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符號理論

所謂“接觸符號理論”一詞出自中國科幻作家劉慈欣的科幻小說《三體》的第一部——“與外星文明的接觸,只是一個符號或開關,不管其內容如何,將產生相同的效應。假如發生一個僅僅證明外星文明的存在而沒有任何實質內容的接觸——馬修稱其為元接觸——其效應也能通過人類群體的心理和文化透鏡被放大,對文明的進程產生巨大的實質性的影響。接觸一旦發生,地球文明的內部差異將急劇拉大,後果可能是災難性的。這種效應與接觸的程度和方式(單向或雙向),以及所接觸的外星文明的形態和進化程度,沒有任何關係!這種接觸一旦被某個國家或者政治力量所壟斷,其經濟和軍事意義超乎想像。”

接觸符號理論在宇宙尺度上之所以成立,主要是因為它的研究對象為外星文明,而如果要將這個理論一般化,則需要將“與外星文明接觸”這一事件所具有的性質提取出來。其性質為:

事件本身具有被作用目標群體廣泛承認的潛在的對現實生活產生巨大衝擊的能力。

被作用的目標群體中的每個個體在接收到這個“符號”產生的影響後,必須做出相應的抉擇。

被作用目標群體中的個體數量不得低於一個特定的數額,並且不同個體間必須存在較大差異。

事件的實際發生必須在被作用目標群體中的每個個體都做出反應之後。

1.

事件本身具有被作用目標群體廣泛承認的潛在的對現實生活產生巨大衝擊的能力。

2.

被作用的目標群體中的每個個體在接收到這個“符號”產生的影響後,必須做出相應的抉擇。

3.

被作用目標群體中的個體數量不得低於一個特定的數額,並且不同個體間必須存在較大差異。

4.

事件的實際發生必須在被作用目標群體中的每個個體都做出反應之後。

下面具體解釋一下各個性質。

首先,性質1保證了這個所謂“接觸”可以產生巨大的“符號”效應,這也是事件可以產生巨大影響的基礎;

其次,性質2的奇妙之處在於,基於性質1,事件的影響如此之大,以至於沒有人可以逃避,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不做選擇也是一種選擇;

性質3則是針對人性的,因為人必然是利己的,一旦總體數量達到一定數額,不同利益層面,不同世界觀的人在性質2的“強迫”下做出了不同的選擇。這就必然會導致差異;

性質4確保了由性質3產生的差距可以擴大發展,達到“異化”群體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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