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新儒學堂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為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新儒學堂。簡稱新儒學堂,或者新儒。
本協會成立於2009年4月12日。
本協會由常務理事會,其餘幹事以及會員構成。學年上半學期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及秘書部、組織部、公關部、學術部(包括太極隊)、宣傳部等部門全體部長構成;下半學期則由全體幹事構成。其中,最高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構成。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由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學生在校團委的指導下,接受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自願結成的,為學生提升自信和傳播積向上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的,組織學員學習和在全校範圍內宣傳儒家思想的精華並引導學員靈活運用儒家思想提高自身道德修養和打造為工作目標,學術性非贏利性學生組織。
本協會是由對中國優秀的文化有濃厚興趣且有志於弘揚我國古典文化具有強烈愛國主義的在校學生組成的“學習、熱愛、弘揚”祖國文化的機構,具有嚴格的組織性和紀律性。
第三條
本協會以“文化+儒家+公益”為工作定位,以“崇德廣業明體達用返本開新國興邦盛”為工作宗旨,以弘揚優秀的民族傳統文化特別是儒家思想的精華,提高大學生的人格修養和人生品味,進一步促進良好的校園文化的形成,維護中華民族文化的結構完整性,服務學生,服務學校,服務社會,服務民族,增強校園人文氣息和文化氛圍,提升青年學生道德品質和人文素養,進一步加強民族意識和愛國之情。
第四條
本協會堅決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及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學生手冊》,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新儒學堂將弘揚愛國主義,共產主義,並且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配合學校育人工作,全面貫徹“知識、能力、人格”三位一體的方針,引導同學們成為社會的合格人才。
第五條
本協會直屬於廣石化校團委,參加並接受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大學生協會聯合會監督管理,由校思政部進行業務指導。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
本協會的活動口號為“宏德廣業明體達用返本開新國興邦盛”每一次的活動的口號可根據各次活動的宗旨而確定,但是必須符合“仁愛”和“和諧”的思想。
第二章幹事、會員管理制度
第六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幹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積極上進,擁護黨的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並且為具有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正式學籍,承認並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需要一定的基本文化素養,對中國優秀儒家文化有濃厚興趣
(三)積極參加本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願意為新儒學堂的發展付出勞動具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
(四)未加入本校過多機構、協會部門
(五)經本人報名申請,填寫幹事登記表,經本協會兩輪面試,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及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審核通過後,即為本協會幹事。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正式學籍
(二)參加本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
