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作者: (美)考德威爾 / (美)科夫
譯者: 潘偉傑
副標題: 改變我們生活方式的終結辯論
ISBN: 9787802250925
圖書編號: 1737376
頁數: 416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定價: 35.0
裝幀: 平裝
出版年: 2006-7-1
圖書簡介
當現代社會到了試圖解開奴隸制度或者死亡權的戈爾迪之結的時候,政治過程往往被證明無力也不願去面對這些複雜的問題。於是那些律師們,充當起了臨時的代理人。當立法者面對這些問題不願也不能立法的時候,美國人民將他們的目光投向了司法系統。在法庭上,民主傳統的基本原則與未來聯繫到了一起。
這本書由八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庭審實錄終結辯論組成,它們的時間跨度長達250年。這些庭審實錄重新定義了美國的公民權利並深深地影響著美國的社會,在過去的近三個世紀裡,正是由於這些案件在美國文化、社會以及法治環境轉變的過程中的不朽功勞,公民的權利才得以受到保障。
這些庭審的終結辯論材料對一般業外人士來說是無法獲取的,雖然大部分美國人都受到這些案件所產生的持續影響的波及。幸運的是,從艾米斯塔案中約翰·昆西·亞當斯將奴隸制的不公正擺到美國政治的中心舞台展現給世人,到蘇珊·安東尼案的判決給婦女公共生活鋪平道路,再到拉里·弗林特一案中這個色情王成為言論自由的意外贏家,本書的作者為我們呈現了美國歷史上最重要的、最激動人心的終結辯論。
圖書目錄
引言
第一章 生存還是死亡
凱倫·安·奎南和死亡的權利
第二章 艾米斯塔案
一個自由人是否可以被迫成為奴隸
第三章 敵人在內部
廣播明星約翰·亨利·福克挑戰麥卡錫時代的黑名單
第四章 女性的應有地位
蘇珊·B.安東尼進行投票並爭取選舉權
第五章 事實應該讓你自由
英國田室和殖民政府企圖鉗制報紙出版商約翰·皮特·曾格和年輕的美國出版業
第六章 色情書大亨與傳教士之戰
拉里·弗林特對抗道德多數派並成為言論自由的意外贏家
第七章 什麼代價如此之高?
一位婦女為了生存與癌症和她的健康維護組織之間的鬥爭
第八章 清洗基因庫
卡麗·巴克被迫接受的絕育手術及對生殖自由的限制
精彩書評
正如題目所寫的一樣,這是我認為在我數年的閱讀生涯里,比起那些經典的小說、散文或者其他任何文學藝術形式著作更應該得到閱讀的一本書。
我將從我個人的閱讀體驗敘述我的理由,其次或者說同時,我也將說明,儘管在一些人眼裡,他那純英語語言式的,令人頭暈眼花的長句將導致閱讀變得極為困難——更尤其是,當他們出現在純法律、邏輯的抗辯過程中的時候——儘管如此,我們是否還有必要忍受一切,來將閱讀進行到底。
首先,基於本書已有的介紹,我再稍微作一些補充。這是一本收入了8個發生在美國歷史上最轟動性或者最具有價值的經典案例。他們包括從美國獨立戰爭前,就對1730年左右,在美國紐約發生的針對殖民總督的抗爭,直到上世紀90年代對醫療制度的挑戰。他們涉及了保障或者促使美國成為如今號稱是全球最自由的國度的“法律”的方方面面,然而核心問題卻只有一個:作為一個美國人,他們為他們認為理應由上天賦予並由法律——他們最高的聯邦憲法——所保障的公民權利究竟有那些,他們又是從何而來的。
由於閱讀速度的確並不讓人滿意,目前我僅讀到其中的第五章,即《好色客》與道德多數派的死戰的那一章節,並且還沒有完全讀完,然而我已經確認了它至少在我個人的閱讀生涯中所起到的極重要地位。
我們在進行包括閱讀在內的各種生活事件的時候,有沒有從任何一個方面,因為任何一件事情來反思過我們正生活在一種什麼樣情況下?如果,我們不是對那種帶有自大性質的“號稱”的民主國家,懷有感情上最原始的不滿意,我們是不是有必要去探討一下到底是什麼使他們擁有那樣一種自信,即號稱,他們是所有人中“最自由民主”的(至少是之一)?
