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考核

教師考核

教師考核是對教師的全面考查。根據國家標準,確定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1983年8月,中國教育部在《關於中國小教師隊伍調整整頓和加強管理的意見》中規定,考核標準:(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忠誠社會主義教育事業,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刻苦鑽研教育、教學業務,關心愛護學生,既教書又育人,積極做好本職工作,思想言行堪為學生的表率;(2)高中、國中、國小教師應分別具備高等師範學校(或其他高等學校)本科、專科和中等師範學校畢業的學歷或同等學力;(3)懂得教育規律,並掌握教育、教學基本原則和方法,基本勝任教育、教學工作;(4)能夠努力使用國語教學;(5)身體健康,能夠堅持教育、教學工作。

體制改革後,為了改變乾好乾賴一個樣的的現狀,許多地區的教育界實行了量化的教師考核,有的比較完善,有的還不夠完善,甚至觸動了優秀教師,(因為特殊情況:如疾病、家庭事件)。那么到底對教師應該怎樣考核呢?對教育有哪些積極的意義,又會有哪些消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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