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著作權管理DRM

 

概述

 數字著作權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DRM)是保護多媒體內容免受未經授權的播放和複製的一種方法。它為內容提供者保護他們的私有視頻、音樂或其他數據免受非法複製和使用提供了一種手段。DRM技術通過對數字內容進行加密和附加使用規則對數字內容進行保護,其中,使用規則可以斷定用戶是否符合播放數字內容的條件。使用規則一般可以防止內容被複製或者限制內容的播放次數。作業系統和多媒體中間件負責強制實行這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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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M技術的工作原理是:建立數位元組目授權中心,編碼壓縮後的數位元組目內容,利用密鑰(Key)可以被加密保護(lock),加密的數位元組目頭部存放著KeyID和節目授權中心的URL。用戶在點播時,根據節目頭部的KeyID和URL信息,就可以通過數位元組目授權中心的驗證授權後送出相關的密鑰解(unlock),節目方可播放。
需要保護的節目被加密,即使被用戶下載保存,沒有得到數位元組目授權中心的驗證授權也無法播放,從而嚴密地保護了節目的著作權。
密鑰一般有兩把,一把公鑰(public key),一把私鑰(private key)。公鑰用於加密節目內容本身,私鑰用於解密節目,私鑰還可以防止當節目頭部有被改動或破壞的情況,利用密鑰就可以判斷出來,從而阻止節目被非法使用。
上述這種加密的方法,有一個明顯的缺陷,就是當解密的密鑰在傳送給用戶時,一旦被黑客獲得密鑰,即可方便解密節目,從而不能真正確保節目內容提供商的實際著作權利益。另一種更加安全的加密方法是使用三把密鑰,即把密鑰分成兩把,一把存放在用戶的Pc機上,另一把放在驗證站(access ticket)。要解密數位元組目,必須同時具備這兩把密鑰,方能解開數位元組目。這樣當解密密鑰在傳送給用戶時,即使被竊取,也仍然無法解開加密的內容。
加密保護技術在開發電子商務系統中正起著重要的防盜版作用。比如,在網際網路上傳輸音樂或視頻節目等內容,這些內容很容易被拷貝複製。為了避免這些風險,節目內容在網際網路上傳輸過程中一般都要經過加密保護。也就是說,收到加密的數位元組目的人必須有一把密鑰(key)才能打開數位元組目並播放收看。因此,傳送密鑰的工作必須緊跟在加密節目傳輸之後。
市場上套用較廣的是微軟的 DRM 技術,該技術已經發展到 7.1 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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