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簡史
斯於1991年脫離前南斯拉夫獨立。首屆議會建於1992年12月6日,即原南斯拉夫時期選舉的斯共和國議會任滿之後。議會地位和職權
(一)斯議會的地位和職權。斯議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和立法機構,擁有立法權、選舉權、監督權和預算審批權。主要職權如下:通過國家憲法和憲法修正案,審議批准國家預算和預算修正案,通過議會工作條例,通過國家決定、決議、宣言、全國性規劃,批准國際協定,宣布舉行全民公投,決定議員、法官、人權衛官的赦免,決定國家戰爭狀態和緊急狀態,決定動用國家武裝力量。(二)斯議會與國家元首、政府、最高司法機關的關係。根據斯憲法,斯總統代表國家,是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在總統職位空缺情況下,由議會主席代行總統職責,直至產生新的總統。總統簽署議會選舉令,宣布經議會通過的法律生效。總統向議會提名憲法法院法官和斯法官理事會成員。如議會因緊急狀態或戰爭無法召開會議,總統應政府要求主持通過法律檔案。如總統違憲,議會可以向憲法法院起訴總統。憲法法院裁定總統是否違憲。如有三分之二的憲法法院法官投票確認總統違憲,則憲法法院有權撤銷總統職務。
斯議會選舉、任命和解除議會主席和副主席、議會秘書長、議會委員會主席和副主席、政府總理及內閣部長、法官、人權衛官、央行行長、審計法院成員的職務。
(三)斯議會行使下述監督權:確定議會調查案,決定對政府的信任案,決定對總統、總理和內閣部長的起訴,提出對議員的質詢,提出針對總理、內閣部長和政府秘書長的相關動議。
議會選舉與議會的產生
(一)斯議會選舉。根據斯法律規定,議會任期4年。每屆議會任滿前,由總統簽署下屆議會選舉及選舉日期令。斯議會選舉委員會負責選舉具體事宜。斯議會共有90個議席。議員以不記名投票的方式通過直選產生。議員候選人以政黨推薦或徵集選民簽名方式產生,由議會選舉委員會審查資格並登記。斯全國設若干大選區,每個大選區設若干投票站。斯公民憑選舉證按指定時間到指定投票站投票。斯海外僑民持斯議會選舉委員會郵寄的選舉證投票。議會最終選舉結果由斯議會選舉委員會公布。得票率超過4%的政党進入議會。對議員改選比例和連選連任未作規定。(二)第五屆議會情況。斯獨立後第五屆議會2008年9月21日產生,由7個政黨議員和2名少數民族議員及1名獨立議員組成。聯合執政的政黨為斯社會民主人士黨、真理黨、自民黨和退休者民主黨。議會席位情況如下:社會民主人士黨29席、真理黨9席、自民黨5席、退休者民主黨7席、民主黨28席、人民黨5席、民族黨5席、義大利族議員1席、匈牙利族議員1席、獨立議員1席。90名議員中,男性78人,女性12人,上世紀30年代出生者2人,40年代出生者17人,50年代出生者34人,60年代出生者24人,70年代出生者12人,80年代出生者1人。
議會的組織結構和工作機構
斯議會設主席、3名副主席、秘書長、主席團和23個委員會。23個委員會分別是:經濟委員會,條例委員會,反腐敗委員會,民族委員會,人權平等委員會,監督諜報安全機構工作委員會,地方自治和區域發展委員會,環境國土委員會,農業、畜牧業、食品委員會,財政、金融政策委員會,公共開支監督委員會,外交政策委員會,內政、公共管理和司法委員會,國防委員會,衛生委員會,交通委員會,文化、教育、體育和青年委員會,勞動、家庭、社會問題和殘疾人委員會,高等教育、科學技術發展委員會,海外僑民關係委員會,憲法委員會,任期及選舉委員會,歐盟事務委員會。
斯議會工作機構:議會主席辦公室、議會黨團服務局、立法局、新聞局、秘書長辦公室、秘書局、議會會議籌備和禮賓局、檔案局、總務局、信息局和技術局。
議會會議制度
斯議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特別會議兩種形式。定期會議分別於每年的1月10日至7月15日和9月1日至12月20日舉行,一般每月一次。召開特別會議須四分之一以上議員提議或總統提議。立法程式
斯法律規定,政府、議員、國民委員會和5000名以上公民團有權向議會直接提交法案。所提交的法案應包括法律名稱、條款和書面說明。通過法案的程式如下:(一)法案提交者提出並起草法案。(二)提交法案文本。(三)經10名以上議員提議,對法案進行審議和修改。(四)對法案進行表決。(五)經議會表決通過後的法案交國民委員會審議。(六)如國民委員會否決法案,議會須對法案重新審議。(七)總統宣布經議會和國民委員會通過的法案生效並在國家公報上發表該法案。(八)法律正式生效。一般法案經出席會議百分之五十以上議員投贊成票後即獲通過。涉及否決權、憲法修正案及其他重大法案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議員贊成方可通過。
議員制度
斯法律規定,出席議會對法律檔案的審議和投票表決、就有關法律問題發動全民公決、就具有公共意義的事務向議會提出調查建議、就政府部長和議員的工作進行質詢等是議員的責任。議員如不能參加議會會議,必須請假並說明理由。憲法規定議員享有赦免權,在沒有議會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對議員施行拘捕,但在刑法規定5年以上徒刑的犯罪現場被捕者除外。斯議員當選後,按斯公共部門職務工資法的規定領取議員薪水和補貼。根據該法,議會主席為65級,議會副主席為62級,議員為62—55級。據斯媒體披露,2008年4月,上屆斯議會主席楚克亞蒂稅前月薪為6225歐元,議員阿·索克稅前月薪為3302歐元。除月薪外,議員還享受以下待遇:月手機費250歐元、外地議員月住宿費140歐元、月飯費補貼170歐元、本選區巡視補貼不超過1000歐元、國外出差日補貼12.5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