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39號),設立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簡稱 州扶貧移民局),為州政府工作部門。甘孜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掛甘孜州兩項資金和以工代賑辦公室牌子。職能
一、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職責調整(一)將原甘孜州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兩項資金辦公室、以工代賑辦公室)和原甘孜州人民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州扶貧移民局。
(二)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扶貧開發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和後期扶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具體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州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州扶貧開發工作;指導州級機關對口幫扶工作。
(三)承擔扶貧和移民資金管理責任,擬訂全州扶貧和移民資金使用管理和項目管理辦法,負責有關項目、資金、基金、物資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審計、績效考評、統計監測等工作。
(四)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組織扶貧移民工作人員培訓。
(五)制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計畫,管理、監督、協調全州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實施工作,組織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和州級驗收,實施移民後期扶持工作。
(六)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信訪接待、處理、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有關社會穩定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安置、後期扶持政策宣傳工作。
(七)承擔州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州革命老區建設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八)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兩項資金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承擔全州兩項資金項目、資金的管理責任。
(九)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以工代賑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制定全州以工代賑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全州以工代賑資金、項目的管理責任。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孜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設11個內設機構:(一)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擬訂機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處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政務督辦、效能建設、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人事、綜合治理、目標考核、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
(二)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政策法規科(信訪科)。
擬訂扶貧、移民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承擔扶貧、移民信訪接待、辦轉、調查回復、督查督辦、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全州扶貧、移民有關信訪維穩工作。
(三)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扶貧規劃項目科。管理扶貧開發項目庫;承擔全州扶貧計畫、資金和項目管理。
(四)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扶貧開發指導科(州扶貧開發及革命老區建設辦公室)。
承擔特殊地區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連片扶貧區、水庫淹沒區扶貧開發工作;監督、管理、實施革命老區扶貧資金和項目;承擔貧困地區防災減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五)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社會扶貧科(對口幫扶科)。
承擔州外機構或組織在州定點扶貧和扶貧協作工作;指導扶貧工作國際交流合作和項目的實施。
(六)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移民規劃安置科。
指導各類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各階段移民專題設計報告;承辦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綜合監理;組織參與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驗收。
(七)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移民後期扶持科。
指導編制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管理後期扶持基金、庫區建設基金項目庫;制定後期扶持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水電開發惠民補助政策。
(八)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財務科。
擬訂本部門管理的移民資金年度計畫,擬訂移民資金財務制度、核算辦法,對扶貧、移民資金和項目的審核、評估及對外委託、實施等過程實施監督。
(九)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扶貧項目督查科。
負責監督檢查全州扶貧移民、兩項資金、以工代賑管理制度、工作程式、項目實施的落實情況;監督全州扶貧移民、兩項資金、以工代賑項目和資金的落實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完成全州扶貧移民、兩項資金、以工代賑資金的審計。
(十)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兩項資金管理科。
負責兩資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編制、評估、審核、申報、下達和監管工作;負責兩資項目各項報表的統計工作;指導各縣兩資業務工作。
(十一)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以工代賑科。
擬訂全州以工代賑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以工代賑各項報表的統計工作和成果宣傳。
人員編制
甘孜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機關行政編制36名。其中:局長(甘孜州兩項資金和以工代賑辦公室主任)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1名。州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及人員編制按甘委辦〔2008〕20號檔案規定執行。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4名。
其他事項
(一)原甘孜州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所屬的培訓中心和原甘孜州人民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局所屬培訓中心,劃歸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管理。(二)所屬事業單位整合為甘孜州扶貧移民培訓中心,其機構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局長:周道君
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長:黃建國
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長:穆撼
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長:曹陽
州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長: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