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

從事文化藝術工作的人在工作中所應遵循的基本道德規範。 是作家、藝術家、演員、藝人等在藝術實踐中的行為準則。 在中國歷史上,許多進步作家和藝術家都主張道德和藝術兼優。

從事文化藝術工作的人在工作中所應遵循的基本道德規範。是作家、藝術家、演員、藝人等在藝術實踐中的行為準則。文藝工作者的道德情操,直接影響精神產品的質量和社會效果。在中國歷史上,許多進步作家和藝術家都主張道德和藝術兼優。這一優良傳統被近代、現代的許多作家、藝術家所繼承和發展。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文藝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同文學藝術史上種種為剝削階級服務的文藝道德不同。社會主義文藝工作者應具備的職業道德是:(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始終堅持文藝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2)正確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傾向;(3)加強社會責任感,創造高尚的藝術作品和藝術形象,堅持健康的藝術趣味,反對“銅臭”污染藝術,不用荒誕離奇、低級庸俗的作品毒害人民民眾,特別是廣大青少年的心靈;(4)自覺加強藝術修養,刻苦磨鍊藝術技巧,批判地學習中外文化藝術的優秀遺產,不斷提高專業水平;(5)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創作和演出,要維護藝術的純真,講究藝術質量,不用低劣的粗製濫造的作品應付觀眾;(6)要嚴格要求自己,樹立高尚情操,注意生活作風,同行間相互學習,切磋技藝,取長補短,反對門戶之見,不計名利;(7)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正確對待文藝批評、虛心聽取各種不同的意見。
文藝工作者只有加強自身道德修養,才能創造出思想性、藝術性相統一的藝術成果,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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