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

歐洲議會

歐洲議會的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歐洲煤鋼共同體議會,當時由法國、西德、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6個成員國的78名議員組成,1962年改稱“歐洲議會”,它是歐盟三大機構(歐盟理事會、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之一,為歐盟的立法、監督和諮詢機構。 2014年3月13日,歐洲議會稱,若俄羅斯不從克里米亞撤軍,則將考慮與俄中止外交關係。 2015年6月2日晚歐洲議會決定限制俄駐歐盟代表自由進入歐洲議會,未來限制禁令將擴大到所有俄杜馬議員。

基本信息

主要任務

歐洲議會的主要任務是討論人權問題和派遣人權觀察委員會,如對被揭露的警署或監獄虐待和酷刑事件進行調查,或者提醒一個國家和公眾 輿論對種族主義或排外 思潮提高警惕。

組織機構

歐洲議會候選人漢斯-格特·珀特林歐洲議會候選人漢斯-格特·珀特林

歐洲議會總秘書處名義上設在盧森堡,但大量的會議,包括每月一次的小型全會、各專門委員會和黨團會議均在比利時。歐洲議會候選人漢斯-格特·珀特林時布魯塞爾舉行,多數工作人員常駐布魯塞爾。每月四天的全體議員大會在法國斯特拉斯堡舉行,同時每月在布魯塞爾召開兩個半天的全體議員大會。

根據人口比例,歐洲議會目前的785個議席按國別分配如下:德99席,法、英、意各78席,西、波各54席,羅28席,荷27席,比、希、葡、捷、匈各24席,瑞典19席,奧18席,保15席,芬、丹、斯洛伐克各14席,愛爾蘭、立陶宛各13席,拉脫維亞9席,斯洛維尼亞7席,盧森堡、愛沙尼亞、賽普勒斯各6席,馬爾他5席。

歐洲議會設議長1人,副議長14人,總務官6人,組成議長執行局(BueauofPresidents),負責領導議會及其機構的日常行政工作。現任議長漢斯-格特·波特林(Hans-GertPOETTERING德國基民盟成員、原人民黨黨團主席)於2007年1月16日當選,接替原議長何塞·博雷利(JosepBorrell西班牙工人社會黨成員)。副議長來自各黨團。總務官(Quaestors由全會選舉在議員中產生)負責議員的行政和財政事務,在執行局會議上僅有諮詢權。議長和各黨團主席組成黨團主席聯席會議(ConferenceofPresidents),負責協調議會各項政治決策和確定全會的會議議程。

黨團

何塞普·博雷利何塞普·博雷利

歐洲議會的政治分野是黨團。歐洲議會現有8個黨團,所占議席和黨團主席情況如下:何塞普·博雷利

歐洲人民和民主黨黨團(PPE-DE),簡稱人民黨黨團,277席,黨團主席約瑟夫·多爾(法國籍JosephDAUL)。

歐洲社會黨黨團(PSE),簡稱社會黨黨團,218席,黨團主席馬丁·舒爾茨(德國籍MartinSCHULZ)。

歐洲自由和民主聯盟黨團(ALDE),簡稱自由黨黨團,106席,黨團主席格雷漢姆·華生(英國籍GrahamWATSON)。

民族歐洲聯盟黨團(UEN),44席,黨團兩主席分別為布萊恩·克勞萊(愛爾蘭籍BrianCROWLEY),克里斯蒂娜·姆斯卡蒂尼(女,義大利籍CristianaMUSCARDINI)。

綠黨和歐洲自由聯盟黨團(VERT/ALE),簡稱綠黨黨團,42席,黨團兩主席分別為:丹尼爾·馬克·科恩-班迪(德國籍DanielMarcCOHN-BENDIT),莫妮卡·弗拉索妮(女)(比利時籍,MonicaFRASSONI)。

歐洲議會副主席歐洲議會副主席

歐洲左翼聯盟和北歐左翼綠黨黨團(GUE/NGL),簡稱左翼聯盟黨團,41席,黨團主席弗朗西·烏爾茨(法國籍FrancisWURTZ)。

獨立和民主黨團(IND/DEM),23席,黨團兩主席分別為:奈吉爾·保羅·法拉吉(英國籍NigelPaulFARAGE),簡斯-彼德·邦德(丹麥籍Jens-PeterBONDE)。

