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應價值說
簡稱“效應價值說”,也叫“主觀價值論”。資產階級庸俗政治經濟學的價值理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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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奧國門格爾、英國傑文斯和法國瓦爾拉先後於1871—1874年提出,後由奧國維塞爾和柏姆-巴維克繼承門格爾之說而加以發展。認為商品的價格決定於“邊際效應”。首先把效應解釋為消費者主觀上感到商品對其欲望滿足的程度;又提出“效用遞減率”,認為人們在消費一種商品時,每增加一個單位所增加的效用是遞減的,最後一個單位即邊際單位的效用最小,其效用稱“界限效用”(亦稱“邊際效用”)。邊際效用決定該商品每一單位的價值。此說從主觀心理出發,抹煞價值是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社會關係的表現,妄圖對抗科學的勞動價值論,為資本主義剝削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