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對照
molarabsorptivity;molarabsorptioncoefficient;molarabsorptionabsorptivity;
學術解釋
根據比爾定律,吸光度A與吸光物質的濃度c和吸收池光程長b的乘積成正比。當c的單位為g/L,b的單位為cm時,則A=abc,比例係數a稱為吸收係數,單位為L/g.cm;當c的單位為mol/L,b的單位為cm時,則A=εbc,比例係數ε稱為摩爾吸收係數,單位為L/mol.cm,數值上ε等於a與吸光物質的摩爾質量的乘積。它的物理意義是:當吸光物質的濃度為1mol/L,吸收池厚為1cm,以一定波長的光通過時,所引起的吸光度值A。ε值取決於入射光的波長和吸光物質的吸光特性,亦受溶劑和溫度的影響。顯然,顯色反應產物的ε值愈大,基於該顯色反應的光度測定法的靈敏度就愈高。光光度法是基於不同分子結構的物質對電磁輻射的選擇性吸收而建立起來的方法,屬於分子吸收光譜分析。當光通過溶液時,被測物質分子吸收某一波長的單色光,被吸收的光強度與光通過的距離成正比。雖然現在了解到Bouguer早在1729年已提出上述關係的數學表達式,但通常認為Lambert於1760年最早發現表達式,其數學形式為:T=I/I0=e-kb
其中I0為入射光強,I為透射光強,e為自然對數的底,k為常數,b為光程長度(通常以cm表示)。
比爾定律等同於Bouguer定律,只是比爾定律以濃度來表達。將兩個定律結合起來,組成Beer-Bouguer定律:
T=I/I0=e-kbc
其中c為吸光物質的濃度(通常以g/L或mg/L為單位)。將上式取以10為底的對數後,得到線性表達式:
A=-logT=-log(I/I0)=log(I0/I)=εbc
其中A為吸光度,ε是摩爾吸收光係數或消光係數。
上述表達式通常稱為比爾定律。它表明,當特定波長的單色光通過溶液時,樣品的吸光度與溶液中吸收物濃度和光通過的距離成正比。
在波長、溶液和溫度確定的情況下,摩爾消光係數是由給定物質的特性決定的。實際上,測得的摩爾消光係數也和使用的儀器有關。因此,在定量分析中,通常並不用已知物質的摩爾消光係數,而是用一個或多個已知濃度的待測物質作一條校準或工作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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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吸光係數:Beer定律的數學表達式為A=kbc,若溶液的濃度c以g/L為單位,b為光徑以cm為單位,則常數K稱為吸光係數,以a表示,其單位為升/(克·厘米)[L/(g·cm],A=kbc可寫成A=abc。②摩爾吸光係數:公式A=kbc中的以為1mol/L,b為1cm時,則係數k稱為摩爾吸光係數,以ε表示,單位為升/(摩爾·厘米)[L/(mol·cm)],A=kbc可寫成A=εc。在實際工作中,不能直接用1mol/L這種高濃度的溶液測定吸光度,而是在稀釋成適當濃度時測定吸光度進行運算。ε值與入射光波長、溶液的性質等因素有關。如NADH在260nm時ε為15000,寫成ε260NADH=15×103;在340nm時ε為6220,寫成ε340NADH=6.22×103。③比吸光係數:如公式A=kbc中的c是百分濃度(w/v)b為cm,則常數k可用E%表示,稱為比吸光係數或百分吸光係數,A=kbc可寫成A=E%bc。當待測物的化學結構是已知者可用ε值分析,若所測物的化學結構是未知的,則ε無法確定,此時用比吸光係數分析就很方便。a、ε和E常用作粗定量分析,主要用於定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