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刑拘一事備受關注。記者的職務行為是否適用“損害商業信譽罪”、是否可以越過其單位直接對本人進行拘捕等問題引發熱議。對此,中國記協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國網事”記者採訪時表示,《新快報》已將此事告知中國記協,中國記協隨後從湖南、廣東兩地宣傳部門了解了相關情況,並已介入調查。跨省拘捕
《新快報》記者被跨省拘捕。2013年10月23日上午,長沙市公安局向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是因為,經調查,從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該報及其記者陳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核實的情況下,捏造虛假事實,通過其媒體平台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陳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