中國何,其如先王之禮何,其如天下之心何!”義正辭嚴,淋漓痛快,直刺秦檜一夥“和議’派。不久,擢為監察御史,又以宗正少卿被旨宣諭三京,淮北。
方廷實至京西後,先朝謁先皇陵寢。見永昌陵而下,皆遭受侵犯,泰陵更是暴露,遂解衣覆蓋之。廷實歸朝後,秦檜事先使人戒之曰:“見(皇)上,幸無言及他事”,並約定將授以優職。廷實曰:“欺君之事,吾不忍為!”至拜見皇上時,“瀝瀝涕泣言之”。方廷實無情揭露秦檜迷惑君主,實行“和議”之賣國陰謀;不懼權勢,不為利誘,如實奏報京西皇陵被損實情。但亦由此得罪了權奸秦檜,遂力請補外。相繼提點福建刑獄、廣南東路提刑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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