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區分
相對於價格貿易條件,收入貿易條件對一國的貿易利益和經濟福利的反映要更準確得多,因此,從價格貿易條件到收入貿易條件,學者們對貿易條件這一概念的認識顯然進了一步,但收入貿易條件的計算前提仍然是同類商品(嚴格地講,應是同種商品,但在貿易實踐中要對同種商品的貿易條件進行實證,是比較困難的,大多數是採用同類商品進行實證),而在國際貿易實踐中商品種類變化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計算
收入貿易條件是用價格貿易條件指數Px/Pm 乘以出口商品數量指數Qx 得到的, 它反映了一國出口商品的總體進口能力的變動情況以及一國通過對外貿易滿足本國消費需求和經濟成長的能力,對巨觀經濟的影響較直接。但收入貿易條件無法說明貿易條件的改善是由於出口商品結構最佳化、技術含量提高還是由於低價促銷帶動出口數量增長,無法表明一國出口商品的實際競爭能力。
如果商品貿易條件下降導致出口收入更大幅度的增加,則收入貿易條件就是上升的。例如,如果尚比亞增加了銅的出口,從而導致世界銅價的下跌,但銅價下跌的幅度小於銅出口量增加的幅度,則銅的出口收入就會增加,在進口價格不變的情況下,該國的收入貿易條件就是上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