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目的

教育的目的

目的是人類對活動結果的一種指向和規定。教育目的的確立不僅是一個國家人才利益的意志體現,更為重要的是它可以規範教育活動的全過程,使教育活動更加合乎教育的規律性和社會的需要性。因而,教育目的對教育活動的順利進行具有多方面的功能。

定義角度看目的

我們先從教育學中對教育的權威的定義中去看教育的目的:

教育的詞源

1.中國“教育”概念的詞源

在我國,“教育”一詞最早見於《孟子·盡心上》中的“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樂也”一句。在20世紀之前,思想家們論述教育問題,大都使用的是“教”與“學”這兩個詞。20 世紀初,從日文轉譯過來的“教育”一詞取代傳統的“教”與“學”,並成為我國教育學的一個基本概念。

2.“教育”一詞在現代英語中是“education”,在現代法語中“education”,在現代德語中是“erziehung”,三者都源於拉丁文“educare”。“educare ”是個名詞,它是從動詞“ educere”轉換來的。“educere”是由前綴“e”與詞根“ducare”合成的。前綴“e”有“出”的意思,而詞根“ducare”則為“引導”,二者合起來就是“引出”,意思就是採用一定的手段,把某種本來就潛藏於人身上的東西引導出來,從一種潛質轉變為現實。

教育的定義

廣義的教育是指凡是能夠增進人的知識和技能,影響人們思想品德的活動,增強人的體質的活動,不管是有組織的還是無組織的,系統的還是零碎的,都可以稱為教育;

狹義的教育即學校教育,指教育者根據一定社會或階級的要求,遵循年輕一代身心發展的規律,有目的、有計畫、有組織地引導受教育者獲得知識技能,陶冶思想品德、發展智力、體力的一種活動,以便把受教育者培養成一定社會和階級所需要的人;

更為狹義的教育即指思想道德教育。

1.中國有代表性的定義

(1)《中庸》:“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2)梁啓超:“教育是什麼?教育是教人學做人——學做‘現代的’人。

(3)陶行知:“生活即教育”。

(4)孫喜亭:“教育是對人的發展的價值限定。”

(5)《中國大百科全書·教育卷》:“教育是培養人的一種社會現象,是傳遞生產經驗和社會生活經驗的必要手段。”

2.西方有代表性的教育定義

(1)柏拉圖:“什麼是教育?教育是為了以後的生活所進行的訓練,它能使人變善,從而高尚的行動,“我們可以斷言教育不是像有些人所說的,他們可以把知識裝進空無所有的心靈里,仿佛他們可以把視覺裝進盲者的眼裡”,教育乃是“心靈的轉向”。

(2)夸美紐斯:“我們已經知道,知識、德行與虔信的種子是天生在我們身上的,但是實際的知識、德行與虔信卻沒有這樣給我們。這是應該從祈禱、從教育、從行動中取得的。……實際上,只有受過恰當教育之後,人才能成為一個人。”

(3)福祿貝爾:“人的教育就是激發和教導作為一種自我覺醒中的、具有思想和理智的生物的人有意識地和自覺地、完美無缺地表現內在的法則,即上帝精 神,並指明達到這一目的的途徑和手段。”“教育的目的是表現忠於天職的、純潔的、完美無缺的,因而也是神聖的生活。”

(4)裴斯泰洛齊:“人的全部教育就是促進自然天性遵循它固有的方式發展的藝術。”“教育意味著完整的人的發展。”

(5)斯賓塞:“從教育的生物學方面來看,可以把教育看做一個使有機體的結構臻於完善並使它適合生活事物的過程。”“教育即為未來人的完美生活作準備。”

(6)杜威:“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長”,“教育即經驗的改造”,“.從做中學”,“教育即經驗的改造”。

(7)巴格萊:“我們把社會進化定義為積累和提煉人類知識的進步過程,在最廣泛的意義上講,教育則是傳遞這些知識的過程,或者說教育是傳遞人類積累的知識中具有永久不朽價值的那部分的過程。”

(8)斯普郎格:“教育是一種文化過程。”

心理學角度看目的

然後從心理學角度來看:我們從皮亞傑的認知發展理論對學前教育與課程的啟示:

(1)教育的目的在於發展學生的認知結構,培養創造力和批判力

教育是什麼?皮亞傑認為,教育是認知發展的陶冶過程,就是創造條件,促使兒童與外界相互作用,使認知結構不斷成熟和發展的過程。因此,教育目的不在於 增加兒童多少知識,而在於使兒童的認知結構得到發展,把內心潛在的發明和發展的可能性表現出來。按照皮亞傑的話說,教育的首要目的是培養兒童能做新事,有創造能力和發明興趣,而不在於只訓練重複既有事情的人;教育的第二個目的就是,要培養兒童的批評性,具有求證的能力,而不只是接受知識。由此可見,皮亞傑 認為教育最主要目的不在於接受事實,而是培養創造力、想像力、洞察力。

Whitehead的The Aids of Education中所言教育的目的是對創造力乃至生命力的激發。

芝加哥大學的Hutchins教授說:“如果我們在這裡的目的不是為了人文教育和追求真理,那么這所大學沒有存在的意義!”