(三)經本人報名申請,入交會費,填寫會員登記表,經本協會批准,上報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即為本協會會員。
第七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表現優秀會員,可於換屆時競選常務理事會之職;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人會自願,退會自由。詳情請參考本章第九條。
第八條
幹事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認真學習和討論中國的優秀傳統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在生活中靈活運用儒家思想,全面提升自己。
(七)為社會服務,為國家做貢獻,遵守學堂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堂的合法權益,接受學堂的直接統一管理。
(八)愛護幹事證,不準轉借他人,遺失應及時申請補辦,自覺維護協會對外名譽及形象。
(九)端正學術態度,尊重學術規範,杜絕學術不端行為。
(十)嚴禁任何學員未經學堂理事會授權以學堂名義開展任何活動,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學員本人承擔,後果嚴重的可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第九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
會員退會不退費,如果報名會員時不交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幹事退會需經過常務理事會商討批准。
第十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社團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幹事;
(三)審議工作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對幹事工作的評優
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的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幹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每學期需舉辦5~10次,具體視情況而定。
第十一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部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各項政策方針,思想積極,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對儒家思想有比較全面積極的了解,熱愛學堂工作,有較強的奉獻意識,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對協會內事務和人際有良好的處理能力;有較強的責任感和組織能力。
最高理事會成員由上任最高理事會提名,其中秘書長需由原秘書部成員參選,經自由競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任職,若工作嚴重失職,可由全體幹事擔當評審,常務理事會提議開會罷免。
第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需各幹事、會員競選,原則上以幹事為主要參選者。
常務理事會由五個部門構成,除秘書部、學術部為三個部長,宣傳部、公關部、組織部均為兩個部長。
各部分工明確,但需要大家密切聯繫,互助合作,共同做好各項工作。會長與會員、會長與部長、部長與會員、部與部之間都要加強交流,團結互助,使協會成為一個和睦的大家庭。
第三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第十四條
開展活動前由副會長做好經費預算,上報最高理事會,經考慮適宜後,得同意後方可支出財務。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協會成員中分配。
第十五條
本協會財務分為“資金收入”和“資金支出”進行管理,“資金收入”應註明金額,來源,日期,經手人等信息。“資金支出”包括“日常支出”和“項目支出”,日常支出包括日常辦公工具檔案等日常支出,“項目支出”指用於具體的活動經費。“資金支出”應註明金額,用途,日期,經手人等信息。財務工作每月一結,登記在固定賬本上,副會長每月對資金進行支出,收入,餘額的結賬。每次月結後副會長向最高理事會說明結賬結果,並匯報使用情況,討論存在問題和解決方案。
