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概述

教育部辦公廳負責教育部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來信來訪、安全保密等工作。

現任領導

辦公廳主任:牟陽
辦公廳副主任兼機關服務中心主任:高聚慧
辦公廳副主任:安鈺峰
辦公廳副主任:續梅
辦公廳副主任:崔保師
辦公廳副巡視員:呂本新
部黨組秘書:吳國凱

內設處室

1、綜合處

一、負責協調、推動教育系統政務公開工作。
二、負責協調、指導並推動校務公開工作。
三、負責部督查督辦的綜合協調工作。
四、負責協助廳領導做好廳內黨務、人事、財務、工會等內部建設工作;處理廳內日常事務。
五、負責教育部黨組、教育部、國家語委、教育部辦公廳印章的管理和監印工作。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總值班室

一、負責部機關總值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政務信息的運轉、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處理及有關協調、督辦工作。
二、協助安排部黨組會、部長辦公會等部機關和部領導日常重要公務活動,編髮《部領導一周活動安排》和《部領導今日活動安排》;負責匯總、掌握部領導及司局負責人公務外出情況。
三、負責部級會議和重大活動的協調組織;負責司局級會議的審核工作。
四、負責賀信、賀電等禮儀性文電的審核與管理。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秘書處

一、維護和保證機關正常的公文辦理秩序;編輯《每日簡訊》。
二、負責檔案、電報的運轉、管理和督辦工作。
三、負責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件的運轉、管理和督辦工作。
四、部、廳公文的審核,請示報告的運轉、管理和督辦工作以及部分急件的直接辦理。
五、負責部黨組會議和部長辦公會議記錄及紀要整理工作,催辦落實會議議定事項。
六、負責部領導秘書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新聞處

一、負責組織、協調、落實部機關的新聞宣傳工作,圍繞教育部中心任務和重點工作,制定並實施年度教育新聞宣傳工作計畫和月度述要暨每月工作要點,編髮《教育新聞宣傳工作》。
二、負責組織、協調、落實部機關重大政策、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新聞宣傳工作,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通氣會,對外發布新聞稿件,並跟蹤、反饋報導情況。
三、負責教育部新聞宣傳協調組工作,組織成員單位撰寫關於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舉措及熱點難點問題的正面宣傳文章,正確引導輿論,編髮《教育新聞宣傳工作協調組簡報》、《部屬媒體新聞宣傳工作情況通報》、《網路教育新聞宣傳工作簡報》、《網上評論工作指導小組簡報》。
四、負責與中央有關部門和新聞單位的溝通、聯繫,落實有關部門關於教育新聞宣傳工作的要求,協調、接待、安排新聞單位採訪。
五、負責組織教育部優秀教育新聞暨論文評選活動,及時總結交流教育新聞宣傳工作。編輯年度《中國教育新聞大事記》及《教育部優秀教育新聞暨論文評選獲獎作品集》。
六、參與教育部政務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做好動態信息審查,並及時向部入口網站提供重大教育新聞。
七、加強教育新聞宣傳工作隊伍建設,完善制度,規範管理,創新機制,提高戰線、司局及本部門新聞宣傳幹部工作水平。
八、完成部、廳領導交辦的有關材料撰寫及其它工作。

5、信息處

一、組織、協調、落實、指導教育戰線信息(含網際網路信息)報送工作,負責制訂教育信息工作年度總結、月度述要及每月信息報送要點。
二、協調、指導部機關信息工作,每天編髮《昨日信息摘報》和不定期編髮《調查研究》。
三、編髮《網上教育信息摘報》。
四、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採取多種有效形式,提高戰線、司局及處內信息員隊伍信息工作水平。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檔案處

一、指導和監督機關各司局各種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歸檔工作。
二、集中統一保管機關文書檔案並提供利用,為機關各項工作服務。
三、指導機關檔案信息化工作的實施。
四、參與制訂教育系統有關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業務標準和技術規範並指導實施。
五、負責機關保密工作,指導、督促和檢查教育系統保密、密碼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失泄密案件。
六、編髮《教育部公報》,指導《中國教育年鑑》的編撰。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信訪處

一、受理教育方面民眾信訪問題,檢查、督促、指導教育系統信訪工作。
二、承辦上級機關、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並協助部領導協調、督察、督辦有關信訪事項的落實情況。
三、受理來部機關的民眾信訪事項,協調處理到教育部機關的民眾集體上訪及突發性信訪事件。
四、協調相關單位,對信訪人不服的部屬高校(單位)處理的信訪進行複查(覆核)。
五、綜合分析和研究民眾信訪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向領導及有關單位提供信息和建議。
督察、督辦重要信訪問題。
六、負責協調、督促“兩會”提案、建議的辦理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機關財務處

一、負責機關各類經費的預算、籌措和管理,編制並執行機關經費預算。
二、監督、檢查機關各司局經費開支。
三、擬訂有關機關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機關行政管理處

一、負責管理機關的國有資產和物資及政府採購工作。
二、負責機關辦公房屋的管理、調配、維修工作。
三、負責機關大院的規劃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機關土地登記辦證工作。指導協調在京直屬單位、直屬高校的土地登記工作。
五、負責實施部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住房制度改革。
六、負責部機關產權宿舍房屋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負責管理機關、在京直屬單位和直屬高校的人防工作。
八、負責協調有關社會綜合管理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0、社團管理與安全保衛處

一、負責我部主管社會組織(社會團體、基金會等)的巨觀管理和依法監督工作;
二、負責我部主管社會組織(社會團體、基金會等)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等籌備申請、成立、變更、年審、註銷的登記、審查和備案工作。
三、負責機關保衛、安全防範、消防安全、辦公區域車輛、傳達室、人口登記等具體管理工作;
四、配合公安機關依法處置非正常上訪和重大治安突發事件;
五、歸口負責與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部門的聯繫,依法監督和指導在京直屬單位安全保衛、涉外安全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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