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加名稅

房產證加名稅

房產證加名稅指的是在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繳的稅。各地繳稅數額不一,率先出台此政策的南京市徵收的稅費是徵收3%契稅。

簡介

房產證加名稅房產證加名稅

“房產證加名徵稅”指的是對進行婚前房屋產權證加名的房產所有人徵收契稅。2011年8月南京率先出台此政策,有媒體稱,國稅總局正在著手研究具體意見。國稅總局方面回應稱,暫時未聽聞總局內部在研究實施意見。

南京出台

南京地稅局通知,從2011年8月23日起“交件”辦理的房屋加名案例均須徵收3%契稅,具體的計稅方式為“按雙方約定份額的評估價格×契稅稅率3%”,如沒有約定,則按雙方各占50%來劃分,即價值100萬元的房屋加名須繳1.5萬元的契稅。

有南京媒體援引當地稅務部門人士表示,對於婚前購買房屋加名收稅的政策是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執行的,作為市級稅務機關無權制訂稅收政策。媒體稱國稅總局目前已經著手研究“加名稅”細則意見。國稅總局方面回應稱,暫時未聽說內部著手研究該政策實施意見。值得注意的是,南京方面此新政僅為口頭通知。至於稅收政策口頭通知是否合理,國稅總局方面未給出明確答案。

推行範圍

婚前房產證上加名要徵收3%的契稅,對於市場價格不菲的房產來說,無疑是一筆數目不小的稅收,因此在民間反響巨大,其影響力不僅僅局限在南京。北京房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稱:“有很多北京市民到場詢問北京是否會有類似政策出台。” 對此,國稅總局方面表示:“南京房產證加名征契稅,屬於地方政府稅收行為,短期來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類似政策。”北京地稅方面稱,不斷有媒體電話詢問。至於會否出台相關政策,北京地稅方面給出的答案是“暫時不會”。 有媒體稱,目前除南京之外,成都、青島、泉州、蘇州、無錫等城市都已針對這一行為徵收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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