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平等

指教育民主化的一個重要內容,是人們不受政治、經濟、文化、民族、信仰、性別、地域等的限制,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權利、在事實上具有同等的受教育機會。

指教育民主化的一個重要內容,是人們不受政治、經濟、文化、民族、信仰、性別、地域等的限制,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權利、在事實上具有同等的受教育機會。
教育平等的涵義包含四個重點:
第一,人即目的,人受教育的最終目標是個體自由和諧地發展,只有尊重每一個個體的基本人權與自由的發展,才符合教育平等的原則;
第二,教育權利平等原則。這是相對於政治、經濟上的平等權利來說的;
第三,教育機會均等原則。良好的教育制度是每個人有均等的入學機會,在教育過程中有均等的對待和成功的機會;
第四,差別性對待的原則。由於教育的效果會因受教育者個人的天賦、機會與機遇而不同,機會均等不可能機械地實現,因此,教育平等的實現必然對每一個個體以不同的教育待遇。把教育看成是走向社會平等的一個比較的途徑,通過一定的教育必將導致人們取得經濟或社會地位的平等,這就是平等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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