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民營經濟

是指在我國從九十年代初開始成長起來的新的民營經濟的群體。

關注新生代民營經濟

木土

所謂“新生代民營經濟”,就是指在我國從九十年代初開始成長起來的新的民營經濟的群體。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魏傑指出,新生代民營經濟的主要特徵是:

第一、它形成於我國經濟從短缺走向相對過剩的時期,因此它不是靠市場需求的過度旺盛而拉動,而是靠自身的競爭能力和對市場需求的開發與創造而發展;

第二、它的創業者基本都是接受過正規的高等教育,具有較高文化素質,而且大都在技術或管理上有特長,具有極強的技術和管理創新能力,因而其發展是靠企業自身的經營能力,而不是靠某種政治背景和政府特權的支撐,更不是靠諸如走私之類的違規違法經營;

第三、它的經營活動已具有非常理性的特徵,在經營理念及管理方式上具有極強的現代意識,已擺脫了原有民營經濟的粗放式經營和盲目性很強的經營方式;

第四、它的創業者創辦企業具有自我選擇的自覺性,把創辦企業當成自我價值實現的自主選擇,而不像有的老民營企業創業者那樣,是因為在體制內已沒有發展前途或者進入不了體制而非自覺地創辦,更不是把創辦企業當成某種政治跳板,因而新生代民營經濟具有可持續發展的內在基礎;

第五、它在技術及體制創新上具有很強的創新能力,而且其企業文化也逐漸形成了自身的特徵,因而成為一種全新的民營經濟概念,具有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徵,應該說它是老民營經濟發展的目標和方向。

《中華工商時報》 2000年11月28日 編輯:www.aoeos.com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