各項活動均要求厲行節約,活動支出必須嚴格按要求預算,超過預算的部分需具體理由說明。
第十六條
本協會由副會長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實行最高理事會監督。所有發票背面要有經手人前簽名,並註明日期和用途,交最高理事會審核簽名後方可找副會長報銷。財務人員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七條
公關贊助提供資金5%用於公關幹事的積極性獎勵,5%用於協會內部獎金設定,可用於部門(除公關部)慰勞,由最高理事會負責,視情況下發。
第四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十九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常務理事會審議。
第二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常務理事會會議通過後15日內,經往屆常務理事會以及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審查同意,並報歸檔處理後後生效。
第五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常務理事會會議表決通過,並報往屆常務理事會審查同意。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經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分團委、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2015年10月21日常務理事會會議表決通過。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新儒學堂。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動員大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制定還有不完善處,待慢慢完善,遇困難時可依“仁”的基本原則開展。
工作條例及部門職能
(一)新儒學堂機構設定與工作條例及職能
機構設定:新儒學堂由常務理事會,其餘幹事以及會員構成。學年上半學期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及秘書部、組織部、公關部、學術部(包括太極隊)、宣傳部等部門全體部長構成;下半學期則由全體幹事構成。
第一條:最高理事會
1、最高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是學堂最高行政機構,學堂凝聚中心,有以下工作和職權;
2、把握工作方向;制定工作計畫;統籌工作部署;提議重要事宜;審核簽署檔案;決策相關工作;負責對外交涉等。
3、最高理事會成員由上任最高理事會提名,其中秘書長需由原秘書部成員競選,經自由競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予以任職,若工作嚴重失職,可由全體幹事擔當評審,常務理事會提議開會罷免。
第二條:會長
會長是協會的領導核心,統籌全局,全權負責學堂全部工作,全面主持協會的活動;代表協會與其他組織進行溝通和聯繫;領導和評定協會各部門的工作;關心全體會員的思想和學習情況,聽取廣大會員的意見和要求;會長可臨時授權副會長(其他幹事)代行全部或部分職權。
1.定期向學院協會部匯報協會的工作情況,虛心接受指導老師的指導與幫助;負責召開協會全體會議、掌握各部門的運作情況,並作相應的協調工作。
2.把握工作方向;制定工作計畫,統籌工作部署,主持召開工作會議,全面主持協會的工作,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分工,全權監督協會各種大型活動。
3.對內與各部門保持溝通聯繫。對外要宣傳本協會,代表學堂對外交涉,並帶領各協會幹部去吸取兄弟協會或兄弟高校的經驗教訓,以此來促進協會的完善和發展。
4.代表學堂簽署重要檔案,提議重要工作,監督副會長(全部幹事)的工作落實,團結協會的各部門、各成員,及時發現、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工作矛盾,加強協會的凝聚力,以利於工作的順利且有效的開展。
5.制定協會幹部考核制度,在學期末,進行幹部考核,並對協會幹部作出工作鑑定,並報學院協會部。月末,學期末進行協會財務檢查。
第三條:副會長
副會長主要職責是會長的得力助手及參謀,協助會長開展活動;負責各分管部門及相關檔案的審核、完善;完成會長交辦的各項任務,按照計畫敦促相關工作的具體落實;及時妥善處理分管部門突發情況等工作,會長由於臨時事情缺勤時,可代替會長開展工作。
1.支持會長的意見和決定,當其欠妥或遺漏時,副會長應及時予以建議和提醒。
