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培訓機構請按照本通知附屬檔案1、2、3分配的培訓任務和《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組織實施中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職成廳〔2007〕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有關規定,遴選和組織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參加培訓。工作流程及時間要求是:①下達培訓名額(7月10日之前完成):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計畫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單獨組織,下同)根據附屬檔案1、3的要求向有關學校下達2008年度培訓名額,同時下發《學員推薦表》(見附屬檔案5)和各地區學員報名驗證碼。②學員報名(7月15日之前完成):各有關中等職業學校組織申請參加培訓的教師填寫《學員推薦表》,並加蓋學校和學校主管部門公章,統一報至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時,申請參加培訓的教師登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國家級培訓網,開始網上報名。③資格審查(7月18日之前完成):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收到各有關學校上報的《學員推薦表》後,按《指導意見》規定的培訓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同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核對申請參加培訓的教師填寫的《學員推薦表》和網上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後點擊網上報名審批按鈕,批准符合條件的學員報名。④資格覆核(7月21日之前完成):承擔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在網上報名期間,應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對學員資格進行覆核。對符合條件的,點擊同意報名按鈕;對不符合條件的,點擊拒絕報名按鈕,並及時商請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上述流程調換參訓教師人選。⑤學員錄取(7月25日之前):培訓機構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向被錄取學員發放錄取通知,同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本地區被錄取的全年參訓教師名單,發文通知相關中等職業學校。⑥學員報到:參訓教師按照培訓機構發放的錄取通知規定的時間報到並參加培訓,報到時將《學員推薦表》交至培訓機構。
2.培訓機構要編制好各專業年度培訓方案(含各培訓專業的開班和結業時間),進一步完善所承擔專業的培訓課程計畫,並於7月10日之前上傳至國培網,便於參訓教師網上報名。
3.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指導意見》等檔案的有關規定,加強培訓組織管理,組織好教學和企業實踐活動,按要求完成各項培訓內容,切實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對於不能按時參加培訓的學員,要及時向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
4.骨幹教師國家級培訓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標準為1萬元/每人,主要用於支付培訓、食宿及其它相關費用。培訓機構在組織好教學的同時,應切實做好後勤服務,為參訓教師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條件,不得再向參訓教師收取額外費用。中央資金將逐級撥付到參訓教師所在的中等職業學校,由教師參加培訓時繳至培訓機構。各地財政、教育部門要按照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要求,保證專款專用,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在財政經費到位之前,學校應足額墊付教師的培訓費用。
二、中等職業學校緊缺專業特聘兼職教師資助計畫
各省級教育、財政部門(不含計畫單列市,含兵團)要按照《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等職業學校緊缺專業特聘兼職教師資助項目實施辦法》和教育部、財政部審核批准的資助學校、專業和人數,在規定的資助經費額度內,抓緊落實本地區特聘兼職教師資助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於8月中旬之前報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財政部教科文司。各地要認真組織中等職業學校開展特聘兼職教師聘用工作,對擬聘兼職教師要進行審核和公示,審查並備案中等職業學校與特聘兼職教師簽訂的聘用契約。
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項目的實施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加強管理,及時總結經驗,確保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附屬檔案:
1.2008年度專業骨幹教師國家級培訓各地區培訓名額分配總表(略)
2.2008年度專業骨幹教師國家級培訓各培訓機構培訓任務分配總表(略)
3.2008年度專業骨幹教師國家級培訓工作明細表(略)
4.2008年度緊缺專業特聘兼職教師資助計畫批覆表(略)
5.中等職業學校專業骨幹教師國家級培訓學員推薦表(略)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