是尊重生命,是學會熱愛生活,是有一天可以不用教。

在馬克思主義中人認為我們的教育目的應該是人的全面發展。

教育目的的作用

目的是人類對活動結果的一種指向和規定。教育目的的確立不僅是一個國家人才利益的意志體現,更為重要的是它可以規範教育活動的全過程,使教育活動更加合乎教育的規律性和社會的需要性。因而,教育目的對教育活動的順利進行具有多方面的功能。

規範功能

人類的教育活動因學生個性差異的不同始終是豐富多彩的,但又是在一定的規律支配下進行的。教育目的作為一個國家或階級或政黨人才利益的集中體現,它把通過教育投資欲獲得的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濃縮在教育目的上。有了教育目的,就全方位地規範了教育的方方面面活動都必須有利於指向教育目的的實現。

①規範了人才培養目標和學校的教育方向。任何一個層次一個類別的教育活動在開展之前、在進行之中都必須時時圍繞教育目的去修正自己的培養目標。

②規範了課程的設定和教學內容。課程是學校教育實踐的實體,教學內容是課程的具體化和實踐上的展開。學校開設什麼課程,講授什麼內容,這是由學校的培養目標和教育目的決定的。

③規範了教師的教學行為.教師是社會的代表。教師要保質保量地完成社會賦予他們的使命,完成人才培養的重任,就必須時時刻刻按照教育目的的要求把學生教好。

④規範了學校管理。學校管理是為學校的教學活動服務的,實質則是為人才成長服務的。學校的科學管理是根據人才培養需要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

選擇功能

教育目的選擇功能集中體現在教育活動與教育內容的選擇上。人類在長期的社會實踐中積累的人類經驗浩如煙海,各類社會文化繁雜多樣。應該說人類經驗和社會文化是學校教育內容的重要源泉,是豐富學生知識結構、擴展個體經驗的重要內容。但是,學校又是一個引導人一開始就走向健康向上、趨向人格完美的特殊場所,它要求進入學校課堂的教育內容必須具有積極、進步、科學、健康、有益等方面的特點和價值,其衡量和取捨的依據就是教育目的。任何一個國家的學校和教師都會無例外地根據教育目的的基本要求,決定哪些研究成果和社會文化可以進入教育內容,哪些則應受到批判和抵制。

激勵功能

目的是一種結果指向。人類的活動既是有目的、有意識、有計畫的,那么也就應該是有著明確的方向和目標。教育活動因為有可以達成的最終目標,最終目標就可反過來成為一種激勵的力量。教育者因為有目標的存在,他們便可動用自己的智慧力量,發揮創造的能力去設計活動的計畫、組織、過程、方法、保證條件,在競爭心理的驅使下去多快好省地達於目標。因而,人類的教育活動,目的越是明確,越是具體,達成的可能性就越大,就越能調動更多人的積極性。相反,目的越是宏大,越是抽象,越是遙遠,越是完美,達成的困難就越大,可能性就越小,激勵的作用也就越差。

評價功能

教育目的既是一個國家人才培養的質量規格和標準,同時也當然是衡量教育質量和效益的重要依據。教育目的的評價功能可集中體現在現代教育評估或教育督導行為中。具體之,依據教育目的,評價學校的總體辦學方向、辦學思想、辦學路線是否正確,是否清晰,是否符合社會的發展方向和需要;依據教育目的,評價教育質量是否達到了教育目的的要求,達到了教育目的規定的規格和標準;依據教育目的,評價學校的管理是否科學有效,是否符合教育目的要求,是否遵循了教育規律和人的身心發展規律,促進了學生的健康發展和成長。

總之,教育目的之於教育活動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只有確立了科學的教育目的,教育活動才能順利展開,教師的教育活動才能有方向。

教育目的的比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解釋是“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台灣地區教育法的解釋是“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了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

教育大師懷特海《教育的目的》一書中指出:學生是有血有肉的人,教育的目的是為了激發和引導他們的自我發展之路。(文匯出版社,2012年10月,[英]懷特海 著 莊蓮平 王立中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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