2.分擔會長部分工作,行使會長分管職責,負責各部門的工作指導。
3.負責協會財務相關事宜。在每次活動之前,要預算活動的經費。活動所花的經費在活動兩天后進行核實、結算。月末、學期末對經費進行總體核算。與大學生協會聯合會財務部建立相關聯繫、工作。
4.受會長委託代行會長的部門職責,監督各部門開展活動,監促各部門做好活動總結。
第四條:秘書長
秘書長全權負責秘書部工作,重要檔案的審核,負責活動簽到,協調協會日常工作,學堂常務理事會的考核,作出學堂事項時間進程表,整理協會的所有檔案材料,並做好歸檔工作,做好人員調配等工作。
第五條: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及全體部長組成,負責學堂全部工作的策劃及審核,其中心為最高理事會,設有以下部門(幹事)。
會長、副會長、秘書部、組織部、公關部、學術部(太極隊)、宣傳部各部門(幹事)具體調工作條例及職能如下: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工作如上;
(二)新儒學堂秘書部工作條例
第一條:新儒學堂的的秘書部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為學堂和學員服務,充分發揮學堂與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其他機構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
第二條:秘書部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兩名,幹事六名。秘書長全面負責秘書部的工作,包括秘書部日常工作的布置和秘書的培訓。
第三條:秘書部的工作職責:
1.學堂檔案的管理,包括起草、修改、列印、整理、保管學堂檔案資料以及其他檔案製作與管理工作。
2.協調學堂理事會各部門的工作,協調學堂和學校其他學生機構和校外相關機構的工作,負責溝通。
3.負責學堂會議的會前通知、會議考勤登記和會議內容記錄整理工作,會議記錄包括: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會議內容等各項內容。
4.負責學堂幹部的季度考核和學期考核以及考核審核工作。
5.負責大型活動的後勤籌備工作及活動考勤以及其他相關的工作。
6.負責協會開展的活動進行的各類新聞報導。
幹事培養目標:能夠熟練使用常用辦公軟體,有責任心,工作細心,有耐心,有一定的交際能力和寫作能力。
第四條:秘書部要與最高理事會緊密聯繫,隨時匯報學堂最新動態,並適當負責傳達最高理事會的工作動態和工作精神。
第五條:秘書部在幹部換屆的時候,從所有幹事中選拔最能勝任秘書工作,即工作態度極極其端正、工作熱情高且有較強的秘書工作能力的幹部擔任秘書長。
第六條:本條例自學堂成立之時開始執行,在日後的工作中日漸完善最終解釋權歸屬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新儒學堂。
(三)新儒學堂組織部工作條例
學期開始時應提前策劃學期活動方案以及撰寫活動計畫書,詳細計畫每次活動的總體流程,並寫好兩個以上的方案,並落實細節,保證活動的質量。;協助宣傳部辦好校內外宣傳工作,協助公關部做好贊助策劃書工作;申請活動、會議所需場地,為舉辦活動作籌備相關設施設備;處理活動過程中的突發情況;增強學堂內部凝聚力;建設學堂文化;
幹事培養目標:學會撰寫計畫書、策劃書等,提高組織策劃能力和協調能力,鍛鍊觀察能力,鍛鍊表述能力,培養基本的海報製作技能。
(四)新儒學堂公關部工作條例
對內:與各學生會、兄弟協會、老師密切聯繫,增強彼此之間的交流與合作,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對外:尋找合作夥伴,與社會各界建立廣泛長期的聯繫,為協會的活動尋求支持。與各大院校的國學協會交往,通過聯誼方式促進協會間的溝通、交流與學習,增進協會間的友誼,擴大自己的人際關係。組織策劃各位幹事的外交禮儀培訓及相關活動。關注社會熱點,蒐集有關科技、學術、文化等多方面的信息,並及時、靈活地融入到活動中。主動收集信息,並提出相關的應對建議,為協會的發展出謀獻策,撰寫合作方案,商談具體合作項目,達成聯誼共識,確立聯誼欲達到之目標,商定聯誼主題。對外展示學堂形象。
幹事培養目標:學會贊助策劃書的書寫,在各種活動中,通過拉贊助及外聯活動,走進社會,體驗社會,增強個人的表達溝通能力、鍛鍊自身的口才,還有個人的外交能力,學習社交技巧及相關禮儀知識等等。
(五)新儒學堂學術部工作條例
第一條:為了規範學習的內容和形式,為了提高學習效率,為了更好地弘揚儒家文化,為了跟更有效地進一步形成良好的校園文化,特制定以下學術部條例。
第二條:學堂授權學術部幹事全權負責學術工作的展開,負責學習內容的確定,學習計畫的制定,學習任務的落實。
第三條:儒家思想學習的原則為“吸取精華,聯繫實際,批判繼承,靈活運用。”
第四條:學習過程中要緊緊聯繫實際,聯繫馬克思主義哲學,推陳出新為儒家思想注入新的血液,提高參與者的社會責任感,最終達到促進校園和諧。
