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市發展改革局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城鎮化建設;負責地區經濟合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 研究分析和預測、監測全市經濟形勢,並及時提出相應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年度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做好國民經濟動員工作,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等方面的重大經濟動員工作。 研究提出產業技術進步和高技術產業的發展戰略、規劃、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組織實施高科技產業發展基本建設項目,並做好項目的監督、管理、協調工作。

單位簡介

新樂市發展改革局,為綜合研究擬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國內外、 市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 進行區域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全市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綜合協調經濟和社會發展,提出區域經濟調節政策建議,負責日常經濟運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 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研究貫徹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以及其它調控政策的措施,組織實施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
(四)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負責企業股份制改革巨觀指導、協調和非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事業單位“事改企”及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 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安排國家、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和市重點建設項目,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備案、核准和審批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安排利用外資和境外資源開發類與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訂工業行業規劃,組織實施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擬訂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引進和消化創新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市服務業的建設和發展,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及措施。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城鎮化建設;負責地區經濟合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
(九)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內外市場狀況,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
(十)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十二)研究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狀況,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經濟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巨觀指導和協調促進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三)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四)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起草和組織實施。
(十五)組織、指導全市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與重點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科室設定
行政科室6個:辦公室、發展規劃科、 項目科、投資管理科(能源交通辦公室)、國外資金利用與經濟協作科、體改科。
全額事業單位兩個:服務業發展辦公室和農業區劃辦公室。
(二)科室職能
1、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部事務性工作,局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各科室關係;負責機關幹部管理、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紀檢工作。
2、發展規劃科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 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
研究分析和預測、監測全市經濟形勢,並及時提出相應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年度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做好國民經濟動員工作,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等方面的重大經濟動員工作。
負責組織申報農產品進出口計畫, 負責重要生產資料的綜合平衡與市場監測,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3、投資管理科(掛能源交通辦公室牌子)
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提出市財政性投資的規模和投向,並監督管理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負責申請省級、市級資本金;參與審核與固定資產投資有關的各類專項資金;負責固定資產建設項目的備案、核准、審批事項及相關工作;參與市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
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 核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和不招標申請,監督招標公告的發布活動;負責評標專家資格初審和管理工作;負責貨物採購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初審工作;負責對各類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備案,並會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對其進行監督管理;對貨物採購和工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根據上級能源開發利用政策,編制全市能源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編制能源年度指導性計畫並負責實施;負責能源相關建設項目和城鎮集中供熱體制改革和行業管理;協調調度能源供應和使用;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以及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規劃能源行業生產力布局。
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負責節能、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產業等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研究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體制改革建議;規劃交通重大建設項目布局;擬訂促進交通運輸技術進步的政策,負責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工作,對交通運輸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協調交通戰備工作。
4、項目科
分析工業發展形勢, 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政策; 研究擬訂主要工業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組織工業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及承辦需國家、 省市平衡建設條件的工業基建、 技改項目前期工作的審核、申報等工作;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重點發展行業的有關政策。
研究提出產業技術進步和高技術產業的發展戰略、規劃、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組織實施高科技產業發展基本建設項目,並做好項目的監督、管理、協調工作。
組織謀劃、實施有關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項目;制定重點項目建設的有關政策; 編制全市重點建設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 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在建重點項目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推薦爭列省重點項目申報工作;參與重點項目的洽談、考察、諮詢、審查、評估、論證等有關工作。
對重點建設項目及國家、 省、 市出資的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進行監督檢查。
5、國外資金利用與經濟協作科
擬訂全市利用外資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分析我市利用外資的動態和信息,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組織協調利用外資項目的謀劃、發布、洽談和簽約的組織指導;編制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雙邊政府貸款和商業貸款及吸引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計畫;負責外商投資項目、補償貿易項目、商業貸款項目、國外貸款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備案、審核、申報工作,參與初步設計的審查; 負責簽約項目的履約落實;負責利用國外資金項目建設的跟蹤、協調和服務;
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經濟、技術交流,促進區域經濟技術合作;會同統計部門統計、分析全市經濟技術合作情況;負責與重點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負責市所市校科技合作開發資金的審核、上報、使用和監督工作。
6、體改科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編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規劃;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組織實施有關改革試點工作;負責企業股份制改革的巨觀指導、協調和非國有企業的產權制度改革、事業單位“事改企”及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工作;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
7、服務業發展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市場建設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制服務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及年度計畫;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服務業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提出服務業相關的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建議。
8、農業區劃辦公室
抓好農業資源的監測、預測和評價;組織編制農業資源區劃和區域指導性規劃;組織落實農業資源高效利用試驗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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