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詞目:文本1、文本(Text)是書面語言的表現形式,從文學的角度說,通常是具有完整、系統含義(Message)的一個句子或多個句子的組合。一個文本可以是一個句子(Sentence)、一個段落(Paragraph)或者一個篇章(Discourse)。
2、計算機的一種文檔類型。該類文檔主要用於記載和儲存文字信息,而不是圖像、聲音和格式化數據。常見的文本文檔的擴展名有.txt、.doc.、.docx、.wps等。
3、指任何文字材料。如基本由辭彙組成的思維導圖、廣告材料等,也可以看做是文本。
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由作者寫成,有待於閱讀的單個文學作品本身。並非所有娛樂活動、思想活動及其產品都是作品,也並非所有作品都是文本。上面說到,作品脫離了時代仍然具有魅力。但是,斗換星移,江山代謝,隨著時空的遠隔,那些曾經生機勃勃的作品,越來越難以為我們當下理解,我們需要通過鑽研乃至技術手段才能復活結晶在那個作品裡的世界,這時候,作品變成了文本。
利科從話語和文字的區分來界定文本:用文字寫出來的是文本。我從是否需要解讀來界定文本:能夠直接理解的不是文本,需要通過解讀才能理解的作品是文本。“文本”是包含各種不同解釋的可能性的文著、文化資料。社會組織、儀式、歷史遺蹟等等都可以成為文本,遠古的藝術作品也可以是文本。但物質自然事件不是文本。
總結下來,文本的兩個特點,一是時空的間隔,報紙上的文章不是典型的文本,《論語》和《周禮》是。二是缺少直觀,敦煌壁畫雖然可以作為文本來解讀,但與文著相比,就不是典型的文本,因為我們無需掌握任何技術也可以有一點直觀上的理解。不消說,能夠直接讀懂和不能直接讀懂絕不像涇和渭那么分明,尤其,當時不是文本的,後來會漸漸成為文本。
概念溯源
文本(text),從詞源上來說,它表示編織的東西。這與中國“文”的概念頗有類似之處。“文”取象人形,指紋身,指花紋。《說文解字敘》稱:“倉頡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曰文。”“文者,物象之本。”物象均具紋路色彩,因以“文”來指稱。《周易·繫辭下》記伏羲氏“觀鳥獸之文”,鳥獸身上的花紋彩羽。該書又載“物相雜故曰文”,物體的形狀、線條色彩相互交錯,這也是文。“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說文解字》解釋“文”為“錯畫也。”但是文本的概念後來主要變成了:“任何由書寫所固定下來的任何話語。”對語言學家來說,文本指的是作品的可見可感的表層結構,是一系列語句串聯而成的連貫序列。文本可能只是一個單句,例如諺語、格言、招牌等,但比較普遍的是由一系列句子組成。文本和段落的區別在於,文本構成了一個相對封閉、自足的系統。前蘇聯符號學家洛特曼指出,文本是外觀的,即用一定的符號來表示;它是有限的,既有頭有尾;它有內部結構。羅蘭·巴特文本一方面是能指,即實際的語言符號以及由它們所組成的詞、句子和段落章節,另一方面是所指,即固定的確定的和單一的意思,為表達這種意思的正確性所限定。以上從技術上中性地對文本做出基本界定。
“文本”一詞來自英文text,另有本文、正文、語篇和課文等多種譯法。這個詞廣泛套用於語言學和文體學中,而且也在文學理論與批評中扮演活躍的角色。但它含義豐富而不易界定,給實際運用和理解帶來一定困難。可以一般地說,文本是語言的實際運用形態。而在具體場合中,文本是根據一定的語言銜接和語義連貫規則而組成的整體語句或語句系統,有待於讀者閱讀。
和文本相關的是文本學和解釋學這兩個領域。
引證解釋
1、檔案的某種本子。亦指某種檔案。
《人民日報》1988.3.17:“晚上,蘇共中央總書記戈巴契夫和南斯拉夫聯邦主席團主席拉·莫伊索夫在位於新貝爾格勒的聯邦大廈交換了《南蘇聯合宣言》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