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及背景
該學院建立於1842年,是美國最古老的法學院之一。它坐落於印第安納大學布魯明頓校區的西南角,同時也是布魯明頓市的中心。其畢業生廣泛活躍於中西部的法律界,但同時也有大量校友活躍在紐約和華盛頓特區。
自建立以來已經培養出眾多著名的畢業生,其中包括大量的州最高法院法官、聯邦地區法院和抗訴法院法官,以及一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印大法學院的圖書館擁有750,000冊以上的圖書,是全美第20大的法律圖書館,在2004年被國家法學雜誌(NationaljuristMagazine)稱為“全國最佳法律圖書館”。印大法律評論的“美國憲法社會”部分,2006年也被評為全美頂尖的法律評論部分。同時,印大法學院還與中國、韓國、紐西蘭、英國、愛爾蘭、德國、法國、西班牙和波蘭有著廣泛的留學、交流合作。
2008年12月4日,印第安納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法學院收到了來自印第安納波利斯著名企業家,印大法學院1967年法學博士,MichaelS."Mickey"Maurer的3500萬美元捐款,並因此改名。這比捐款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大的一筆著針對法學院的個人捐款。
學術
學術聲譽
在2009年的《美國新聞及世界報導》(U.S.News&WorldReport)的美國最佳100個法學院排名中,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摩利爾法學院名列第23名。
在由為法律學者提供線上即列印資源的Vault公布的美國最佳25所法學院中,摩利爾法學院名列全國第14位,公立學校第4位。這一排名的主要根據是對法律事務所的調查結果以及畢業生的就業情況。
錄取
2005年秋季的錄取率為38.1%。2008級學生的平均LSAT成績為164分,平均本科GPA為3.71。該校從2009年秋季開始接受LLM學位轉JD學位申請,申請人必須在秋學期修滿12學分,並在LLM學生中表現突出。
學位
該法學院授予的學位主要包括:法律博士(JD),JD/MBA雙學位,JD/MPA雙學位(會計專業),JD/MS雙學位(環境科學專業),JD/MPA雙學位,JD/MA雙學位(新聞專業),JD/MA或JD/MS雙學位(通信專業),以及JD/MS雙學位(圖書館裡及信息科學專業)。同時,該法學院還提供法律碩士課程(LLM)、比較法學碩士課程(MCL)及法科學博士課程(SJD)。
出版物
印第安那大學法律評論-印第安那大學官方法律評論。
聯邦通訊法律評論-聯邦通訊管理委員會官方法律評論。
印第安那大學全球法律研究評論。
著名校友
HoagyCarmichael(1926),美國作家。
WilliamE.Jenner(1930),美國參議員。
LeeHamilton(1956),美國國會議員,及9/11委員會、伊拉克研究小組主席。
ShermanMinton(1915),印第安納州聯邦參議員(1935年2月3日至1941年2月3日),美國聯邦法院法官(1949年10月12日至1956年10月15日)。
WendellWillkie,總統候選人。
FrankO'Bannon(1957),印第安納州州長。
BirchBayh(1960),美國參議員。
FeisalIstrabadi(1988),伊拉克駐聯合國大使。
S.HughDillin(1938),美國地區法院法官。
JohnD.tinder(1975),美國第七抗訴巡迴法院法官。
RodolfoLozano,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JamesE.Noland(1948),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MichaelS.Kanne(1968),美國第七抗訴巡迴法院法官。
JesseE.Eschbach,美國第七抗訴巡迴法院法官。
JohnS.Hastings,美國第七抗訴巡迴法院法官。
WalterEmanualTreanor,美國第七抗訴巡迴法院法官;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大法官。
LarryJ.McKinney,美國地區法院首席法官。
ShirleyAbrahamson(1956),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FranklinCleckley(1965),西維吉尼亞州一個非洲裔最高法院法官。
WilliamStewart(1959),美國勞資關係委員會首席代理律師。
PamelaJonesHarbour(1984),聯邦貿易委員會委員。
MichaelUslan(1976),蝙蝠俠四部曲的執行發行人。
FrankSullivan,Jr.(1982),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助理法官。
DixonPrentice(1942),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RichardGivan(1951),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RogerO.Debruler(1960),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FrederickE.Rakestraw(1947),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FrederickLandis,Jr.(1934),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GeorgeWashingtonHenley,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HaroldE.Achor(1931),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PaulG.Jasper,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CurtisG.Shake,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法官。
GeorgeN.Craig,印第安納州州長。
VanceHartke,美國參議員。
WillisGorman,美國國會議員。
FrankMcCloskey,美國國會議員。
CharlesA.Halleck.美國國會議員。
J.KeithMann,斯坦福法律學者。
FleridaRuthP.Romero,(LLM1955),菲律賓最高法院法官。
MasujiMiyakawa,(1905),通過美國律師資格考試的第一個日裔美國人。
JosephVanBokkelen,(1969),印第安納州北區聯邦法務部部長,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ShapSmith(1991),佛蒙特州議會發言人。
RichardB.Wathen(1942),印第安納州議員,記者,作家。
MichaelS.Maurer(1967),印第安納波利斯企業家,慈善家。
著名華人校友
廖元豪,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法學院法學博士,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法學院法學碩士,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碩士。現任台灣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兼公法中心主任,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台北市中國小輔導與管教學生督導委員會委員,台北市政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委員,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召集人。
張憲初,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比較法碩士和法學博士,現為香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香港中國與全球發展研究所所長,曾參與包括中國國家經貿委和世界銀行共同主持的國企債務重組等調研諮詢項目。
齊筠,女,教授。2000年在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法學院獲法碩士學位,現在美國印地安那大學布魯明頓法學院攻讀SJD。1987年在北京第二外國語大學獲英語文學學士學位,1992年在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士學位。主要研究方向為智慧財產權法。主要論著:《新技術時代的智慧財產權法》,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系列之《法律英語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並在《中國法律》和《中國智慧財產權法》等雜誌發表譯文數十篇。
合作
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摩利爾法學院已經與中國多所法學院校簽訂合作協定,協定雙方將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友好合作,互派學生及訪問學者,互免學費。
非學位交流
為期一學期的學生交流,學分保留。交流結束後,學生可以申請本校LLM,完成LLM學分要求後,學校頒發LLM學位。
合作院校
LLM學位交流
為期一年的學者與學生交流,交流結束後,學校頒發LLM學位。
合作院校
中國政法大學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