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殺傷時間
放射性沾染持續殺傷的時間少則幾個小時、幾天,多則幾十天、幾十年甚至幾萬年。核子彈爆炸後,貼近火球下緣的地面土壤被熔化,與爆炸物混合在一起,形成放射性很強的熔渣。這些熔渣被強大的衝擊波拋向四方,濺落在爆炸區附近,形成嚴重的放射性沾染區。還有大量的放射性塵粒懸浮在空中,隨風飄移,形成寬幾千米、長几十千米的大面積沾染地域。這些帶有放射性的物質,殺傷時間可持續數天。更有甚者,核子彈在爆炸時,和產生大量的核裂變“碎片”,有的核裝料還沒有來得及進行核反應就被炸散了。這些“碎片”的半衰期很長,持續放射β射線的時間有幾十年。那些被炸散的核裝料,半衰期更長,可連續放射α射線幾萬年之久。核子彈爆炸後,如果忽視了放射性沾染的持續殺傷作用,勢必造成嚴重後果。因此,各類人員因作戰需要進入沾染區時,一定要加強放射性沾染的防護。
致傷作用
放射性沾染對人員的損傷有三種方式:1.外照射損傷:人員在嚴重沾染區停留,受到γ射線外照射劑量>1Gy時,可引起外照射急性放射病。是落下灰對人員的主要損傷。
2.內照射損傷:落下灰通過各種途徑進入體內,醫'學教育網|整理當體內放射性核素達到一定的沉積量時,可引起內照射損傷。
3.β射線皮膚損傷:落下灰直接接觸皮膚,當劑量>5Gy時,可引起β射線皮膚損傷。
在沾染區停留較久而又沒有防護的人員,可能醫療同時受到三種方式的複合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