第五條:學習的過程中應以有益於學生,有益於學校,有益於社會,有益於民族為出發點,充分全面地對儒家思想進行了解學習和運用。
第六條:學習資料的主要來源包括:各幹事根據學習計畫蒐集整理,理事會自己編纂,以及其他相關途徑。
第七條:學術條例可根據工作適當依照一定程式由理事會討論進行更改。
服務於學堂全體幹部、會員的學術水平和人文素養的提升,負責學術資料的編寫,儒雅晚讀的組織,講解,學術培訓的準備等工作;與其餘部門建立聯繫,指導其工作上的國學常識問題;與組織部共同策劃所有活動。
幹事培養目標:提高自己學術的水平,人格的塑造,觀摩其他國家型、協會型較為成功的活動,汲取經驗,發展創新活動。
在常規活動時指導會員學會太極,以及代表學堂向外界弘揚道家武術文化。聯繫相關老師進行太極教學。協助其他部門。
幹事培訓目標:學習太極拳的打法,深入了解。
(六)新儒學堂宣傳部工作條例
第一條:學堂一切宣傳活動應在遵守國家各種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展開。
第二條:各宣傳部幹事在活動之前要結合活動建立具體的宣傳方案,按照要求落實宣傳工作。
第三條:宣傳部幹事積極配合帶領人的工作,做好各種宣傳活動,如發傳單、貼海報、搞展覽板等,自己還要認真學習。
第四條:在開展宣傳工作時按照“主題突出內容新穎”的原則開展,爭取達到最佳宣傳效果。
第五條:在聘用宣傳幹部時按照“以德為主,德才兼備者優先”的原則進行,優先考慮有宣傳特長的人才。
第六條:在開展宣傳活動時要考慮周全,每次宣傳工作開展後及時總結,汲取經驗,為下次做好工作準備。
第七條:宣傳的主要內容為儒家思想的宣傳,學堂本身的宣傳,學堂活動的宣傳。
第八條:宣傳幹部在積極完成本宣傳工作的前提下,還有並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第九條:參加會議時,不遲到,不缺退,有特殊事例應向秘書部請假,在會上並積極發言,見問題就提,有意見就發。
第十條:新生入學時,加大宣傳力度,爭取更多的學生加入。
第十一條:宣傳口號:“努力前進,時時宣傳”
第十二條:我們的宣傳目的旨在宣傳儒家的精華,使大學生的精神世界進一步升華,讓文明與激情充滿學校。
做好活動前的海報、廣告牌等的宣傳製作工作。擴大協會在學院內外的影響。相關文檔圖片的處理;每次活動進行多面體操作,進行拍照。宣傳品的設計製作等相關工作。協會的網站管理。
幹事培訓目標:學習PS,視頻製作軟體的使用,手繪的基本功,美學的概念,將學堂的形象展現出來。
(七)新儒學堂幹部考核制度
一、為加強新儒學堂內部隊伍建設,提高幹部的素質,增強並規範對學堂幹部的監督與考查,激勵並充分調動廣大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本會實行幹部考核制度。
二、各部門由最高理事會負責考核,部門幹部由部長負責考核,考核成績優秀者可依照學校相關規定享與綜合測評加分及內部獎勵。
三、秘書長負責全程跟蹤部門工作落實情況,並及時做好記錄。
考核原則:
1、實事求是原則:制定考核辦法,開展考核工作都必須從實際出發,不能違背事實。
2、民主公開原則:在考核中要認真聽取廣泛意見,確保考核結果全面準確。部門考核的結果要在全體會議上公布,幹事考核結果於期末總結大會公布。
四、考核內容:
(一)工作態度:
(1)會議級活動部門考勤
①全體會議及集體活動,幹事可有三次遲到不記錄機會/人,部長遲到扣2分/部門/次,缺到扣5分/部門/次;幹事遲到扣1分/部門/次,缺到扣3/部門/次。在會議或活動期間離席者扣1分/次,事先請假者酌情扣半分。會長,副會長無故缺席達兩次或遲到五次,自動取消評優資格。
②每次開會到預定時間馬上考勤,5-10分鐘內算遲到,超過10分鐘算缺席。光華幹事酌情。
③會議無缺席、遲到、請假者,即滿勤部門加積極分10分(組織部因情況較為特殊按照8分計算)。
(二)工作成績:
(1)部門能夠出色完成工作,並能起到模範帶頭做用,加5分。
(2)部門能較好的完成工作,並能起到模範帶頭做用,加4分。
(3)部門能完成工作,但沒有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加2分。
(4)部門能完成工作,但需要上級督促,不加分。
(5)部門不能完成工作,扣5分。
(四)其他加減分項:
(1)加分項
①熱愛本職工作,刻苦鑽研本部門業務,加5分。
②在傳統文化學習方面有較大進步者,加5分
③部門部長、幹事本學期獲一等獎學金的,加10分。
④部門部長、幹事本學期獲二等獎學金的,加8分。
⑤部門部長、幹事本學期獲三等獎學金的,加6分。
⑥部門部長、幹事在學校各學生組織開展的各種學術,藝術,體育競技等比賽中獲獎者可加5-10分。
(2)減分項
①工作態度差,妨礙學堂工作,影響其他成員積極性,視情況嚴重程度減5-10分
②因某部門原因嚴重影響學堂工作(病、休假除外),視情況的嚴重性減2-3分。
③部門部長、幹事學習成績有一科不及格者扣5分/部門
④對學堂了解不足,不積極關心學堂發展的,視情況嚴重程減3-5分。
五、考核辦法:
(一)本制度由秘書處負責實施。
