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經濟學家鍾偉將“新雙軌制”定義為:以公共權力為背景,自下而上地尋找和套取已經市場化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體系,和遠未市場化的資金、土地、勞動力等要素價格體系,這兩大體系之間的巨額租金。他解釋說,中國經過多年來的市場化改革之後,商品價格是由市場決定和配置的,而要素價格卻大體由行政力量決定和配置,兩個體系之間構成了“雙軌” 。
影響
中國經濟由於管制和腐敗的成本進行了計算,初步的結果是:即便忽視錯綜複雜的國有企業問題,僅僅資金、土地和勞動力三項,目前每年帶來的損失就在11500億,高達GDP的9%,或者說,中國經濟管制和腐敗的成本,幾乎可以完全抵消經濟成長帶來的福利增進。
舊雙軌制
“舊雙軌制”勾勒為以下三層含義。
第一層含義,是針對當時一般商品和服務的管制價格體系,採取體制內和體制外兩種價格體制,逐步放任體制外價格機制的發育、壯大,並最終使得體制內價格喪失其顯赫地位,逐步退出歷史舞台。
第二層含義,是針對私營企業發展的漸漸寬鬆的經濟政策,使得除了國有經濟以外的非公經濟成分,如同水銀瀉地,開始奔涌壯大。由於相對保住了國有的存量,同時壯大了非公經濟的增量,中國經濟漸漸顯露萬象更新的氣息。
第三層含義,是針對農村大鍋飯著手改革,先後推出了家庭和聯產承包責任制,同樣的,新舊土地收益分配製度的銜接,可以用農民“交足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來形容,在糧食批發價格逐步放開之後,中國農民的溫飽乃至小康問題,有了解決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