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設定
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設有“振聲獎學金特別獎”和“振聲獎學金優秀獎”兩種獎項。每年總獲獎人數最多不超過6名,其中“振聲獎學金特別獎”不超過2名,獎金為10000元人民幣;“振聲獎學金優秀獎”不超過6名,獎金為5000元人民幣。
獎勵對象
獎勵對象是遺傳發育所在學研究生和應屆畢業生。申請者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科學,有社會責任感,立志為科學事業獻身;
2、遵紀守法,品學兼優,尊敬師長,助人為樂,具有團結協作精神;
3、學風嚴謹,誠實守信,學習刻苦,成績優良。在科學研究的理論或技術創新方面做出突出成績,或取得具有一定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套用研究成果,或在國際一流學術刊物上發表研究論文。
組織機構
組成遺傳發育所“振聲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負責獎學金的管理、制定修改條例及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
成立遺傳發育所“振聲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會),負責獎學金的評審工作。評審會成員由所領導、各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指導教師及管理人員等組成,所長任評審會主任。評審會職責:
1、受理獎學金的申請,組織評議,評定“振聲獎學金”獲獎人選;
2、受理評獎中的爭議事項,接受申訴和組織複議。
下設辦公室,掛靠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負責日常性事務工作。
申報評審
1、每年11-12月期間由辦公室布置當年獎項的申報工作。
2、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導師依據學生綜合素質擇優向研究中心推薦,研究中心組織初評後向所評審會推薦候選人並報送《中國科學院遺傳與發育生物學研究所振聲獎學金申報表》;
3、評審會審定獲獎人選。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以參加表決委員的2/3(含)以上同意為通過(參加表決人數要求達到全體委員人數的2/3及以上)。
獲獎人員名單公示15天。獎學金每年組織一次頒獎儀式,向獲獎學生頒發“振聲獎學金”獎勵證書和獎金。獲獎者相關材料存入學生本人學籍檔案。評獎過程中,應遵循堅持標準,寧缺毋濫的原則。如發現弄虛作假、剽竊成果、違法違紀和道德品質等方面的問題,一經查實,取消其資格,收回榮譽證書,同時追回所發獎學金。
獎項設立者簡介
李振聲是著名小麥遺傳育種學家。在半個多世紀的科研生涯中,取得令人矚目的科學成就:系統開展了小麥與長穗偃麥草遠緣雜交研究並育成“小偃”系列品種;創建藍粒單體小麥和染色體工程育種新系統;提出小麥磷、氮營養高效利用的育種新方向。他先後獲全國科學大會獎、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陳嘉庚農業科學獎、何梁何利科技進步獎等。曾任中科院副院長、中國科協副主席、中國遺傳學會理事長等職,是植物細胞與染色體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