當然這種閱讀必須建立在一個大前提下,那就是,你的確感到有必要反省自己的生活,不論是因為它的確不那么另人滿意,或者是什麼其他原因,倘若這個前提是不存在的,倘若你已經覺得,你生活在一切自由與幸福的顛峰,那么建議你省下時間,去進行其他更有利促進這種自由與幸福的活動吧。
前提不是不滿,只是不完滿,是哪怕僅有的一點顧慮以及懷疑。
外界評論
這是一部文筆優美、內容權威、講述美國的法律工作者如何秉承法律職業的優良傳統,運用他們的職業技能而對美國文化和歷史的進程產生重要影響的著作。它用清楚而有說服力的語言陳述了美國歷史中最重要的民事案件及其判決的終結辯論。從這些終結辯詞中不難發現,這本書不僅適合於律師或歷史學家,也適合於所有想了解公民權利是如何形成的人。
如果沒有鬥爭,就不會有進步。哪些承認自己愛好和平反對騷亂的人啊,他們卻希望不勞而獲。他們想要不夾雜著電閃雷鳴的雨,他們想要沒有洶湧波濤的風平浪靜的海洋。
——弗里德利克·道格拉斯(FrederickDouglass)
歷史表明,在大多數情況下,有關第一修正案的偉大戰役都是由那些受我們的文化排斥和忽視的人……我們的民權運動家,我們的三K黨,我們的拉里·弗林特攻下的。
——多德尼·A·斯莫拉(RodneyA.Smolla)
美國是否可以為了奴役一些人而成為訴訟的當事人,這些人被拋至我國的海岸上,在我們這個自由的主權國家被發現時,他們是自由人。
——羅傑·S.鮑德溫(RogerS.Baldwin)
在沒有選舉權的情況下談自由對於我們這個共和國婦女來說是很可笑的,有人不同意我的說法嗎?
——蘇珊·B.安東尼(SusanB.Anthony)
圖書解讀
美國人向來以對他國的無知而著稱,而這個最強大的新羅馬帝國,則無日不在全世界人嫌憎交織的目光聚焦之下。不過,除了好萊塢和可口可樂外,我們真的了解"美國生活方式"意味著什麼嗎?
幾年前,林達所著的《近距離看美國》系列一度熱賣,多次重印,其原因就在於:很多人看過後才意識到,其實美國和我們一貫想象的有很大差別,而作者敘述的切入點則主要是一個個具體的案例判決,這些引人入勝的故事,最能有效地使人了解到美國何以是美國。因為美國的生活方式,無一不體現在美國的司法制度之中。
沒有先例,如何判案?
