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銀行監管

他們的建議包括:建立透明的公司結構;加強信息披露,使市場能夠對銀行進行評估;採取有效手段,使銀行能夠以可接受的成本退出。 運用歐盟和美國銀行的經驗,梅斯(Mayes)、海爾姆(Hatme)和柳克西拉(Liuksila)提出通過綜合方法加強銀行監管,以解決各國銀行共同面臨的問題。 他們的建議包括:建立透明的公司結構;加強信息披露,使市場能夠對銀行進行評估;採取有效手段,使銀行能夠以可接受的成本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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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歐盟和美國銀行的經驗,本書作者梅斯(Mayes)、海爾姆(Hatme)和柳克西拉(Liuksila)提出通過綜合方法加強銀行監管,以解決各國銀行共同面臨的問題。他們的建議包括:建立透明的公司結構;加強信息披露,使市場能夠對銀行進行評估;採取有效手段,使銀行能夠以可接受的成本退出。
20世紀90年代金融危機如此頻繁,以至於像北歐地區這些發達並且似乎比較穩定的國家也不例外。產生於銀行的風險是無法根除的,但激勵銀行良性運營、並鼓勵所有由於管理不善而存在某風險的銀行轉向以市場行為來謹慎經營卻是可行的。不幸的是,安全網和銀行救助體系卻助長了以納稅人和社會其他部門的福利為代價的冒險行為。在快速發展的全球化世界中,信息技術的進步以及產品和組織的創新使管理該體系更加困難。如果大銀行陷入困境,其代價必將十分慘重。解決這些問題需要跨境合作並獲得全面的信息。
運用歐盟和美國銀行的經驗,梅斯(Mayes)、海爾姆(Hatme)和柳克西拉(Liuksila)提出通過綜合方法加強銀行監管,以解決各國銀行共同面臨的問題。他們的建議包括:建立透明的公司結構;加強信息披露,使市場能夠對銀行進行評估;採取有效手段,使銀行能夠以可接受的成本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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