(二)評選時間:
(1)每月月底月評。例會時公布考核分數,秘書處據月評情況對部門提出工作建議或警醒。對於月評總分低於60分的部門,由理事會審核,在幹部大會上公布,責令其反思,及時更正。對於月評總分高於85分的部門,由理事會審核,在幹部大會上公布,對其進行內部財務嘉獎。
(2)每學期期末總評。總評由秘書處初評,由理事會覆核,最終在例會上公布。有疑問者可在公布期間向秘書處提出質疑,無異議即為最終成績。對於期末總評總分低於60分的部門,由理事會審核,在幹部大會上公布,責令其反思,及時更正。對於期末總評總分高於85分的部門及對學堂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由理事會審核,在幹部大會上公布,在評選優秀幹部時予以優先考慮。
六、請假制度:請假一律事先向秘書長請假,經準假方可生效。
七、本制度在平時施行過程中不斷完善,2015—2016學年度第一學期內完成第二次修訂。
八、附則
1、若成員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在公布之日三日以內向理事會申請覆核,經理事會批准由理事會進行重新考核,第二次考訂結果為最終考核結果。
2、若被考核本人(或指使他人)對考核者採取拉攏、威逼等舞弊手段企圖影響考核結果的真實性,一經舉報情況屬實者,立即取消其評優資格並視情況嚴重程度予以免職。
3、以上條例為暫定條例,如有特殊情況,可對其進行進一步修改。
4、每位學生幹部的考核以條例為主,並嚴格執行。
新儒學堂品牌活動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並積極回響關於“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傳承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號召 ,讓我校大學生更好地學習並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豐富我們的課外文化生活,促進我校良好學風的形成,新儒學堂每年都會定期舉辦一些弘揚國學、樹德立人的特色活動。
以下是新儒學堂品牌活動簡介:
一、化州春季祭孔大典
新儒學堂品牌活動,為每年定期在廣東省茂名市舉辦的“化州春季祭孔大典”祭孔活動。祭孔大典是學堂與化州孔廟聯合舉辦,由新儒學堂的幹事擔任與祭人員,並有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化州各中國小等上千名學生參與觀禮,同時進行千人經典誦讀以求對至聖先師的追思。每年的祭孔活動都會得到化州孔廟負責人、我校老師及社會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每次祭孔大典都有上千名師生及家長參加,化州電視台等新聞媒體也會對祭孔大典進行報導。
通過祭孔,我校學生以及化州各中國小學生對優秀的儒家文化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並讓其更加關注國學的內涵以及表達形式,對在同學中宣傳儒家文化、營造良好的弘儒氛圍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孔廟春祭祭孔大典的舉辦,主要是為了表達對至聖先師孔子的敬意。祭孔典禮的舉辦時間恰逢掃墓時節的前一周,此時祭拜孔子剛好合乎節日,同時讓青年學子對中國傳統祭祀禮儀有所了解,並有助於將此傳統傳承發揚。“禮也者,反本修古,不忘其初者也”,此所謂慎終追遠。由禮開始,使學生由認識轉換為意識,提高其文化使命感!
二、“緣來儒此”晚會
“緣來儒此”晚會是由我校圖書館與我校校團委聯合舉辦、新儒學堂承辦的一場以藝術為媒介的儒學盛宴。首屆“緣來儒此”文藝晚會在2015年5月23日晚於我校科技會堂舉行。本晚會以世界讀書日為背景,以“悅讀成就人生,青春放飛夢想”為主題,以儒學為內涵來喚起更多人的閱讀興趣。晚會以讀書節為主線,分為“悅讀人生”、“放飛夢想”兩個篇章。由民樂小合奏《南國韻》開場,節目有氣勢磅礴的歌曲,激情飛揚的舞蹈,校園歌曲串燒,詼諧幽默的小品,激勵人心的《成才禮》等,伴隨著歌曲《和諧大家庭》的旋律,晚會圓滿落下了帷幕。有幸邀請到廣東省茂名市圖書館館長,我校圖書館、黨委宣傳部等領導嘉賓以及1300多名師生到場參加晚會,晚會還得到了領導、老師和同學們的一致好評,並對來年的晚會寄予厚望!
三、一些其他活動
除此之外,新儒學堂還有國學知識競賽,提升同學們對國學知識的理解與學習鞏固;中華經典誦讀會,讓同學們領略中華文化之美;還有快樂早讀,儒雅晚讀,養生太極等活動,同樣取得廣大師生的一致好評。新儒學堂的活動一貫以樹人立德、弘揚國學為主,取得的成績十分可觀。
傳承國學經典,弘揚傳統文化。新儒學堂提倡為己之學,涵泳儒雅氣質,興我華夏禮儀。同時,學堂還成為眾多國學愛好者心靈的港灣、靈魂的歸宿。新儒學堂傳承國學,影響深遠,發展前景必將一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