歐洲議會副主席斯科特(左)與“西藏小組”主席托馬斯·曼恩

特性、傳統和主權黨團(ITS),20席,黨團主席為布律諾·戈爾尼什(法國籍BrunoGOLLNISCH)。

另無黨籍議員14人。

各黨團議員人數會隨議員的退出或加入有變化。

委員會

歐洲議會會場歐洲議會會場

歐洲議會共有20個專門委員會,涉及對外關係的主要有三個專門委員會:

外事委員會(簡稱“外委會”),主席為人民黨黨團議員雅克·薩利尤茲-沃爾斯基(Mr.JacekSARYUSZ-WOLSKI,人民黨黨團議員、波蘭公民綱領黨成員)。下設人權分委會和安全與防務2個分委會;

發展委員會,主席為原議長何塞·博雷利(Mr.JosepBorrell社會黨黨團議員、西班牙工人社會黨成員);

國際貿易委員會,主席為赫爾米特·馬爾科弗(Mr.HelmuthMARKOV左翼聯盟黨團議員、德國民社黨成員)。

歐洲議會在其總部舉行特別全會

另有:預算委員會;預算監督機構委員會;經濟與貨幣事務委員會;就業與社會事務委員會;環境、公共衛生和食品安全委員會;工業、研究與能源委員會;內部市場和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運輸與旅遊委員會;地區發展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漁業委員會;文化和教育委員會;司法事務委員會;公民自由、正義和內部事務委員會;憲法委員會;婦女權利和平等委員會;訴願(petitions)委員會。

歐洲議會還與一些國家和地區成立了36個議會間關係代表團和議會間混合委員會代表團。對華關係代表團是歐洲議會第二大對外關係代表團,有正式成員32名,候補成員32名,團長是自由黨黨團議員、比利時荷蘭語自由民主黨成員德克·斯特克斯。

職能

隨著歐盟有關條約的修訂,歐洲議會的職權逐步有所擴大,現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歐洲議會歐洲議會

共同立法權。《羅馬條約》所規定的歐共體立法程式為:委員會提出建議,理事會徵詢歐洲議會意見後作出決定。1986年簽署的《歐洲單一檔案》加強了歐洲議會對歐共體立法的影響。《歐洲聯盟條約》則規定,在大市場、科研、泛歐運輸網路、消費者保護、教育、文化及衛生等領域,歐洲議會與理事會擁有“共同決策權”;在歐盟接納新成員國和同第三國簽訂國際協定方面有審批權;在農產品價格方面有諮詢權。《阿姆斯特丹條約》生效後,歐洲議會的共同決策權從原來的15個領域擴展到38個領域;包括就業政策、社會政策、海關、環境保護、海洋事務等方面。2006年6月歐洲議會與理事會和歐委會達成了在機構程式改革方面的一個協定,即歐洲議會可以中止歐委會採取的執行決定,同時規定歐委會必須向歐洲議會以各種官方語言通報所採取的各項決定。新的協定使歐洲議會在《歐盟憲法》條約未生效前與理事會享有共同立法權。

監督權和人事批准權。《歐洲聯盟條約》規定,新的委員會主席及其成員在任職前必須接受歐洲議會的質詢。委員會每年需向歐洲議會報告工作並予公開討論。《阿姆斯特丹條約》則進一步規定,理事會提出的歐盟委員會主席及其委員的人選必須得到歐洲議會的批准。歐洲議會可以三分之二多數(法定有效人數需過半數)彈劾委員會,迫其集體辭職。歐盟理事會主席國需向歐洲議會定期匯報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歐洲議會可向委員會和理事會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質詢,並可成立專門的調查委員會。歐洲議會通過行使“共同決定權”,監督歐委會的工作,影響理事會和委員會的決策。

歐洲議會歐洲議會

預算決定權。歐共體開支分兩大類:一是強制性開支,包括占歐盟總預算近一半的共同農業政策開支和有關執行國際協定的開支等,這類開支的決定權屬理事會;二是非強制性開支,包括結構基金、科研、環境、能源、產業政策及對第三國的發展援助等,對這部分預算,歐洲議會與理事會有共同決定權。

施加其他各種政治影響。

政黨團體

歐洲議會副主席歐洲議會副主席

第六屆歐洲議會內的政黨團體如下:PPE-DE(歐洲人民黨(基督教民主黨)和歐洲民主黨):288席

PSE(歐洲社會黨):217席

ALED(歐洲自由民主聯盟):100席

UEN(歐洲國家聯盟):43席

Greens-EFA(歐洲綠黨- 歐洲自由聯盟):43席

GUE-NGL(歐洲左派/北歐綠色左派聯合陣線):41席

EDD(民主與多元歐洲):22席

無黨派(NI):31席

歐洲議會的政黨團體與組成這些團體的個別政黨是有區別的,政黨團體是通過幾個立場相近的政黨所組成。許多政黨團體在非歐盟成員國內也擁有政黨成員。

各國選民相對影響力

根據《尼斯條約》新成員加入後歐盟內

各國選民相對影響力)

