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一、市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2.督查市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3.圍繞市政府各個時期的工作部署和工作重點,開展調查研究,進行綜合分析,向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議,參與制定有關重大決策和政策措施,當好政府的參謀和助手;
4.負責管理市政府的日常事務和政務,協助市政府領導協調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之間和市內外的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各部門、各鄉鎮請示市政府辦理的各類問題;
5.承擔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和市政府領導召開的各類會議的準備、服務、組織和落實工作;
6.處理各鄉鎮、各部門報送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檔案;承擔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上報下達的各類文電處理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報告、講話等材料的起草、審核和文印、收發工作;
7.承擔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的內外賓接待工作;負責安排市政府領導同志的公務活動;
8.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問題;
9.協調處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批評建議、意見和提案,做好催辦、反饋工作;
10.歸口管理法制辦公室、政務督察辦公室、信訪局、市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11.受市政府委託,組織新聞發布會,發布市政府有關重要新聞;
12.負責管理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的檔案工作和文印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13.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的後勤服務工作;搞好機關大院和市政府內部和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14.指導全市政府系統辦公室工作;
15.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1.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工作;
2.承擔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賠償、政府法制宣傳教育;
3.負責行政執法與行政執法監督證件的管理;
4.負責協調部門之間的執法矛盾和爭議。
三、政務督查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負責督促檢查省政府、市政府及省、市政府部門各項重大決策、重大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
2.檢查省、市政府下發的各種重要檔案貫徹落實情況;
3.督促市人民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情況;
4.督促上級機關、市委、市人大轉來的批件、查件辦理情況;
5.檢查基層部門和單位在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6.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需要督查的事宜。
四、信訪局主要職責是:
1.受理全市、上級領導機關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來信來訪事項;
2.根據來信來訪提供的情況,進行調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政治穩定;
3.向市委、市政府所屬部門和單位交辦來信來訪事項,並督促、檢查,直到解決為止;直接協同部門或單位查處問題;落實重要信訪事項;
4.協助市委、市政府制發信訪工作檔案,部署、檢查、指導全市的信訪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總結、交流經驗,培訓幹部,制定有關信訪工作制度;
5.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反映信訪情況,提供有價值的信息。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五、市志編纂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是:
1.制定敦煌市志編纂方案並組織實施;
2.指導、督促、協調市上各部門實施行業志編纂工作;
3.負責地方志續修工作的綜合協調、統稿,校核;
4.按照市志編纂工作委員會的要求,組織召開市志編纂工作會議,討論研究市志編纂工作中的相關問題,落實編纂工作經費,做好市志續修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志編纂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秘書科
負責市政府各類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上報下達的檔案、電報、講話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公務活動的安排和服務工作;承擔上級政府來文來電的具體辦理;具體處理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政務、事務工作;做好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具體處理由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負責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項工作安排的貫徹落實;負責市政府領導指示、批示、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轉辦、民眾來信的具體督辦工作;為上級政府及新聞媒體報送信息,指導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意見和提案,做好催辦、反饋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發揮參謀作用,為市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可靠依據和參考意見;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事項。
(二)文檔科
負責來文來電處理和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檔案的列印、核對、裝訂和傳送;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管理、使用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信函、印章;負責市政府領導和辦公室內部報刊的分送工作;負責辦公室的保密工作。
(三)行政科
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接待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財務管理、資產維修管理、財產監督管理和市政府及辦公室的電信、電話管理;負責市政府領導外出活動的車輛安排;負責市政府辦公樓水、電、暖的供應;負責機關大院的環境綠化美化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七、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政府辦公室核定人員編制43名(行政38名,事業5名)。其中,辦公室核定行政編制31名,後勤事業編制2名,核定領導職數5名;法制辦公室核定行政編制4名;信訪局核定行政編制3名,後勤事業編制1名;市志編纂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核定事業編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