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事件

簡介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刑拘一事備受關注。記者的職務行為是否適用“損害商業信譽罪”、是否可以越過其單位直接對本人進行拘捕等問題引發熱議。對此,中國記協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國網事”記者採訪時表示,《新快報》已將此事告知中國記協,中國記協隨後從湖南、廣東兩地宣傳部門了解了相關情況,並已介入調查。

跨省拘捕

新快報 在請放人
《新快報》記者被跨省拘捕。
2013年10月23日上午,長沙市公安局向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是因為,經調查,從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該報及其記者陳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核實的情況下,捏造虛假事實,通過其媒體平台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陳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

輿情報告

新快報 請放人
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拘捕事件引發輿論持續關注。《新快報》連續兩天在報紙頭版呼籲“請放人”,更使輿論之火越燃越旺。然而就在各方關注之時,陳永洲在接受央視的採訪時卻承認,受人指使發表不實報導並收受不法利益,頓時令輿論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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