國家

人口 (百萬人)

MEPs

人口/MEP

相對影響力

盧森堡

0.4

6

66,667

12.42

馬爾他

0.4

5

80,000

10.53

賽普勒斯

0.8

6

133,333

6.21

愛沙尼亞

1.4

6

233,333

3.54

斯洛維尼亞

2.0

7

285,714

2.89

拉脫維亞

2.4

9

266,667

3.10

愛爾蘭

3.7

13

284,615

2.91

立陶宛

3.7

13

284,615

2.91

芬蘭

5.2

14

371,429

2.22

丹麥

5.3

14

378,571

2.18

斯洛伐克

5.4

14

385,714

2.14

奧地利

8.1

18

450,000

1.84

瑞典

8.9

19

468,421

1.76

葡萄牙

9.9

24

412,500

2.00

匈牙利

10.0

24

416,667

1.98

比利時

10.2

24

425,000

1.94

捷克

10.3

24

429,167

1.92

希臘

10.6

24

441,667

1.87

荷蘭

15.8

27

585,185

1.41

波蘭

38.6

54

714,815

1.15

西班牙

39.4

54

729,630

1.13

義大利

57.7

78

739,744

1.11

法國

59.1

78

757,692

1.09

英國

59.4

78

761,538

1.08

德國

82.1

99

828,283

1.00

總計450.8732615,8461.35

代表

歐洲議會目前共有785名歐洲議會成員(Members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MEPs),歐盟內小國一般能得到比例上較多的代表人數。

議會主席

議事大會主席,1958年至1962年

漢斯-格特·珀特林漢斯-格特·珀特林

羅伯特·舒曼(政治家)(Robert Schuman,法國) :1958年至1960年漢斯·富勒(Hans Furler,西德):1960年至1962年

歐洲議會主席,1962年至今

蓋塔羅·馬蒂諾(Gaetano Martino,義大利):1962年至1964年

讓·杜維薩特(Jean Duvieusart,比利時):1964年至1965年

維克多·黎曼斯(Victor Leemans,比利時):1965年至1966年

阿蘭·坡赫(Alain Poher,法國):1966年至1969年

馬里奧·斯塞爾巴(Mario Scelba,義大利):1969年至1971年

瓦爾特·貝倫德(Walter Behrendt,德國):1971年至1973年

科內尼斯·伯克豪威爾(Cornelis Berkhouwer,荷蘭):1973年至1975年

喬治·斯貝奈爾(Georges Spenale,法國):1975年至1977年

艾米利奧·科隆波(Emilio Colombo,義大利):1977年至1979年

西蒙娜·韋伊(Simone Veil,法國):1979年至1982年

皮特·丹克特(Pieter,Dankert,荷蘭):1982年至1984年

皮埃爾·普夫里姆林(Pierre Pflimlin,法國):1984年至1987年

亨利·普郎布(Henry Plumb,英國):1987年至1989年

恩里克·巴龍(Enrique Baron,西班牙):1989年至1992年

Egon Klepsch(德國):1992年至1994年

克勞斯·漢施(Klaus Hansch,德國):1994年至1997年

José María Gil-Robles(西班牙):1997年至1999年

尼古拉·方丹(Nicole Fontaine,法國):1999年至2002年

帕特·考克斯(Pat Cox,愛爾蘭):2002年至2004年

何塞普·博雷利 Josep Borrell (2004/07/20-2007/01/16)

漢斯-格特·珀特林 Hans-Gert Poettering (2007/01/16-2009年7月)

耶日·布澤克(Jerzy Buzek ,波蘭)(2009年7月-2012年1月17日)

馬丁-舒爾茨(Martin Schulz,德國)(2012年1月17日-----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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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主席舒爾茨周二晚在布魯塞爾發表聲明稱,歐洲議會將禁止俄駐歐盟大使弗拉基米爾·奇若夫和另一名沒有透露姓名的俄外交官自由進入歐洲議會,還暫停歐盟-俄羅斯議會合作委員會的合作。該委員會由歐盟議員和俄羅斯的代表組成,歐洲議員和俄羅斯代表各占一半,每年舉行一到兩次會議。舒爾茨強調,如果俄羅斯取消自己的“黑名單”,歐洲議會對俄議員的限制措施也將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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