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春藻

揭春藻,男,明朝時期人物,明代福建明溪縣龜山鄉(今瀚仙龍湖村)人。

基本信息

簡介

春藻(1591—1642),字元玉。

生於明萬曆十九年(1591年)。少年時,才華橫溢,為縣內最受崇敬的秀才。崇禎元年(1628年),揭春藻以恩貢資格赴京會試,不幸落第,適遇駙馬王丙,被聘為西席(家庭教師),在京城王府執教5年。在此期間,他常與黃道周、曹能始、余希之兄弟、李元仲、董其昌等名流吟詩作賦,著有《香玉齋詩集》,名噪一時。後參加會試,再次落第,只獲做縣丞的資格,他原想棄職,再奮力攻讀續考,其恩師淮河總制朱未孩勸說:“功名不在科第,而在節操。”經勉勵,他勉強赴任。崇禎十四年(1641年),揭春藻到吏部聽選,出任浙江長興縣丞。揭春藻生性剛正,不善奉承。他到浙江參見湖州郡守時,只作楫不行跪禮,陸郡守對此耿耿於懷,但又不得不承認春藻的才能。因此在考績時對他說:“你的才能堪擔重任,現有解送皇上貢品——白米、茶葉、藥材等,任務急迫,交你去完成,已給你申報司院了。”他只好勉強赴任。同年十月間,揭春藻經淮南,適逢史可法督淮,史深知他的才學,召見他說:“國家多事,正需人才,本院向皇上推薦你,你先乾好現職,耐心等待。” 揭春藻率子揭棟、婿蕭先亮、侄士棋及差役一行10多人護送貢品北上。崇禎十五年(1642年)十一月十四日,他們到達山東臨清縣,翌日清兵突襲臨清,縣陷。揭春藻被俘,清兵逼降,受盡酷刑,他堅貞不降,自縊以抗,時年51歲。遺絕命詩一首:“北闕君恩重,家鄉歸夢遙。錢塘轟晚汐,碧血涌江潮。”子、婿抱屍痛哭,皆被清兵殺害。唯侄兒士棋中箭後潛伏在土窖內,才免於難,後輾轉到浙江長興,述揭春藻等殉難經過,家人才知其詳。同年十二月,《邸報》(刊登官吏升遷的京報)到浙江,方知揭春藻已被擢升為定陶縣令,可惜他已殉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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