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學李

方學李,中國清朝官員,1876年起任台灣府經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官職品等則為正七品以下。

方學李,中國清朝官員,1876年起任台灣府經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官職品等則為正七品以下,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府內典簿奏章的收發與校注,也分掌章奏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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