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未定民事行為

別名及定義

效力未定民事行為,又稱效力待定民事行為,是指於行為成立時其是有效還是無效尚不能確定,還待其後第三人的意思的表示來確定其效力的民事行為。

主要表現

其特徵主要表現在:
(1)是於成立時是有效無效處於不確定狀態的民事行為
(2)即可成為有效的民事行為,也可成為無效的民事行為;
(3)行為的效力取決於第三人的意思表示,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