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一)貫徹執行國務院、省、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有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和規章研究擬定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行使建設用地、建築市場、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園林、公用事業管理等方面法律、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三)拆除不符合規劃要求和市容標準的違章建築物、構築物(含臨時建築)。
(四)負責城市戶外廣告的審批管理,協調公安、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維護市容市貌的整潔。
(五)行使法律、法規、規章和市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市綜合管理執法局設8個職能室。分別為綜合辦公室、財務室、督察室、規劃環保監察大隊、廣告監察大隊、考核辦、信息中心、市容執法大隊。
綜合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公文處理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文的起草、審核和簽發,公文的簽收、登記、分發和傳遞;公文的擬辦、批辦、催辦和查辦;公文的傳閱、承辦;公文的印刷、核對和用印;公文的利用、清退;公文的立卷、歸檔和銷毀。
二、負責草擬重要文稿和文字綜合工作。主要包括:撰寫局年度工作計畫、近期工作安排,年度工作總結等文字材料。
三、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工作,搞好外來人員的接待工作。
四、負責局各類會議的組織、協調,會議議題的收集與擬定以及會議記錄的整理工作。
五、負責全局車輛的管理。包括油(氣)料的採購、管理,車輛維修保養,駕駛員教育培訓等。
六、負責全局黨建、紀檢、宣傳、計畫生育管理、綜合治理、工青婦、維穩、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等具體工作,按規定和要求及時上報材料,並協助局領導抓好隊伍建設工作。
七、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和各類轉辦件的登記、轉辦;負責廣告、規劃方面各類審批表的登記和轉辦。
八、負責做好機關執法人員行為規範、著裝規範、儀容儀表的監督檢查;對各室、隊開展室內及公共場所環境衛生清掃保潔進行檢查;做好年度法制、考勤、考核工作。
九、負責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包括按工作需要購置辦公用品,報刊征訂、水電暖管理等
十、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財務室工作職責
一、按照國家法律和財務管理制度辦理收支結算任務。
二、認真做好記帳、算帳、對帳、報帳等日常會計核算工作,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齊全、數字準確。
三、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財務收支情況,並及時記帳、結帳,如期編制財務報表。妥善保管各類會計檔案,遵守會計保密制度。
四、負責監督單位物品的登記、保管、管理、正常使用和妥善保管,防止浪費和損失。
五、積極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六、按規定辦理全局人員的人事檔案、工資、津貼、職工福利的調整及協管員“三金”繳納工作,按時準確統計和送報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方面的各項報表。
七、負責做好扣押物品的登記、保管,以及罰沒物品的處理工作。
八、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督查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對主要大街、城鄉結合部、城中村、鄉鎮和城市管理職能部門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負責“雙管”執法隊伍的教育管理;定期對“雙管”執法隊伍執法人員行為規範和儀容儀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負責對全局各室、隊開展城市綜合管理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督促落實;
四、負責每月28日環境衛生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
五、負責市政公用設施保潔工作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規劃環保監察大隊工作職責
一、負責對新建、翻新、改建、擴建工程“一書兩證”進行查驗,並實施有效的規劃監察。
二、負責對規劃區內所有審批後的建設工程執行規劃情況的跟蹤監察。
三、負責查處、拆除各類違法違章建(構)築物。
四、負責對建築工地的施工圍牆、環境衛生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對建築施工單位下發一次性告知書,並對清運建築材料、垃圾的行為進行監管。
六、負責查處各類商業活動的噪音擾民和飲食服務門點超標排放油煙的行為。
七、負責門面裝修(改建)、空調安裝等審批和監管。
八、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廣告監察大隊工作職責
一、負責戶外廣告、門頭字號牌匾的規劃、設定、審批、亮化、管理。
二、負責戶外廣告、門頭字號牌匾和標誌、標識標牌的設定時間、地點和形式的勘察、審批驗收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查處市區公共場所、建築物和其他設施違反戶外廣告和標識管理規定的行為,並組織進行強制拆除。
四、按規定收取各類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
五、負責臨時宣傳品的審批、收費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車體廣告的管理、審批。
七、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城市管理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對主要大街、城鄉結合部、城中村、鄉鎮和城市管理職能部門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負責組織召集“雙管”執法隊伍例會的召開;
三、負責對“雙管”執法隊伍執法人員行為規範和儀容儀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對局屬各室、隊開展城市綜合管理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每月28日環境衛生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市政公用設施的保潔;
七、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信息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數字城管系統的安裝、調試、使用、維護;
二、負責車輛定位系統的使用、維護;
三、負責及時將數字城管系統可視範圍內出現的問題反饋給各執法隊伍,並進行監督落實;
四、負責對局機關執法人員行為規範、儀容儀表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數字城管系統的數據分析與綜合套用;
六、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市容執法大隊工作職責
一、負責查處城區超門窗經營、占道經營、亂擺亂設、流動兜售等違法違章的行為。
二、負責查處在建(構)築物、公共設施、電線桿、樹木上亂貼亂畫、亂噴亂劃、亂拴亂掛等違法行為。
三、查處在城區內亂堆亂放、亂掃亂倒、亂潑污水、亂扔果皮、菸頭,紙屑等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
四、做好各類定點攤點(含廣場)及城市洗(修)車場的設定、審批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腳踏車、機車、汽車在人行道行駛、停放違章行為的查處。
六、監督落實門前“五包”責任書。
七、負責城區環境衛生、亂搭亂建、廣告牌設定的巡查、舉報、查處工作。
八、負責城區車輛停放點的規範和管理。
九、負責對寵物和人力貨運三輪車進行登記、管理及實施行政處罰。
十、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