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2000年,歐洲最大之一的橡皮圖章公司找到亞歷克斯·布雷頓,希望提供一些產品創意。結果布雷頓並沒有為圖章公司設計一種新型印章,而是開發了手持噴墨印表機PrintBrush。傳統的印表機需要讓紙張整張地移過機器,只有這樣,機器才能夠準確地跟蹤頁面與列印頭的相對位置。布雷頓認識到,如果順著這個前提去思考,不解除這個限制,印表機永遠不可能比它要列印的紙張“苗條”。他希望自己的印表機採用全新的方式來導航整個頁面。
工作原理
掌上印表機的工作原理似乎更像電腦滑鼠,而不是印表機。它配備著飛利浦開發的雷射感測器,跟蹤印表機的移動,感知其所在位置。當設備在紙張(或其他材質)表面移動時,感測器不斷向表面發出紅外雷射,然後測量反射光束的散射。這種散射讓光學感測器跟蹤了印表機相對於頁面的速度和方向。接著,內置的控制器將位置坐標與目標文本(或圖像)的像素圖進行匹配,啟動算法來確定下一個要列印的像素。
掌上印表機列印一頁只需10秒。由於只需要少量的雷射反射就足以完成前述的移動跟蹤,因此它在幾乎任何類型的表面都能工作。至於所列印的內容,可以通過藍牙、USB和紅外接口等手段上載。而內置相機的版本,則便於現場拍照並列印。
耗資
儘管掌上印表機樣機不到2年時間就完成,但圍繞這項技術的研究花了不下10年,耗資1000萬美元。布雷頓有一個團隊,包括光學工程師和招募的其他專家,在每個新版本中都不斷最佳化印表機的導航系統。最近一次就是以雷射器取代了先前基於LED的感測器。他們還增加了彩色功能,這需要一個算法,能快速確定各色墨水的組合,這是產生1600萬色效果所必需的。
評價
2012年初,帶有內置相機的掌上印表機PrintBrush將上市銷售,用於即時的照片列印,到時候可能是世界上最小的商業化的印表機。
有了PrintBrush,我們就有了一款握在手裡的印表機,怎么用,每個人都可能有自己的“創意”,我就想了幾條:鐵人三項/五項的比賽中,用來在選手的手臂上打印號碼,當然這得用防水的墨水;作家簽名售書,和冬粉先合影,再將這張照片連同簽名列印在書的扉頁上,再接待下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