美國所屬的英美法系,其最大的特點之一就是判例法制度,也就是說,法官的判決本身具有立法意義,並對此後的類似案例具有約束力。因此,以往不少這樣的讀本,都是一個個具體的案例,這本《搖搖欲墜的哭牆》同樣是分析八個案例,但很不一樣的是:本書的所有案例都完整引用了控辯雙方第一手的陳詞,這就不僅是"講故事"了,而可以使我們身臨其境,並作出自己的思考和判斷——我們不要忘記,美國陪審團制度中的每一個人,都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因此任何公民都應具備自己的判斷力。
這八個案例沒有一個是刑事案件,雙方爭論的焦點,實際上是對言論自由、生命權利、生殖自由等不同價值觀的理解不同,最終判決的結果也都反映了在當時歷史條件下,人們對這些價值觀的理解和發展。而根據美國的判例法制度,又對此後美國人的生活方式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在閱讀這些案例時,使我感觸至深的一點是:這些案例在當時都是沒有先例可以遵循的(它們後來本身成了"先例"),這最容易引發激烈爭論,無論是大法官還是陪審團中的12個普通公民,這都是考驗他們的智慧和良知的時刻。在這一點上,英美法系的確較有優勢。大陸法系一般是成文法,強調依法判決,追求絕對正義和真理,但社會發展和犯罪卻總是走在法律前面,最容易"鑽法律的空子".例如19 97年的"福州IP電話案",由於沒有法律條文可以遵循,判決十分艱難。同樣的道理,20年前的立法者不可能制定限制"複製人"的法規,因為這種技術根本還不可想像。但在英美法系中,即使沒有先例,只要公眾的意見作出自己的判斷,那么這就是法律。
書中的八個案例其實只講了兩個字:"人權。"而根據上述的邏輯,言論自由、婦女選舉權等必然將要實現,因為要保障所有人的權利和自由,唯一的途徑就是保障社會中的少數派、弱勢群體,哪怕此人是個色情業的渣滓,他的言論自由也不應被道德多數派以道德等冠冕堂皇的理由加以剝奪。
另一方面,公眾意見總是具有時代性,因此它不是追求絕對真理,有時還會因不同時代價值觀的變化而產生波動。例如1839年的艾米斯塔案,判決黑人作為自由人,不得被迫成為奴隸;但1857年美國最高法院又作出"黑人不是公民"的判決。書中的第八個案例,也是一個錯判的案子:一個低能的婦女被裁決必須實施絕育。因此,公眾意見同樣會出現"多數人的暴政"的情形。我們中國人向來習慣"少數服從多數"的格言,這固然能迅速地推動一個群體的前進速度,不過從歷史上已經不難得出教訓:一旦少數弱勢群體的權利被忽視和踐踏,那么接下來就是"沉默的大多數了".幸而中國現在已走上正確的道路:三年前著名的孫志剛案,直接使收容遣送制度廢除——在中國現代史上,這還是第一次因為一位普通公民而廢除一項法律。
公民權利的形成
這些判決中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是:對被告嚴格的無罪推定。在我們中國人的印象中,"被告"似乎常常是矮人一頭的,他們最好的出路也許就是"坦白從寬".以書中色情大王弗林特被告誹謗罪一案來看,此人品行狼藉,惡意譏諷(如果還不是誹謗的話)也是明擺著的事實,但他仍有權處在與原告同樣的基線上,不能被預設立場。並且根據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公民不得被迫自證其罪",因此,每一個人都有權保持沉默,或自我辯護,而不必擔心"抗拒從嚴".
在仔細閱讀這些雙方的總結陳詞時,我們不但可以了解到美國何以是美國,而且可以了解到美國人何以是美國人。只有一個公民社會的形成,每一個人的自覺,才能有效地保障公民的權利。當然,每一個公民的價值觀事實上都是他所在社會具體而微的反映,在看待這個問題上,我們大可不必局限在司法判案的狹小範圍內。
在美國,司法、宗教、政治、道德是幾個分隔頗為明顯的領域,但這並不是說他們之間毫無關係。往往一個司法判決會對整個社會的諸多領域都產生巨大影響。例如1973年的羅伊訴韋德案關於墮胎合法化的判決,一舉廢除了46個州的相關法律,引發全國範圍內的討論,改變了涉及這一問題的政治語言,並對相關的宗教團體(例如天主教反對墮胎)產生影響;到1980年代,政府的行政、司法、立法三大分支都捲入了這個問題——略感遺憾的是,本書沒有包括這一著名案例,僅略微提到一筆。
公民權利的形成,是一個不斷自我發展更新的過程,作為人,就必然不斷地受到所處社會的價值觀影響,這是美國司法的根基,但法律卻不是它形成的唯一基礎。這是一本好書,不過要領略其真諦,卻需要我們超越這本書的範圍。
作者簡介
麥可·利夫(MichaelSLief)曾從事報社編輯工作,現任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文圖拉市高級副檢察官。
米切爾·考德威爾(H.MitchellCaldwell)美國佩波戴恩大學(PepperdineUniversity)法學院法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