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傑普特人

拉傑普特人

中世紀初期,在印度中西部興起的民族。該詞源自梵語Raja Putra,意為“王族後裔”。其王公是一個富於尚武崇文精神的封建統治階層。

起源

公元前2~公元5、6世紀,塞種人、貴霜人、匈奴人、嚈噠人和古加拉等民族以及安息人和希臘人,大批移居印度。他們與當地居民融合形成拉傑普特人。其分布地區為:印度河下游的塞種拉傑普特人;印度河中游的嚈噠(或白匈奴)拉傑普特人;五河流域的貴霜拉傑普特人。其首領多為外族出身的侍衛,自稱為“拉傑普特”。這些部族還保留著氏族關係和軍事組織。首領和一般成員形成剎帝利,共同占有土地。他們要建立政權必須取得印度教社會的合法地位,這就需要由婆羅門來證明他們源出於印度古老的某一世系、某一王族、某個英雄、或神話中的天神(例如火神阿耆尼)的後裔。因此有所謂的日系和火系等世系。

政權的建立

6世紀,拉傑普特共有36個部族,其中有12個建立王朝。它們是西部的早期卡拉丘里、喬汗(查哈馬納)、古加拉-普拉蒂哈拉、巴拉馬拉、索蘭基、拉托爾(加哈德瓦拉)、古希洛特(利索迪亞);南部的伐泰比的遮婁其、拉喜特拉庫塔、卡利阿尼的遮婁其;北部的後期卡拉丘里、昌德拉。其中最重要的是古加拉-普拉蒂哈拉和拉喜特拉庫塔。

8 ~12世紀普拉蒂哈拉以西印度為基地向恆河流域擴張,與來自孟加拉的帕拉王朝及由德乾北上的拉喜特拉庫塔爭雄北印度。普拉蒂哈拉於 8世紀中葉奪取曲女城(卡瑙吉),建立巴利哈爾王朝,控制恆河中游地區,成為北印度大國,11世紀分裂為許多小國。丹蒂德爾加於 750年推翻遮婁其,定都馬尼亞克特,建立拉喜特拉庫塔王國,統治馬哈拉施特拉。8世紀後期拉喜特拉庫塔王國北上與普拉蒂哈拉爭奪古吉拉特及馬爾瓦。統治德乾 200年,直至10世紀末。普拉蒂哈拉、帕拉和拉喜特拉庫塔三國爭雄北印度二百餘年,但始終未能完成統一局面。10~12世紀區域性王國林立,印度政治上更加分裂。

德里蘇丹時期

1001~1026年,伽色尼王朝蘇丹馬赫穆德遠征西北印度。拉傑普特諸王公聯合抵抗外敵進攻。1191年喬汗王普里特維拉賈三世抵抗阿富汗廓爾王朝對恆河流域的進攻,取得第一次特賴因戰役勝利。拉傑普特聯軍在1192年第二次特賴因戰役中失敗,德里和阿傑梅爾被占,從此德里蘇丹開始統治印度。但是拉傑普特始終捍衛自己的獨立,德里蘇丹則不斷地對其進行武力鎮壓。16世紀初葉,拉傑普特聯盟政治軍事上居於優勢,是印度教文化的保護者。

莫臥兒時期

巴布爾在戰勝洛迪蘇丹後,遇到了強大的拉傑普特聯盟。1527年拉傑普特聯軍在坎瓦會戰中敗於莫臥兒人。阿克巴鑒於德里蘇丹單純使用武力征服拉傑普特失敗的教訓,改用懷柔政策,積極爭取其作為莫臥兒帝國統治印度的政治軍事支柱。在征服軍事要地之後隨即封賜其官爵,許多拉傑普特王公成為莫臥兒王朝的曼薩布達爾;拉傑普特騎兵也成為莫臥兒帝國的精銳武裝。阿克巴征服奇托爾和大部分拉傑普特政權後,唯有美華爾不降。賈漢吉爾仍執行阿克巴懷柔政策,1615年以寬容條件換取美華爾投降。奧朗則布破壞對拉傑普特懷柔的政策,進攻美華爾並強令拉托爾族人改宗伊斯蘭教。1679年奧朗則布進軍美華爾並強征人頭稅。美華爾王公不斷襲擊莫臥兒軍,始終未被奧朗則布征服。

英國殖民統治時期

18世紀拉傑普特人因馬拉特人介入內亂而分崩離析,因此寄希望於英國的支持,以免遭毀滅。英印總督W.黑斯廷斯對拉傑普特王公採取保護政策。1817~1823年拉傑普特諸邦承認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宗主權,從此英國建立對拉傑普特的殖民統治。拉傑普特封建王公未參加印度民族大起義。1876年英國議會通過“皇室封號法令”,拉傑普特諸邦正式成為英國附庸。據1901年英印政府人口普查,英國將拉傑普特18個土邦及2個酋長國分為8組統治。

1947年印度獨立後,廢除土邦政權,全國統一,拉傑普特地區改為拉賈斯坦邦及古吉拉特邦,拉傑普特諸土邦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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