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 措施
一是加強巨觀調控,加大對農業農村的投入,進一步促進農民減貧增收。
二是推進農村扶貧開發,提高貧困農民自我積累和自我發展能力。
三是加大對中西部地區政策支持和財政投入,促進各項社會事業發展。
四是實施城鎮居民就業工程,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繼續執行最低生活保障線政策,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推進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工作。
2000多萬人將通過社保兜底實現脫貧
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實施大規模扶貧開發,使7億農村貧困人口擺脫貧困,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譜寫了人類反貧困歷史上的輝煌篇章。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把扶貧開發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實施精準扶貧,開創了扶貧開發事業新局面。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截至2014年底,我國仍有現行標準下的貧困人口7017萬人。針對這些貧困人口,會議要求,到2020年通過產業扶持、轉移就業、易地搬遷、教育支持、醫療救助等措施解決5000萬左右貧困人口脫貧,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000多萬人口全部納入農村低保制度覆蓋範圍,實行社保政策兜底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